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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页(第1页)

“可不是。”老七笑嘻嘻接过了话,“大大方方承认了多好。”手肘又撑着桌子朝夏言凑了过来:“夏言,老实说,你和我二哥是不是真在谈?”“没有。”这个问题夏言还是很能理直气壮的,看老六老七一脸的不相信,手指了指门后,“不信你们去问你们二哥,你们二哥的话还信不过啊?”沈桥:“如果是以前我是绝对相信他。但自从他偷吻你那次睁眼说瞎话后,二哥现在的话都得打个折扣。”老七:“可不是。还害我们跟着冤枉了六哥。”“再说了,谁敢去二哥面前找死。”老七瞥了夏言一眼,“你看每次开会,连你都对他胆战心惊的了,更何况我们。”夏言不说话了,私底下她对沈靳是有些有恃无恐,但会议上他确实让她压力很大。“反正我和他是真的没有在谈恋爱。”夏言站起身,拿起整理好的会议资料,“你们别整天胡说八道。”在几人笑闹中回了办公室。沈靳已经在电脑前忙,人没抬头,只是淡声吩咐了声:“一会儿吃完饭帮我带一份,我暂时没时间下去。”夏言看了他一眼,“哦”了声,下去吃完饭后顺便给他打包了一份酸菜牛肉饭配莲藕沙骨汤。一起生活了五年,夏言对沈靳的口味早已摸得很透,给他打包饭时,点什么菜什么汤完全是一种本能的行为。沈桥和老七几个和她一块吃的饭,也陪她在一边打包,看着她娴熟不带犹豫地一一点餐,互看了眼,老七好奇出声:“二嫂,你怎么知道二哥爱吃这些菜?”夏言动作略顿,然后面色自然地回头:“他让我打这个菜的啊。”“还有……”夏言看了他一眼,“叫我夏言,别老乱认亲戚。”想了想,又加了个沈靳最不爱的炒苦瓜。回到办公室时,沈靳还在忙。夏言把快餐搁他桌上:“午饭给你搁这儿了。”沈靳:“谢谢。”脸终于从电脑前移开,打开饭盒,一眼看到上面的苦瓜,眉心蹙了蹙:“你知道我不吃苦瓜……”声音微顿住,抬头看她。夏言轻咳了声,转开了头:“我不知道……”连低下来的声音都显得有些底气不足。沈靳拿起筷子,将苦瓜拨到一边,边淡声道:“最爱和最不爱的全让你挑中了,想混淆视听能不能也走点心。”夏言:“……”直接抽走了他的盒饭:“人家送个外卖还有配送费呢,我给你打个饭得我掏钱不说,还要被嫌弃,自己叫外卖好了。”沈靳抬头看她:“我卡不还在你那儿搁着吗?”夏言:“……”沈靳手伸向她:“给我。”“早餐没来得及吃,正饿得难受呢。”“那也是你活该。”夏言咕哝了声,将盒饭重新搁回桌上,“苦瓜清热去火的,你还是多吃点消消火吧,别每次开会都弄得跟修罗场似的。”沈靳打开饭盒:“你们自己会前不准备,开会心虚没底气,怪我了?”说是这么说,却还是老实夹了块苦瓜。夏言看着他将苦瓜放入口中,眉心毫无意外地拧了个小小的结,却还是咽了下去。夏言记得以前他不吃的东西,他是从来不碰的。她也从不敢劝他吃,他不爱吃,她就不做。现在看来,他也不是全然固执的人。两个人都是不戳就不会动的人,然后两个都不会主动去戳对方。沈靳看她一直没说话,抬头,看她像在走神,长指在桌面轻叩了几下:“要不要再吃点?”夏言看了他一眼:“我饱了。”回了座位。沈靳将那一份苦瓜吃了个干净,吃完饭也没休息,又开始忙工作。下午三点,所有人准时将作业交到了沈靳办公桌上。沈靳交给夏言整理,然后一起筛选,最后敲定了几个要重点联系的人和乡镇。都是一些乡下的手艺人,常年在家种田为生,空闲时才织些藤椅花篮什么的拿到市集上卖。“收拾一下,陪我去一趟罗梁镇。”将整理的出来的文件搁下,沈靳站起身。夏言应了声“好”,也很快关了电脑。罗梁镇是安城最大最知名的藤编工艺镇。小镇位于安城东郊,距离市区一个多小时车程,背靠深山老林,山里藤条资源丰富,几乎家家户户都精于编织手艺,2000年前后小镇上的家庭小作坊一度火过一阵。有生意头脑的人家在自家院子里搭了个棚子,接了广东一些厂家的单子,以代加工或是作坊的方式,将农闲之余想赚点零花钱的手艺人招过来,分发任务,按件结算。