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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102(第1页)

心中的渴望日渐积累。一天公主不在,奉书终于忍不住,悄悄对一个蒙古女奴说:“你的那匹马,能不能借我骑骑?”

队伍里马比人多,就连最低等的奴婢,都能时常骑马代步,只要不消耗太多马力,便没人管。

那女奴奇道:“借你?你又不会骑。”

奉书笑道:“你可以教我。”

那女奴大笑道:“你这个细胳膊细腿的蛮子小姑娘,学也学不会的!到时摔断了你的脖子,我可没法向公主交待。”

奉书早就习惯了蒙古人对“蛮子”的看轻,也不气馁,笑道:“我自然不会骑得像蒙古人一般好,只是羡慕你们,想试一试罢了。姐姐骑术精湛,只消点拨两句,想必连汉人也能教得会。我也自然会很小心,不会故意摔断脖子的。”

其实她只说了一半真话。她心中还有另一个隐约的想法:眼下自己身处荒原大漠,周围半点山丘障碍也无,万一哪日需要脚底抹油,被人纵马一追,此前练的那些本事恐怕全都派不上用场,还是自己学会骑马,来得更安心些。

那女奴被她一恭维,登时眉花眼笑,点点头,带她到帐外,给两匹劣马上了马鞍,解下缰绳,笑道:“只许在帐子周围悄悄的骑一会儿,不能跑远了。”

奉书大喜,接过缰绳,小心翼翼地摸了摸那马的鬃毛,道:“我哪有本事跑远?”

等她扎起裙子,在那女奴的帮助下,真正跨在马背上时,一下子觉得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算下来她只是长高了几尺,可视野突然变得开阔了,看到远处一顶顶蒙古包的尖顶,胸中豪气顿生。只不过失了脚踏实地的感觉,身子被马儿托着,没来由地移来动去,未免心惊胆战,豪情生了又灭。那马儿突然低下头吃草,她只觉得身子一翻,立刻吓得大叫一声,前仰后合,好容易才保持平衡。

那女奴骑在另一匹马上,乐得哈哈大笑:“怎么样?怕不怕?”

奉书格格笑道:“怕,怕死了,请你快教我怎么让马儿听话罢。”

等她学会纵马缓步行走,用缰绳和脚跟控制马儿简单转向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她玩得不亦乐乎,大腿内侧被磨得疼痛,也不在乎。但是她也觉得,□□的马儿只怕要无聊透了。

隔了几日,她寻得机会,又学会了让马儿小步奔跑。那马跑起来的一瞬间,她的一缕鬓发一下子向后飘扬,感觉微风扑面而来,简直是前所未有的畅快。她想象着,如果这马跑得快上十倍,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如果是纵马从山坡上冲下去,扑向千万敌军,又是什么感觉。但她可不敢轻易尝试。那马儿一跑起来,就不太听她的话,有时候撒欢一跳,她就觉得自己的后脑一阵发麻,仿佛已经做好了磕在地上的准备。

这几天里,围猎的队伍又往西北移动了不少,在同一个地方扎寨不超过三天。大队人马在严格的号令之下,形成一个猎圈,逐步驱赶前面的野兽,慢慢收缩,连一只兔子也不让破阵而出。每天清晨,不同的队伍在皇族的带领之下,轮流冲入猎圈捕杀。到了傍晚,健壮的蒙古男奴便会扛回一头头黄羊、野鹿,提回无数的野兔、大雁,有一次,还拖回了一头狼。除了皇帝等贵人的大帐,其余地方总是弥漫着一股带着骚臭和血腥的野性味道。

奉书看到不少猎物身上都扎着箭,有如刺猬也似,心想:“我射箭的本事,和蒙古人比,不知孰高孰低?”

打来的猎物多半当天就被分到各帐,由奴婢清理干净,随烧随吃,佐以干果、美酒,有的帐子里经常欢饮达旦。有几次,奉书看到太子、皇子、皇孙们醉醺醺地走在草地上,口中唱着歌,朝身边的丫头奴婢随意丢金银赏赐。帐边的蒙古奴婢显然是早就做好了准备,登时欢声雷动,一阵井井有条的哄抢。相比之下,奉书的手就显得太笨,只抢到过两粒银豆子。

还有一次,一个负责照料马匹的男奴趁着太子心情好,跪伏在太子脚边,请求把安真迷失侧妃帐里的一个婢女配给他做妻子。太子哈哈大笑,立刻允诺。

奉书却不由得张大了嘴,跟旁边围观的奴婢们一起摇了摇头,因为那男奴是北方汉人,那女婢却是蒙古人,虽然同为奴婢,身份等级却差得十分悬殊。太子身边的甘麻剌、还有胡麻殿下,全都在皱眉。太子却浑然不觉,让人把那婢女叫了出来,又夺过铁穆耳手中的金杯,当场赏给了他俩。

