罗骞轻松自在,面色如常,连气都不喘。
于澜问:“你一直坚持跑步吗?我好多年没有跑步了。”罗骞说:“我也没有,出国之后就没有了。没有人督促,很难坚持。”于澜问:“以前也没有人督促你啊!”
罗骞笑笑,看着于澜说:“以前不是有你督促我吗?那时候我想,如果我不跑步,我怎么能逼她跑步呢?所以我必须跑步。这样才能逼她锻炼身体。”
是吗?原来是这样的吗?那时候他可从来没有和她说过!现在和她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她宁愿永远不知道。
“过去的事情,别再提了。我不想回忆过去。”于澜嘟囔。话溜出嘴边连她自己都惊讶,她的语调比深秋的凉风还要凉。罗骞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个好。
脚踝有点痛。于澜弯腰,脱掉鞋子和袜子。罗骞问:“怎么啦?”于澜摇摇头,她摸了摸自己的脚,看台这里暗暗的,也不知道脚怎么样了,摸上去倒是没什么。
罗骞拿手机照明,对着于澜的脚照了又照。“红了。我不该叫你跑步的。”他蹲下,握住于澜的脚,轻轻地揉。
于澜仿佛被电流击中似的,全身酥麻。她的脚突然向后一缩,同时脱口而出。“别碰我!”
罗骞的手停在半空中,又讪讪地放下来。他愣愣地看着于澜。“好!我不碰你!”
于澜也很尴尬,忙自己给自己打圆场。“我没事,我不疼。”疼,我也没有理由再告诉你。
于澜飞速地穿好袜子和鞋子,她站起来。“太晚了,我要回去了!”罗骞也站起来,喃喃自语。“以前每次你都这样说……”
“罗骞,我想得很清楚!”于澜打断他的话,“五年前我们分手了,那段时间我很痛苦。我不瞒你,我差点寻死。但是现在,我已经接受并习惯了这个事实,以后我不会再和你单独见面。”
罗骞没有说话,他呆呆地望着夜跑的人,掏出香烟又放回裤袋。“你同意离开茂德了,对吗?”
这句话,这句话的语气?所以,这是他今晚约她出来的目的吗?于澜不是傻子。她有点想笑。也好,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拒绝离开茂德了。
“我今晚想和你说的第二件事情,你听好,我不会离开茂德。除非我自己愿意离开茂德,否则我不会因为任何人而离开茂德,包括你。”
放进口袋的香烟又被罗骞掏出来点燃,他猛吸了两口说:“你的脚崴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打车!我先走了。”于澜不敢再和罗骞多待,她怕自己会答应他的请求。她更怕这种答应,是因为自己的心里依然有他。自己的心里依然有他吗?有吗?没有吗?
“你还是这么倔强!”夜风送来罗骞最后的话。
五年,整整五年。分手的时候,她低微到尘埃,连质疑他的机会都没有。今晚,她终于扳平一局。
爱情不是比赛,她为何会有这种想法?这种想法让自己显得很不高尚。于澜百思不得其解。可能她本就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吧。如果足够高尚,她应该为他放弃茂德的职位和薪金,但是她没有这么做。
因为她不想离开茂德。
第29章爱过?什么是爱过?当不再爱……
于澜以为拒绝罗骞之后,自己会很开心,事实上并没有。为什么呢?大概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吧。倒是姚瑶,听了于澜详述那晚的事情,开心地拍巴掌。
“干得漂亮!以我多年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专业经验,以我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研究,我告诉你,姓罗的是想利用你们以前的感情,逼你走。他打感情牌!大叔水饺,跑步,夜风习习。搞这么多暧昧的怀旧,他还真舍得在你身上投资!”
罗骞所有的举动在姚瑶眼里,化成一场虚伪的闹剧。于澜不是不赞成姚瑶的观点,可她也不是完全赞成姚瑶的观点。
姚瑶连声夸奖她够理智够果决。为奖励于澜,她陪于澜逛街。逛街的结果是,两人四手,买的衣服鞋子护肤品,提都提不动。于澜还拿下一个看中很久却舍不得买的名牌包。
果然包治百病,于澜心头的阴霾烟消云散。
周一去上班,穿了新买的衣服和鞋子,背了新买的包,化了淡妆。在电梯里遇到曹佩仪,她说:“于经理,你今天命犯桃花啊,打扮得这么漂亮!”
曹佩仪最大的本事就是一句话能让人想和她打架。
罗骞也在电梯里。曹佩仪说完这句话,于澜感觉罗骞的目光在她身上足足停留有两秒钟。于澜始终抬着头,却始终不给罗骞眼神
她不是不想看罗骞,她主要是不想看曹佩仪谄媚罗骞。
“罗总,您今天气色真不错!年轻十岁哦!”电梯满员,她怎么说得出口。她的这些本事,到底是拜师学艺的,还是天生的。
倒是罗骞,既没有尴尬,也没有显示出什么特别的表情。他点了点头,轻描淡写地说:“谢谢。你今天的气色也很好。”这句评价让曹佩仪笑得花枝乱颤,笑得非常夸张。整个电梯的人,都若有若无地向她扫了两眼。
于澜心里蹦出一个词,“发骚”。这是针对女性的极其恶毒的词。于澜马上把它抹掉了。
有人接着罗骞的话往下说:“曹姐今天貌美如花啊!有什么开心的事吗?”还有更露骨的人说:“罗总都说曹姐气色好,曹姐记得买彩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