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曼曼翻个白眼,她也不是喜欢吃肉的人好么?而且给自己算个什么事儿,跟他又不是很熟,不过看王小花那样子,她还是轻咳一声收了这人递来的猪肉。“看在你刚才帮我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帮你解决了这二斤猪肉,不用谢了。”
唐震宇剑眉一挑,笑了,那一排小白牙晃眼的很。姜曼曼好心情的拎着猪肉,拉着大姐往外走。身后是王小花气急败坏的声音“姜曼曼!你都要下乡了还勾引唐同志,你不要脸!”
姜曼曼头也不回的拎着手里的猪肉对她晃了晃。“回家吃红烧肉喽!”
回家不仅有红烧肉吃,还有竹板炒肉。姜妈拿着手里的烧火棍,对着她身旁的地敲了敲,就差招呼她身上了。“你说说你,你昨天才醒今天就给我出去惹事,那个唐同志又是怎么回事?”
姜曼曼无语,她哪里知道是什么回事?就是书里的一个小配角,谁记得他啊!“妈我真就刚认识他,什么都不知道,咱不说他了,那个,我回去收拾下乡要带的衣服啊!”
说完脚底抹油的跑回房。当晚王家就来人催促着她下乡,姜爸姜妈黑着脸。无奈是之前说好的,第二天也只能去大队拿号,隔天就送她下乡。嘱咐了大哥给大嫂三天一把脉,让大嫂最好别干活后,她这天一早五点就起来。全家人要一起送她去火车站。姜曼曼不让,只让大姐和姜妈去,大哥必须留着家里看着大嫂,她爸还要一早就去厂里。她这三天恢复的差不多了,把打包好的包袱往肩膀上一抗。“哎呦,你这孩子真是的,怎么这么虎,你身体还没好呢,快放我车上。”
姜妈推着自行车,把她的包袱放到车后面。“你去你姐车上坐。”
姜曼曼抱着她这个姐姐的腰,多好的姐姐,也不知道那本书的作者是不是有病,非要将人写的那么惨。“姐,要是孙建国的媳妇儿带着孩子来,你可一定更不能再嫁给他。要是不来你也不能嫁,他那个媳妇儿叫葛淑梅,你要是不信试探他一番就知道。还有我听人说他喝酒后还爱动手打人,这样的人不能嫁。”
听着小妹妹的殷殷叮嘱,姜云云眼里有泪水在打转儿,鼻子嗡嗡地道:“知道了,你去那边要照顾好自己,常往家里写信,有难处就说,我下个月开了工资就给你寄过去,别委屈了自己。”
姜云云斜挎着她的军绿色挎包。一个红色五角星,上面写着‘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这包就是大姐特地给她买的。闷闷的应一声,上一世就跟着老中医爷爷过活,这会儿有家人的感觉真好,就是相处的时间短了些。到了火车站,姜妈和姐姐送她上火车还不忘记叮嘱“去下乡了别累着自己,家里每个月都给你寄钱过去,你别亏待了自己,该吃就吃,别为了那点工分把自己累坏了。想家了就给家里写信,回头我让你爸什么时候放假了就去看你。”
见她们妈还要再说,大姐赶紧打断道:“妈,别说了,火车来了,再说耽误了小妹上车要没座了。”
姜妈一听赶紧推着她上火车。火车是她只从老照片里见过的绿皮火车,姐姐和妈送她上了火车还在站台上没有走,一直看着火车发动,看着她离开她们的视线。她眼尖的看到姐和妈抹眼泪了,知道她们指定是哭了,她鼻子也酸酸的。赶紧收拾好心情。她行李里面有个牛皮袋装水用的,还带着自己喝水的茶缸,包袱里不仅有一大包的衣服,就差把被褥都给装进去了。还有用油纸包,包好的烧饼,两个一包,包了十包。火车是从京城发出的,她上火车的时候车厢中已经有不少人,好在还有位置。找了个位置坐下,是个双人座位一旁还坐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儿皮肤白皙,丹凤眼眉目清秀,见她坐到一旁,打量一番后才跟她说话。“同志你好,我叫王金凤,你叫什么?”
“我叫姜曼曼。”
自己说完王金凤哦了声,眼睛一亮问“同志,你也是去下乡的知青么?”
“是啊!你也是么?”
王金凤梳着齐耳短发,手上端着她自己的茶缸。她的手很白嫩,一看就是在家里没怎么干过活的。而且她早就坐在这里,可见有可能是在京城就上车的。和自己一样穿着军绿色的衣服,这个时代多数都是黑灰绿蓝这四种颜色。“我也是,你是去哪里下乡的?”
姜曼曼本来是想要睡一觉的,毕竟从这里到辽东,要坐上一天一夜。见她谈兴正浓,就道:“我是去辽东的,连城第一大队。”
“啊!我也是啊!太巧了吧!我也是第一大队下面的,你是第几小队?”
在她的期盼中,姜曼曼好笑的道:“第三小队,叫连山村!”
“哈哈,真的好巧,咱们两个一定是有吸力的,不然不能坐一处,我也是唉!姜曼曼同志,日后我们共同进步!”
姜曼曼被她逗笑“好,王金凤同志,日后我们共同进步,一起建设祖国。”
说完两人对视一眼都笑了。王金凤是个健谈的小姑娘,她记起来,书里好像的确是有这么个人,不过她全程都在看男主和女主的虐恋情深。一边看一边吐槽,女主怎么就不能转身就走,都被冤枉,被陷害,被打,伤心了还不肯走,这是什么受虐体质?导致忽略了那些小配角,看这个王金凤同志不就很好,很开朗的一个小姑娘。两人聊的投缘中火车进站,她们是同一个站,两人一起下了车,站台那里就有人喊:“我叫赵大江,是连城第一大队第三小队的,还有谁是第三小队的?”
说话的是位个子高高的男同志,一身军绿衣服皮肤白净,能下乡的可不都是城里的青年。他喊完一旁的王金凤就拉着姜曼曼上前“我们也是连城第一大队第三小队的,还有人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