奉书忽然有些钦佩起真金太子了,虽然觉得不应该,也说不出为什么。

奉书每日的口粮只是炒面和腌菜,但也会不时分到些剩下来的大块烤肉,都不是什么太好的部位,有的油腻腻的挂着大片脂肪,有的带着血丝,散发着腥臊气,有的则是各种内脏。随行的其他汉人男女奴婢根本吃不惯,有人实在是馋了,勉强吞上几口,便跑到远处去呕了出来。奉书却知道自己必须吃肉,才能保持身体的强健和灵活。她借来解手刀,割下小块小块勉强可以入口的瘦肉,每天都努力咽下去一点。

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辨不清方向,也记不清日子。奉书能感到天气渐渐凉了,蓦地意识到,再过不久,就该是回大都的时日了。整个围猎的队伍会一路南行,带着马匹、猎鹰、豹子,一路跋涉回到大都的北城门。

她又是兴奋,又隐隐有些失落。一天午后,中军传下令来,当晚皇帝大宴群臣,按围猎的表现论功行赏。大多数奴婢们都放了半天的假,营帐里人人欢腾。奉书做完了手头的活计,便骑上一匹小母马,跑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土坡上,任阳光暖暖的洒在身上。

远处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小丘,翠绿的颜色纯净得仿佛在流动一样。细细看去,才会发现草丛中藏着尚未凋谢各色野花,仿佛多彩的云雾,被清澈的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青草的香气浓得醉人,带着细细的花粉芳香,宁静而又热烈。整个大地仿佛都变成了一层柔软的地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和它融为一体,永远沉睡其中。

可她也知道,看似和平的草原里藏着多少危险。这里有吸血的蚊虫,有狡诈的饿狼,有能吞没人的泥沼,有能埋没人的风沙,还有能顷刻间冻毙人畜的漫天大雪。能在这里年复一年生存下去的人,全身上下绝不会有一寸软弱的皮肤。

奉书痴了好一阵子,才想:“我要告诉师父,我见到真正的草原大漠了。比我想象的还要辽阔,还要多彩,还要残酷。他早就说过想看看蒙古人的家乡,想不到却是我先有这个福分。”

可是如果真的见到了师父,自己在正事上多半是要交白卷的。还是没有任何姐姐的消息。上都宫中所有的汉人奴婢,她都想办法打过照面,想办法和他们说过几句话。没人记得曾经有过一个知书达理、十五六岁、鹅蛋脸庞、温婉柔顺的江西姑娘。不过这些奴婢日日辛苦劳累,也没什么心思关心旁人的动向。

二姐会不会留在大都太子府里?太子府里的汉人,她少说也见过一多半了,江西人屈指可数。没见过的,也大多是太子身边的男奴。

会不会是张弘范临死前说了谎?可是……可是真金太子也亲口说过,曾有一个和二姐很像的“蛮子丫头”,见到旁人不爱惜字纸的行为就挠心挠肺——这是他们文家几个兄弟姐妹的通病。她觉得旁人家里的孩子,多半是不会这样的。

奉书漫无目的地扫视着面前的山丘和碧草,一个念头慢慢清晰起来:“我若直接去问太子,必定能问出些所以然来。现在大伙都住在帐子里,人员混杂,不像在宫里那样贵贱分明。以我现在的身份,接近太子、跟他说一句话,也不是不可能,就像上次那个求赏妻子的男奴一样……但是随后太子就会疑惑我的动机,问我到底是那个‘蛮子丫头’的什么人。这些说辞,可要小心提前编好。”

编来编去,却始终编不出来自圆其说的理由。不禁又想:“我肚子里的那些过家家的谋略,哪能够把太子耍得团团转?要是师父在就好了,他肯定能给我出主意……可是等我回到大都,请教师父,再等到这样围猎的机会,可就又要过去将近一年了。不行,太慢。”恋恋不舍地放弃了这个念头。

再一抬眼,却发现胯下的马儿载着她,已经慢慢走到了别处,离当初那个小山丘已有数箭之地。奉书连忙拨转缰绳,想要回去,但胯下的小母马却突然不听话了,扬着头,刨着蹄子,喘着粗气,显得焦躁万分。不远处不知何时出现另一匹脱缰的棕马,径直朝奉书小跑过来。

突然,奉书只觉得手中缰绳骤然一紧,身下的母马猛然疯跑起来,而那匹棕马在后面狂追不舍。奉书吓得魂不附体,双手牢牢抓住缰绳,双腿紧紧夹住马鞍,身子低低伏在马背上,但觉耳边呼呼风声,周围的长草、野花、湖泊,都飞快地向后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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