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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很好她穿越了 txtdu(第1页)

清晨,栖霞山顶

李可将打好的满满一篓猪草放在脚边,也顾不得脚下草地上的晨露,就那样直接坐在了地上。她有些累,心累。顺手扯了一把草,李可抓在手里泄愤般的揉搓着。哦不,现在不能叫李可了。她穿越了,一觉醒来,她穿越到了一个自己并不了解的时代。她现在叫苏若清,很文青的名字,颇有些古言女主的感觉,据说是自己那个已经病逝的秀才爹取的。对于这个名字,苏若清其实是很满意的,总比那些花啊草啊的更容易让自己这个现代人接受不是。

清晨的山顶还是有些冷的,微风吹来阵阵草香,太阳正在努力地发光发热,试图让整座大山暖和起来。

从山顶看,山脚下往南蜿蜒着一条小路,尽头处是一座不大的村落。那是栖霞村,苏若清的家就在村子的最边上,可能是房子盖的时间久了显得有些许破旧。老旧的房子旁是一棵高大的古树,树叶间的缝隙投下一丝丝光线,照在人身上看起来有些恍惚,村民们三三两两往村子北面的麦田里走着,他们得趁着日头还没起来抓紧时间下田干活,几个扎着羊角的童儿奔走在小道上,一会儿在某家门前摘一朵花,一会儿拿着小石子儿去扔树上的鸟雀,也不知是谁家的孩子,调皮的紧,一时间嘻嘻哈哈的声音传遍了整个栖霞村。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苏若清才缓缓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带起来的土,又俯身拿起装满了猪草的背篓,转过身来又看了看山下的村落,抬脚慢慢下了山。

一步一步往山下走,苏若清的脑子里复盘着自己这些天接收到的信息。苏家人口简单,只有娘和一个哥哥一个弟弟,还有一位祖母。哥哥苏若淳正直善良,是个沉稳的性子,爹还在的时候一直跟着读书,虽然家境不好,但是得益于自家爹爹是个秀才,苏若淳也算得上识文断字。只是很可惜,爹缠绵病榻几年,家中的银钱几乎都填了进去,爹爹病逝以后哥哥也只能放下书本去劳作,每日里跟着村里的方叔学习照料田地,伺候庄稼,十七岁的大男孩愣是扛起了这个家。

弟弟苏若潇,八岁了,很有些读书的天赋,苏若清来的这几日看的分明。苏若淳忙完田里的活计之后总是要抽出一些时间陪着苏若潇读书,《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这些开蒙的课程,据说弟弟只用了三个月就全部熟知掌握了。这妥妥就是苏若清那个时代里“别人家的孩子”啊!简直就是个小学霸。

祖母赵氏是典型的农家妇女。大嗓门,泼辣爽利,爱说爱笑的性子是出了名的好相处。只是这老太太,委实让苏若清佩服。中年丧夫,一个人拉扯儿子女儿长大,凭借一手做豆腐的手艺供着儿子读书科考,娶妻生子。前些年女儿也刚刚嫁给了隔壁镇的张秀才。提起赵氏,那是整个栖霞村无不称赞的。原以为儿子考了秀才成了家,老太太也终于能享福了,谁知一场痨病拖垮了儿子也拖垮了整个苏家,没过两年儿子撒手人寰,留下了发妻严氏和两子一女,老年丧子啊,赵老太太硬是咬着牙抹干眼泪带着儿媳妇儿操持完了这一棚白事,休息了几天后便风风火火的带着大孙子下了地。

严氏闺名严华霜,是个端庄大气的女子。放眼整个栖霞村,苏若清觉得没有比自家娘亲更好看的妇人了,那样子竟不像是个农妇,她总觉得娘的身上有种与这栖霞村格格不入的气度。虽然严氏和赵氏性格完全迥异,而且严氏根本不通农事,家里种田的事只能由赵氏和大儿子苏若淳经管,但赵氏从未说过儿媳妇半个字的不好,更是心疼儿媳妇才到中年便守了寡,因此对待严氏更像是疼爱自己的亲女儿。严氏也很心疼婆婆一生凄苦,做不了农活,就在镇上接了些刺绣、打络子的活来贴补家用。因此,相比同村的婆媳,这二人之间却多了一份更像是亲母女的亲密与依赖。

至于原主苏若清,也是跟着秀才爹读过几年书的。爹虽然是个古人,但是他并不认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相反,苏佑康常对女儿说:“清儿要记得,女子虽然不用读书科考,但是读书能教你明辨是非,开拓眼界。”苏若清想起这些的时候,半是欣慰半是开心。要自己装作大字不识一个的样子,确实不大方便。而且根据身体残留的记忆,原主其实和现代自己有很多相像之处,一样的内敛,一样的倔强,也一样的不服输。对于穿越而来的她来说,不用刻意去维持原来的人设,实在是一件太大的好事,至少不用被别人怀疑自己怎么会突然转变了性格。

想到这儿,苏若清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打着补丁,洗的有些泛白的蓝色碎花衣裤和脚上灰扑扑的鞋子,又想了想哥哥和弟弟跟自己如出一辙的打扮,叹了口气,这家境确实太差了,想要改善生活条件,她势必要利用自己穿越人士的优势,没有金手指,那就只能靠自己了。苏若清抬头看了看有些刺眼的太阳,暗暗在心底说到:既然来到这里,而且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去,那我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连带着你的一份,一起活下去。苏若清,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们。如果你去了我的世界,也希望你能帮我照顾我的家人。

