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漂亮一点,为老弟计,我建议:
一、即日派专员北上,面致赔偿金给李师母或我本人,以敦民谊;二、酌情处分贵府助
纣为虐失职人员,以明责任;三、禁止贵府人员再胡说八道,以饬官箴(如二月二十四日
《民众日报》登:“台中市府新闻室主任李铭秋昨天表示……
二年前李敖方面曾有意和解,只要求市府象征性编一点预算赔偿了事,但军方为了‘面
子’不愿低头,因而继续诉讼”云云,事实上,“李敖方面”从元“有意和解”之事,想系
贵府找台阶下,故捏造事实。如今贵府惨败,犹由新闻室主任胡说八道,极易引起“李敖方
面”另一控告,请老弟即予告诫该主任之流少胡说八道为宜)。
老弟如不从速照李师母指示,而一再拖拖拉拉,我保证催告信后,必然有法院上门,到
市长室贴封条。——我们上次就贴过《自立晚报》社长室的封条,害得吴丰山的脸由黑变
绿。
届时老弟又情何以堪?特此忠告,以示小兄不忘故人之至意。
专此奉闻,即颂
进步
小兄李敖附启
一九九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林柏榕是国民党小官僚,收信后,仍图顽抗,结果敬酒不吃吃罚酒,换来这样的信:
检举函 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六日件别:最速件
受文者:台湾省政府主席宋楚瑜
副本收受者:台中市市长林柏榕、台中市政府新闻室
主旨:请查办颟顸违法之台中市市长林柏榕及其手下台中市政府新闻室负责人
说明:
一、台中市政府助纣为虐,伙同警备司令部非法查扣人民财产,业经最高法院判决该衙
门败诉定谳,并于二月二十三日发出(八十二)台民主二第0二二五九号通知书。
二、我方旋于二月二十五日以邮局国内快捷挂号发出催告函,告以“你们官司打败了,
快赔钱来!”
三、不期该衙门于三月五日以八十二府新一字第二二八九七号函见复,推托最高法院通
知书的有效性,托词“本案俟接获最高法院判决即循法律程序办理清偿事宜”,延不赔钱。
四、最高法院判决旋于三月十日寄达该衙门。该衙门显已无可狡赖,不期事隔半个多
月,该衙门犹在拖拖拉拉之中,公然反抗最高法院判决,并且违背自己三月五日复函的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