但这种形式被盘剥得厉害,一天下来平均也就挣个二三十块钱,相较于南下广东进厂两三千的工资,几百块的收入连基本的生计都维持不了,因此后来随着进城务工的人原来越多,小镇上的小作坊慢慢也都跟着转行了,现在除了四十多岁以上的老艺人,年轻人已鲜少有人还在从事这一行业,但相较于其他慢慢没落的乡镇,罗梁镇还是血厚一些,历史悠久名气大,外省也会时不时有厂家来收购藤编制品。乡镇里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也多,平时闲暇时间也多,为了赚些日常零用,有空还是会亲手做些藤编桌椅篮子的囤着等上门收购,或是趁着集日拿到集市兜售。夏言和沈靳从办公楼下来时,不可避免地在一楼大厅里遇到了还在守着厕所管理员岗位不走的程让。程让似乎很享受这种被晾着的生活,看沈靳夏言下来,还嬉皮笑脸地起身冲两人打招呼:“沈哥,去哪儿?我给你们当司机,这里太他妈无聊了。”沈靳脚步没停:“人事和财务都在,离职手续可随时办理。”程让跟了出去:“那可不行,离职了我还怎么追人啊。”看向夏言:“夏言,今天我送你的花收到了吗?”夏言轻咳了声:“老六看着不错,拿他办公室插上了。”然后又道:“程让,你别老给我送这些东西了,办公室垃圾桶太小了,装不下。”沈靳拉开车门,人已弯身上了车,扭头看夏言:“上车。”夏言上了车。程让敲了敲车窗,看向沈靳:“沈哥,我也跟你们一起哈。”转身上了自己的超跑,开着跟了过去。快要出城时,程谦给他来了电话:“又跑哪儿去了?最近怎么每天不见影儿的。”程让看着前方沈靳车:“我在沈哥公司呢。”程谦静默了会儿:“怎么跑那边去了?”程让:“当然是追人啊。”“哥,你不是嫌弃我那些个女朋友没一个上得台面,要找就找夏言这种乖巧的、有点小才华的,对公司发展有用的女孩吗,我把她追回来就好了。”明显赌气的话。程谦对这话还有些印象。程家家底不错,最近十年更是发展得家大业大,程让是被宠着长大的,自恃家里有钱自己也长得不错,一向活得任性,对事业没半点上进心,女人倒是一个接一个地换,程谦对他多少有些恨铁不成钢,对他带回来的女朋友也是一向看不上。前一阵因为余声声托他给夏言找工作的事,程让在程谦面前把夏言夸上了天。程谦从没见他在他面前夸过哪个女人,更别提帮哪个女人找工作,看夏言作品也还不错,出于帮他把个关的心思让他约了夏言。虽然只是一起吃了个饭,程谦对夏言的印象不差,挺安静乖巧的一个女孩,虽然阅历还简单,但看得出来有些小才华,培养一阵后还是有独挑大梁的潜质,而且两次在王叔那儿的情况,程谦看得出来,她和王叔那边关系匪浅。王叔背后师父是曹华,业界最有声望的两个人无形中都和她沾上了边。她既然能说服得动王叔签约沈靳公司,要说服曹华也不是没可能的事。因此那天从王叔那回来,看到程让又迫不及待地去陪所谓的女朋友逛街买包,当时就沉了脸,说了他几句,让他别整天把时间浪费在那些女人身上,找女朋友起码得找一个正经出身,对他工作生活有助益的,而不是找些整天想着吸他血的女人。当时随口拿了夏言举例,程谦没想到程让真和他赌上气,跑去追夏言了。头疼地揉了揉眉心,程谦语气平缓了下来:“程让,你别胡闹。不是真心喜欢就别去糟蹋人家。”程让:“这怎么能叫糟蹋呢。我追她是我的权利,要不要接受是她的权利。如果最后她接受了,那也是两厢情愿,我也没玩弄她感情。”“再说了,你不是挺看重她的才气和她背后的人的吗,要是我把她娶了,你还赚大发了。”“而且,哥,”程让抬头看了眼前方沈靳的车,“我看沈哥这架势,似乎是在谋划着推新品了。他这品牌要是真推出去了,以沈哥的能力,势不可挡啊。到时你的公司,威胁可就来了。”“那也不是你该管的事。”程谦慢慢靠坐回座椅,“浪够了就赶紧回来。”挂了他电话。宋乾还在办公桌对面恭敬坐着,隐约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当下皱了皱眉:“沈靳还真重组了一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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