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年逾花甲,体气已衰,抵院后,虽急救疗治,终以弹中要害,即入昏迷状态,其妾
及子云九等闻警后,即驶往医院,时俞已不能言语,延至九时五十五分,气绝身死,待报情
法院检验后,再行成殓。
「出事后,顾曲仕女以乘兴而来,原拟一聆久别重来新艳秋之名剧『红拂传』,然因事
出突兀,为戒备计,当时即行辍演,以致座客纷纷懊丧而返,捕房探捕到达该台后,即四出
搜索,然凶手则已于人丛中窜去。
「一年之前,遇险幸免。俞寓居法租界亚尔培路五○○弄逸安里十号,备有汽车,遗有
一子,名云九,曾留学东瀛,现在戈登路、静安寺路弘毅中学任副校长。出事时俞云九亦在
座。按俞曾于二十七年六月二十四日新新旅馆四○七号发生枪杀案时俞亦在场,幸获幸免于
难。此次复遭枪杀,距上次遇险,约有一年半。」
看了「沪上往事」所写的,再看上海「申报」事发当日所刊载的,两相对照,其中虽有
些出入,但对于整个案情来说,大致上总可以有个了解了。
首先,笔者要作一个补充说明:在本书第三章中,俞叶封被击的日期是二十九年一月十
四日,而「沪上往事」及「申报」都载明是一月十五日,那么似乎应改为一月十五日才对,
不过,其所以记为一月十四日者,是根据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海「中华日报」第五版所
发表的「蓝衣社在沪所犯案件统计表」上所记载的日期,是故并列于此。至于本局方面,已
无此案记录。
本案记述至此,以下皆是余绪,问题不在于争论真假,也不是辩论是非,意在举此为例,
指出看新闻、读历史的两不易。
比如「沪上往事」说,陈默在电话中,大谈其行动工作的经过,这如果是以欣赏小说的
心情,去阅读所描写的生动情节,自然无可厚非;假设是以研判情报的观点,作情理上的推
断,那就漏洞百出,难以令人置信了。陈默也是杜门中人,与万先生是「自已人」,我相信;
但是陈默是受过训练的,又是老同志,他应该知道严守秘密的重要性,怎么可以在电话上随
便大谈其工作内容呢?
再就「沪上往事」和上海「申报」,比对来看,两者也有许多参差之处,如﹔
「沪上往事:响了一枪。
上海「申报」:弹如连珠。
「沪上往事」:原有探警在场,袖手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