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不就和死人没区别了么?
不过今天折磨的林衫已经够了,而且也已经晚了。
“晚上去吃烧烤,然后去唱歌啦,我好久没去K歌了。”一把勾住林衫的脖子,季禹凑近而后笑嘻嘻道,
“A省有家店的烧烤我前几年来的时候就一直惦记着,当时太忙了没吃上,这次陪我去吃。”
“可好吃了我跟你说,要排队很久的。”
“你没吃上你怎么觉得好吃?”虽然话语仍旧噎人,但明显就能感受到小衫子的注意力已经被吃的转移了目标。
又累又饿,哪怕中午吃了大餐,但还是好累。
林衫感觉自己的腿又要废了,但她看到周围这三个仍然健步如飞,不受影响,她总有种自己和他们走的不是同一个路的错觉。
“我当年那么馋它,那肯定是好吃的,而且三年前它就已经是很有名气的店了。”季禹手上招呼着景令晖和林若离向出口走去。
“当年怎么不吃,没时间吗?”这是个让人疑惑的点,而林衫也自然而然的问了出口。
“。。。。。。是的。”想了想当时的缘由,好像是她母亲嫌弃排队这种东西浪费时间,吃点什么不好,非要吃这种队伍又臭又长的店,然后带着她和她父亲去了另外一家更加高档同质且不用排队的餐厅,虽然也好吃,但。。。。。。
她还是想尝尝这家店的味道。
“现在有时间了,咱们还有七天的时间来排队。”林衫从季禹圈着她的手臂中挣扎出来,蹲下身子,立定,而后扯住了季禹的挎包,“带我走,我腿有点痛。”
小衫子的话语总是安慰的恰到好处,季禹嘴角咧出了一个笑容,“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很像跟屁虫?我的小弟。”
天生的救世主。
“我觉得你更像劳田里无怨无悔耕种的老黄牛。你觉得呢?”
季禹的杀伤力没有林衫的足够,又一时想不到更有杀伤力的话来应对。所以。。。。。。
“放手!你tm在内涵我一句试试!?”
“季大哥,小弟我错了,快走吧。”林衫苦着个脸,她的腿真的要废了,没人带着她走,她可能一下子就被甩掉了。
“。。。算你识相。”她有时候真挺佩服林衫这不要脸劲,变脸变得忒快了点。
这是圆滑而精于世故的一种体现。
她还是很好奇,林衫的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她又不太想知道。
就她而言,早熟的人,从来都不是自愿的。
“要不要我背你?”
“不了,我还能走。”
“强身锻体!”一种夸张正经而又诙谐的口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