虽然太阳已经起来了,但是林子里还是有些湿气的,脚下的草也有些打滑。苏若清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正觉得腿有些软的时候终于到了山脚下。她在山脚下的林荫里缓了口气,又将背上的背篓往上提了提,才慢慢往古树下的苏家走去。

路过一棵大榆树时,一直想着心事的苏若清一抬头,便看见一个挽着发,扎着蓝色布巾子的少年正看着她,左肩上背着一个和自己同样的背篓,身上的青蓝色衣裤灰扑扑的,手肘处还打了补丁,显然是做活时穿的破旧衣裳。少年十六七岁的模样,高高壮壮,剑眉高耸,眼神清亮,高挺的鼻梁和微微抿起的嘴唇,是方玉珩。

苏若清继承了原主的记忆,自然是熟悉方玉珩的,他是同村方叔的大儿子,和哥哥若淳的关系十分要好。因为爹爹还在世时就和方叔交好,方叔家两个儿子的名字还都是爹帮着取的。方叔说,爹有学识是个读书人,读书人起的名字好听寓意也好。嗯,想想自己家和方家孩子的名字,确实和村里其他人不一样。显得文雅多了。

方玉珩显然是知道她是刚下山要回家的,所以特意等在这里。看见苏若清,便大步走了过来,将她背上的背篓取了下来,背在了自己特意空出来的右肩上,苏若清笑了笑说:“玉珩哥,我背的动”,方玉珩看了一眼矮了自己一个头的小姑娘道:“不碍事,顺路帮你提着,你也松快些,走吧。”说着也不理她,就迈开步子向古树方向走去。

苏若清愣了一瞬连忙跟上,边走边想,这方玉珩长得可真不像个农家孩子,也就是皮肤显得黑了些,换身装扮捯饬捯饬,可不就是个翩翩少年郎,就是可惜这性子冷了些。

两人同行一路有些安静,这也不能怪她,苏若清本来就是个内敛的性子,对于不甚亲近的人更没话说,方玉珩也是个不爱说话的,自己来了这几日,总是碰见村里的少年少女相约做活,或是吆喝着一起下田,或是娇声唤着同伴一起去河边洗衣裳,不管人多人少,方玉珩总是安静的走在人堆里。

苏若清慢慢走着,远远望去,自家的房屋已经不远了。村子最边上只住了零星一排两三户人家,距离住户密集的地方有一段距离,显得有些冷清,这对于她而言却是极好的,实在是她不喜欢太吵闹的环境。

房屋前是一条玉带似的栖霞河,从若清身后的栖霞山蜿蜒而出,由北至南缓缓流去,阳光下波光粼粼,甚是好看。

正中间一户,竹篱笆圆圆围了一圈,圈出一个不大的院子,里面是四间土坯房。院子紧右边是一间厨房,厨房前的空地上开了一片小小的菜地,里面郁郁葱葱的种满了小葱,蒜苗,香菜。菜地紧靠的篱笆上爬满了豆角的藤叶。喜人的紧。小院左边盖了间猪圈,里面打扫的干干净净,地面上还泼了些水防止尘土。一大一小两头猪正哼哼唧唧的在食槽边低着头吃食。相比那些不讲究的人家,苏家这猪圈并没有太多难闻的气味,对于这一点,苏若清很是满意。

正屋的廊檐下紧紧绑着几根绳子,绳子上挂着金黄饱满的玉米穗子,廊边的柱子上挂满了红红的辣椒,一颗颗红的耀眼。柱子边的地上摆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儿,那是哥哥苏若淳听到妹妹说这花好看,特意从栖霞山上连根挖出来,小心移植到花盆里的,苏若清很喜欢,眯着眼笑了好几天。多好看的农家小院,只可惜,房子破旧了些。

苏若清招呼着方玉珩进了院子,看见她娘严氏正坐在正屋廊檐下摘着豆角。“娘,我回来了!玉珩哥也来了。”苏若清冲着廊檐下的严氏叫道。

严氏闻言抬起头笑了说:“可算来了,我正担心这日头起来,白晒坏了你呢。玉珩,你咋来啦,吃饭了不?”说着便起了身,将廊檐下小木桌上的水壶拿起来给两个孩子倒水。

伸手接过严氏递过来的水杯,方玉珩说道:“我娘让我给婶子送些野猪肉来,今儿个我爹和何叔去山上林子里摘野桃,谁知道前些日子下的那陷阱里居然有只半大的野猪。我爹和何叔抬了回家,一家分了半扇,我娘收拾了让我赶紧给您送些过来,您也尝尝。”说着就从脚边的背篓里取出来一整只野猪腿并几条排骨,苏若清看着倒是很开心,家里很久没好好吃顿肉了,这排骨可太馋人了。况且这一大只野猪腿也够吃好久,还可以炼些荤油炒菜吃,自家的荤油坛子都见底了,这不就有了?想着想着就笑眯了一双月牙眼。

“哎哟,这畜生可凶的很,你爹和何家兄弟没事吧?”严氏忙紧张的问道。

“没事婶子,这畜生不知怎么掉进了陷阱里伤了腿,生生饿死的。可惜去迟了两天,少了好些肉。”方玉珩瞥了眼笑的开心的苏若清,连忙回答严氏的话。

只是这眼睛亮亮的,嘴角微微上扬的样子,怕不是觉得她好笑?苏若清心里嘀咕着,轻轻皱了皱鼻子冲着方玉珩“哼”了一声,转身坐在了小木桌旁,慢悠悠的喝着严氏倒的水。

“那就好,等淳儿回来帮着他妹妹把这猪腿拆了,再让清儿把排骨做了,今晚你就在这吃了,就当婶子谢谢你辛苦这一趟。”严氏慈爱的看着眼前这个出色的少年,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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