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三娃吓出了一声冷汗,他把目光投向民工队伍中,希望能看到鳖三,可此时的鳖三已打定了在趁中国监狱没有注意到他的时候必须逃离劳改队,否则卿卿性命不保矣!
张铭队长和牛剑排长这一招&ldo;引蛇出洞&rdo;还真灵!自从他们集合民工和罪犯讲话后,那鳖三再也不敢到劳改队里上班了,他这个1号&ldo;野狼&rdo;的前沿指挥官也只得隐匿在茫茫林海雪原中,去亲自指挥&ldo;黑熊&rdo;的特攻队了。可鳖三的外貌和姓名却记载在了中国监狱的档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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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放区转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及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它明确指出,&ldo;国民党六法&rdo;是代表地主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统治和压迫人民的工具,必须废除。人民的司法原则应是服从新民主主义政策,以人民新的法律作依据。
鉴于苏联劳动改造罪犯的做法正式引入东北根据地后,东北行政委员会指示东北解放区各级法院监狱要迅速掀起了学习苏联劳动改造做法的高潮,其目的就是要在对敌的斗争中,要迅速提高干部、战士的政策法律水平,为全国解放后建立大规模的新型监狱培养出大批优秀的监狱管理人才。
劳改队党支部决定由毕业于北平的法律大学生何敬给劳改队的干部战士进行法律讲座,重点学习苏联的劳动改造法律。在讲座之前,张铭队长给干部战士们来了个精彩的开场白,他讲授的是国家机器的学说。他浅显易懂地讲道:&ldo;一个国家就是一个结构十分复杂的组织,就像由杠杆、齿轮、引带、螺丝等零件组成的庞大机器一样,是由不同职能的各种国家机关为实现共同使命而连接起来的统一整体。而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正是国家的机器,她直接实现国家的职能。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监狱的重要地位和社会功能,更要重视新解放区监狱的建设和发展,在向苏联老大哥学习的同时尽快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监狱建设的道路,总结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监狱建设理论。&rdo;
何敬首先为同志们讲授了《苏俄劳动改造法典》。他说:&ldo;该法典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制定,是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关于劳动改造立法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法典。第一个苏俄劳动改造法典于1924年10月通过,共230条。第二个苏俄劳动改造法典于1933年8月通过,共128条。法典的任务是保证刑罚的执行,使刑罚成为对犯罪的惩治,改造和教育被判刑的人,并防止被判刑的人和其他人再犯罪。法典规定了苏俄全境的劳改机关系统及其权限。同时还将劳改队的类型分为工厂劳改队、农业劳改队、惩罚劳改队等。法典强调政治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奖励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而现在我们在双鸭山创建的中国第一劳改队形式的松花江劳改队就是典型的工厂劳改队,是我们学习苏联劳动改造法典的结果。当然我们不仅要贯彻其中的原则,同时也要完成法典规定的惩罚罪犯的任务。&rdo;
在具体讲述了《苏俄劳动改造法典》后,何敬还向干部战士们较详细地介绍了苏联劳改队按管束制度的分类及各类的关押对像、处遇。他介绍说,苏联劳改队第一是劳动改造村,主要关押过失犯,管束制度比其他类型的劳动改造营松。犯人从起床到就寝时间内,在村里可以自由活动,但受监督;因工作和学习的需要,经村行政许可,可以到村外去;可获7天的事假,离村处理个人事;在居住条件许可下,经同意,犯人可以和家属同住劳改村;如犯人改造表现好,可以离村在社会监督中继续服刑;如表现不好,改送其他劳改营。第二是普通管束的劳动改造队(营),主要关押犯非严重罪行初次被判刑的罪犯,管束制度严于劳动改造村。罪犯住在普通住房内,每月可购买不超过7个卢布的食品和生活必须品;每年可以同亲友短期会见(4小时)三次,同近亲长期会见(三昼夜)二次;每年可以领取两次印刷品邮件,向外发信不限;在服满刑期一般以后,每年可以领取三次包裹或送来的物品。如果表现良好,在服刑一半以后,可以改善关押条件。第三是加强管束的劳动改造队(营),主要关押因犯重罪初次被判处剥夺自由三年以上的重要犯人。管束制度比普通管束的劳动改造营还严。犯人每月可购买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仅6个卢布,每年同亲友短期会见仅二次,每年可领取印刷品和邮件仅两次,每月往外发信仅三次。第四是严格管束的劳动改造队(营),主要关押因犯特别危险的罪而被判处剥夺自由的犯人。管束制度略宽于特别管束的劳动改造队(营)。犯人每月可购买的食品和生活必需品仅5个卢比,每年同近亲长期会见仅一次,每月往外发信仅一次。第五是特别管束的劳动改造队(营),主要关押特别危险的累犯和被处死刑因特赦或大赦而改为剥夺自由的犯人。管束制度严于其他任何类型的劳改队(营)。犯人关押在严格隔离的牢房或营房,每月可购买的食品和必需品仅4个卢布,每年同亲友的短期会见、同近亲的长期会见仅各一次,每月可以领取印刷品和邮件二次,往外发信仅一次。在服满刑期的一半以后,每年允许领取一次包裹或送来的物品。如果表现良好,可以增加一个卢布的食品及生活必需品,每年增加一次同近亲的长期会见。如果没有近亲,可增加一次同亲友的短期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