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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第1页)

我说过小时候的生活除了牡蛎外别无他物。其实这不太正确,我还有一些朋友和亲戚,和每位小镇上的大家族女孩一样。我姐姐爱丽丝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共享房间和床铺。她倾听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我她的秘密。我还认识一位叫弗雷迪的英俊男孩,他和我哥哥戴维还有乔叔一起在惠茨特布尔湾的一艘单桅渔船工作。

我对音乐厅怀有狂热,尤其是歌唱表演。要是你来过惠茨特布尔,就会知道这种狂热在本地有多不方便,因为镇上没有音乐厅与剧院,只有在坎伯兰公爵旅馆前偶尔会有走唱乐队在一根孤立的煤气灯柱下表演。每年八月会有木偶戏表演在此进驻。不过从惠茨特布尔到坎特伯里只需十五分钟的火车车程,那里有间音乐厅,叫做坎特伯里艺宫,每场表演长达三小时,门票要价六便士,节目则是肯特郡内公认最好的。

坎特伯里艺宫其实是一座破旧的小音乐厅,不过当时的我只有卖蚵女的见识。墙上有成排的镜子,座椅上铺着厚绒布,漆成金色的邱比特石膏像则高挂于布幕上,就像我家的小吃店,这里也有种独特的味道。我现在知道所有剧院都有这种气味:由木头、化妆油彩和洒在地上的啤酒,加上煤气、香烟和发油综合而成。当时还是小女孩的我,毫不犹豫便爱上了这种气味。后来我从音乐厅经理和艺人那里得知,他们形容这种气味为&ldo;哄堂之气&rdo;、&ldo;喝彩之味&rdo;。更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气味并非快乐的源头,而是悲伤的本质。

不过,那是之后的故事。

对于坎特伯里艺宫的颜色和气味,我比多数女孩更为熟悉,至少当时的我是这样。那年我即将满十八岁,以为过完夏天就会离家,因为爱丽丝认识了一位在坎特伯里艺宫工作的少年托尼&iddot;里夫斯。他常招待我们看表演。托尼的叔叔是艺宫的经理,也是鼎鼎大名的滑头里夫斯。因此,对爱丽丝来说,托尼是个适合的交往对象。我父母一开始并不信任他,认为他态度轻浮,因为他在音乐厅工作,又常把雪茄挂在耳上,油腔滑调地谈合约、伦敦和香槟。不过没人能永远讨厌他,他为人大方,又很平易近人。而且,就像每个对我姐姐示爱的男孩一样,托尼赞美我姐姐,还对我们全家人都很好。

所以,你可以经常在星期六晚上看到我和爱丽丝坐在坎特伯里艺宫的座位,卷起裙子,观赏最轰动的表演,并且同声欢唱。一如其他观众,我们也会挑剔表演。我们会为喜欢的艺人大声叫好,也会拼命喊安可并点唱,直到她的喉咙干了为止。当我们最喜欢的女歌手再也唱不下去时,她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表演结束后,我们会到售票亭后方,托尼堆满杂物的小办公室道谢,然后哼着歌回家。我们会在开往惠茨特布尔的火车上唱歌。有时,车上有看同一场表演的乘客,会一起开怀歌唱。当我们上床睡觉时,会在黑暗中低吟旋律。我们会梦到歌曲的节奏,隔天早上起来时还会继续哼。就连卖晚餐时,我们都带着音乐厅的气息,爱丽丝会一面吹口哨一面送餐盘,让客人笑着听她唱歌。至于我,则坐在盐水碗旁的高脚発上,对撬开的每颗牡蛎唱歌。母亲说我该上台表演。

不过,她一说完便大笑起来。我也笑了。我和舞台上艳光四射、唱着动听歌曲的歌手一点都不像。她们比较像我姐姐,有樱桃小嘴、飞扬的披肩卷发、坚挺的胸部、双颊的酒窝,以及形如啤酒瓶的纤细美腿。我身材虽高,却瘦巴巴的,胸部扁平,头发没有光泽,眼眸是淡蓝中带着一点土褐的颜色。我的脸庞光滑洁净,有一口白牙。但是这些一点都不特别,至少对我们家来说是这样,因为我们整天都在烟雾蒸腾的室内炖煮牡蛎,皮肤都像墨鱼一样白。

像爱丽丝这样的女孩注定要在金光闪闪的舞台上跳舞、穿锻织舞衣、接受美少年的喝彩;像我这样的女孩只能坐在漆黑的观众席上默默观赏表演。

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之前我说的例行事项‐‐撬开、烹煮牡蛎,以及每星期六向音乐厅报到‐‐都是我童年中印象最深刻的事物,不过那些事只在冬天发生。每年五至八月是牡烦的繁殖期,渔民不能采集牡蛎,只能放下船帆,出海寻找其他猎物,全英国的牡蛎餐厅被迫更改菜单,不然就得休息一阵子。秋季到春季时,我父亲店里的生意虽然很不错,还是无法让他得以在夏天暂时歇店。不过,就像惠茨特布尔许多靠海吃饭的家庭,我们的工作量到了夏天明显减少许多,生活步调较为轻松缓慢,餐厅的生意也没那么忙。我们改卖鲽鱼、比目鱼和绯鱼,比起冬天时必须不停搓洗和撬开牡蛎,将鱼切片轻松多了。我们打开窗户和厨房的门,与冬天时烹锅和冰桶交杂的冷热酷刑截然不同,我们可以感受阵阵凉风、船帆被风吹动的声音和滑轮转动的声音,也从惠茨特布尔湾传到厨房。

我满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天气很温暖,接下来的几周则愈来愈温暖。每天有一段时间,父亲会暂时将店交给母亲照顾,到海边摆摊卖鸟蛤和峨螺。我和爱丽丝每晚都去艺宫看表演。然而,一如那年七月没人想在我们拥挤的小店里吃炸鱼和龙虾汤,戴着手套与软帽,在滑头里夫斯不通风的音乐厅里被煤气灯照上一两个小时,也让我们姐妹俩吃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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