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于子涵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绝对是男人喜欢的对象。
再加上她上来就要了一瓶酒,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情都不做,就开始喝起来了。
有经验的狩猎者都知道,这个姑娘要么是受委屈了,要么是失恋了。
不然,她不会这么喝酒的。
这正是被人趁虚而入的好时机。
老郭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地痞无赖。
经常在酒吧门口捡尸。
当他发现于子涵时,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可是一个极品啊!
虽然现在还是在酒吧,但是他都已经想到带回家怎么玩弄了。
这个可比他以前捡识的那几个好太多了。
看到没有人注意到于子涵,于是就朝着她走去。
先是假装的问候了一下。
看看对方还有没有反应。
当他喊了几声之后,看到对方没有任何反应,他顿时笑了。
呵呵!
喝的还真够多了。
这么快就不省人事了。
于是假装是于子涵的朋友,上前扶起了他,嘴里还说着关心的话。
“唉,兰兰啊,你说你喝这么多干啥?”
“喝成这个样子,看我回去不跟你爸爸说,让他好好教训你!”
由于于子涵已经喝的麻木了,所以,根本不知道她已经要被人给捡尸了呢!
身体也是机械似得跟着老郭往外走去。
完全没有了自主意识。
这个老郭,别人可能不认识,酒保肯定是认识啊。
哪些是经常来的,哪些是第一次来的,他都能认出来。
“唉,可惜了!”
“这么好一个姑娘又要被人给霍霍了。”
虽然他能看透,但是,他也不敢阻拦。
因为他没有那个能力能救得了这个姑娘。
一旦他说破了,那么不仅他自己面临着危险,而且很有可能工作不保。
老板请他来不是管闲事的,多管闲事的下场,他很明白。
所以,为了自救,他只能唉声叹气,不敢言语。
虽然这是酒保自言自语的,声音并不大,但是还是被旁边一个正在喝酒的男人听到了。
“你刚刚说什么,那个人不认识这个姑娘吗?”
“难道这个姑娘不是故意喝醉让人捡尸的吗?”
看到有人询问自己,酒保就轻声的说道。
“这位大哥,你有所不知,小弟这双眼睛别的不行,认人还是挺准的。”
“就好比大哥你,应该是第一来我们这里喝酒,我说的对吗?”
那个帅哥点头,“不错,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