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婶想了想,指向叶秋刚刚睡过的房间:“好像放到那屋里的。”
说完,她下意识的朝房间走去,可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又突然停了下来。
“怎么呢?”叶秋望向她僵住的背影,问道。
赵婶垂着头,望着地面的脚尖,用夹生的普通话局促不安道:“我刚从地里回来,脚上有泥巴,我怕进去弄脏了。”
农村不像城里,马路上全是泥土,一出门就踩回来一脚泥。
赵婶刚刚去了菜地里摘菜,脚上的胶鞋裹满了泥巴,一踩就是一个脚印,外面的屋子本来就不干净,踩了就踩了,可给叶秋住的房间,可是经过精心收拾过的,可不能轻易弄脏。
闻言,叶秋莫名的一股心酸。
明明自己只是一个暂时来居住的客人,现在搞得像他才是当家作主的,让原本的主人在自己家里待的反而不自然了。
叶秋微微一笑:“婶儿,没关系,这是您的家,你想去哪儿都无所谓,我只是一个客人,不用顾及我。”
赵婶依旧站着没动,叶秋不客气的踹了一下一旁没有眼力劲儿的小程:“你去把东西拿出来。”
“哦哦!”
小程起身跑进屋里,在赵婶的指示下成功找出一把新的竹筷子。
赵婶把新筷子给了叶秋和小程一人一双,自己和吴叔则还用着以前的旧筷子。
农村人节约惯了,对此叶秋也没有说什么。
想到刚刚的事情,赵婶还有些不好意思,歉声道:“不好意思啊,我们农村人,不太干净,不像你们城里头。”
叶秋扯了扯嘴角,扯出一个无奈的笑:“您说笑了,我们也算不上什么城里人,都是一些打工的。”
现在的城里人,往上倒三代,那个不是农村出来的,就连叶秋的曾祖父,没有带兵打仗之前,还不是农村的一个放牛娃。
叶秋从小他爷爷就教导他,做人不能忘根儿,不能因为现在富贵了,住上了大房子,就忘了自己本来的落魄生活。
叶秋虽然没过过苦日子,但也能表示理解。
农村的米不如城里的米白净,装在碗里看起来有点发黄的样子,吴叔怕叶秋吃不惯,特地去地窖里拿出几颗红薯,放在柴火炉子里烤好。
叶秋看着他们直接从柴灰里把红薯扒出来,担心这东西不太干净,在夫妻二人渴望的目光下咬了一口,却发现出乎意料的好吃。
红薯的甜胜过他在北京吃的任何一家烤红薯。
吃饭的过程中,赵婶不停的往叶秋碗里舀肉,不知是不是因为没有吃午饭太饿的缘故,叶秋感觉这肉也格外好吃,赵婶看出他的喜欢,手上的动作不停。
“来,吃肉!”
直到不大的瓷碗快要装满,叶秋捧着碗躲避她的热情:“够了,够了,吃不了了。”
赵婶这才停下手,从锅里捞出几块菜头放进自己和吴叔碗里。
农村的饭菜看起来没什么食欲,吃起来却格外香,纯天然的蔬菜和土猪肉不需要怎么加工都能成为一道美味。
小程这几年跟着叶秋吃惯了山珍海味,舌头都养刁了,难得吃到这么纯正的土家菜,人家给他舀多少肉他就一股脑吃多少,没心没肺的。
只有叶秋清楚的看见,赵婶除了给他和小程舀肉,他们自己碗里舀的菜一块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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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
叶秋去了云南一周,这一周时沐屿每晚都会去他家里睡觉,用叶秋的牙膏牙刷洗漱用品,晚上抱着叶秋的衣物入睡。
第二天一早,他又将房子收拾的干干净净,恢复成没有住过人的样子。
果然只有在叶秋家里他才能睡得着觉,但这也只是坚持了前三天,后面几天时沐屿的睡眠状态一日不如一日。
时沐屿猜想,这可能是因为没有见到叶秋本人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