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杉和黄义国拿着介绍信找了个招待所住下。
陆明杉立即拿出钱数了下。
一万块,不多不少。
而陆莺已经跑到黄三那边看他打开小偷的包。
一打开,金灿灿的光差点闪瞎陆莺的眼睛。
包里全是金首饰。
【这一包东西可比三宝的那一包钱值钱多了。】
【小偷偷鸡不成蚀把米,现在估计后悔地挠墙了。】
陆明杉也瞪大眼睛,“三叔,这么多金子怎么处理?”
黄义国把这些金子重新包上,“不知道那些人是从哪里偷来的东西,反正这些钱我们不能用,交给警察吧。”
陆明杉也点点头。
这钱他也不敢用啊。
谁知道这些钱是怎么来的。
于是两人一合计就带着陆莺去警局,当掏出一袋子金子的时候,吓得警察都从椅子上站起来。
黄三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警察试探地问:“你知道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记得,给我纸笔我给画下来。”
陆莺惊讶地看了眼黄三。
在她懵逼的视线下,黄三居然真的把那个人的长相画下来,尤其是眼睛底下的疤简直一模一样。
警察:“你能从小偷手里把赃物偷回来,还会画人像,你从哪里学来的?不好意思,我不是质问,我就是好奇。”
“坐了六年半牢,在里面学的。”
警察:???
陆莺:“……”
某位大神说的果然没错,里面都是一群能人。
【现在国内还没有全面禁枪,鹏城更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要不是有两把刷子,黄三也不可能在鹏城把生意做起来。】
陆明杉则是一脸沉思。
半个小时以后,三人重新从警局走出来。
这件事情刷新了陆莺对黄三的认知。
这么聪明有能力的人居然被苏婷耍得团团转,无非是被感情蒙蔽了眼睛。
陆莺可以肯定,苏婷一定会后悔的。
她一定是脑子和眼神有问题,不然怎么会看上钱平,不喜欢黄三。
三人并没有回招待所,而是在最繁华的地方走了一圈。
早就已经有聪明的人闻到商机跑到鹏城来做生意,街上不少人在摆摊,大到电视机洗衣机,小到发夹,什么东西都有。
陆莺上辈子最喜欢逛这种地摊,即便什么东西都不买也开心。
【哇,我记得这个发夹很火啊,百货商店卖一块钱一个,这里居然一毛钱一个?】
【这件衣服和百货商店也差不多,百货商店卖二十,这里居然卖五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