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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申冤之路九(第1页)

眼镜表面上是忍了这口气,心里则是一直舒展不起来的,本来约好完事后要去与红红火火老板会合庆功的,现在功是不能庆啦,回去交差则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他连这样做的脸面也没有了,车到中途就下了车,叫那几位去向老板交涉,自己则找了家路边烧烤店吃起来。

只是此刻哪里还有心情吃呀,即便是龙肝凤胆也是难以下咽的。他走进去说白啦,就是为了借酒浇愁。

他坐下的第一句话不是要菜单看,而是大叫:“老板拿两斤酒来。”

老板心里咯噔一下,这家伙感情是个酒鬼呀,咱可没有招呼酒鬼的兴趣,再说那两斤白酒也就是二十块钱,虽然酒里勾兑了不少水,但是总共一才二十元,能赚个啥,别为了赚两个不值一提的小钱,让这家伙在这里给发酒疯,那才背时呢,正要回答没酒啦。

突然听见眼镜极其不耐烦地叫道:“老板,怎么回事?还不赶紧把酒给老子拿来,对啦,是两斤五粮液。”

老板听有人对自己称老子心里越发地不快,正想借机将其扫地出门,却听得后半句是要两斤五粮液。立马欣喜起来。态度也随之改变,只要有钱赚,当儿子就当儿子吧,立马回敬道:“来啦,来啦。”赶紧到后屋拿酒去。

后屋正好有一件五粮液,这是特意为那些吃公款的人准备的,只是运气不好,刚把这批货给准备好,就遇上对公款大吃大喝的严厉打击。这酒也就被撂在了那里,再也无人问津。正发着愁呢,现在这人一要就是两瓶,也就顾不得发不发洒疯啦,赶紧拿出酒喜笑颜开地送过来。

眼镜暴躁地从老板手里把两瓶酒给一直夺过去,显然是对他慢腾腾的速度不满,“怎么连个杯子也不给拿一个,是要叫我打火罐?”

老板生怕就将其给得罪,赔着小心,“大叔,是这样的,”指着酒瓶,“里面陪套着酒杯的。”

心情极其不好的眼镜哪里听得了这些,拿起一瓶酒很响地碰在桌子上,“要你说,那样小的杯子,喝起来不痛快。”

老板让那砸桌子发出的嘣的一声给吓一跳,很是担心给砸破啦,见没事,这才松一口气,继续赔着小心,“这就给你换去,换大杯子。”

“都说了,不痛快的,还说杯子,拿碗,给我拿个碗来。”

老板想想也对,能吃两斤酒的人,那就是张飞李逵之类的人物,不用碗来说,确实不过瘾。赶紧笑道:“好的,拿碗拿碗,”回头对服务员叫道:“快给这位大爷拿个碗来。”

眼镜之所以一口气要了两斤酒,其一是本身酒量确实是非同一般好,其二是壮胆,不是有句话叫住酒壮怂人胆嘛。很想报仇的他确实有些心有余悸,毕竟在夜不收败给了对手。此次行动确实需要为自己壮胆。

实际上,眼镜最终找上门来,就是因为有这两斤酒给壮了胆的原因,不然的话,也许就不来啦。因为刚喝酒的时候,他确实有过打退堂鼓的动摇,并且给自己找了一个不错的理由,这茫茫人海,哪去找呀?

但是以极快的速度把两斤酒灌下肚子后,有些飘飘然的眼镜就不再为自己找借口,而是拿定主意无论如何得找到这个对手。

他首先想到的是夜不收,虽然是喝高啦,心里也明白着,正所谓酒醉心明白嘛,更何况他并没有醉,他是不会在夜不收闹事的,要闹刚才就闹啦。他去的目的仅仅希望能从那儿找到对手的线索而已。在他看来这是最为捷径的,前提是对手仍然没有走。

事实上,他连谁是对手也不得而知,只是怀疑刚才那个抢夺摄影师手里摄像机的小伙子就是自己的对手,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行动太过于与众不同。他希望返回夜不收的时候,这人仍然在那儿吃着。

他是打的过来的,正如他所希望的那样,运气真的不错,他刚下车就见自己所怀疑的对象与那女孩手拉手地从夜不收出来。正好旁边有一棵大树,他赶紧躲藏在大树身后悄悄地进行观察。

然后就听见那女孩夸那小伙子,“今天要不是你把那眼镜给斗垮的话,我看这家夜不收就该垮掉啦,好在这老板还算是仗义免了****钱。对了,你是咋发现那眼镜不怀好意的?他究竟是人还是鬼怪?”

小伙子在那女孩鼻子上刮上一下,“跟我这么些时间,人也长聪明啦,没白跟,我现在只能告诉你,那眼镜绝对是人,而非鬼怪,只是他身后还有没有其他什么?就不得而知啦。”

女孩笑起来,伸手拦下一辆的士,“好了,别说这些啦,上车吧。”在坐上车之前对机会说:“武候路。”

直至的士从视线中消失,眼镜才从大树后面走出来,扶了扶眼镜框,露出阴险的冷笑,哼,总算找到了人,果真是你呀,小子不懂规矩呀,既然是同行就该和平共处井水不犯河水,你却坏了规矩,给我斗,刚才败给了你,让我大丢面子。那是因为面对面明着干。

哼,这回就不同啦,你在明处,我在暗处,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只要咱把握好时机,来个突然偷袭,即便是功力大大不如你,也会是胜券在握。随即拦下一辆的士向武候路奔去。

只是武候路那么长,确实需要些周折才有可能找到仇家,他不在乎,反正偷袭最好是在后半夜,这样成功的概率才会大,因为这个时候人是睡得特别死的。

实际上,眼镜的运气不错,由于曾彪他们所乘坐的那辆的士车速相对于眼镜所乘车速要慢上一些,快要到武候路的时候,眼镜所乘的士就把曾彪他俩所乘的士给追赶上啦。

然后眼镜就叮嘱的士司机把车速给减下来,紧紧跟在其后面。也就很快就知道了曾彪他们所住的地方。由于时间尚早,他索性就在这家鸡毛店里登记上号,上好闹钟美美地睡了一觉,直至闹钟将其叫醒,这才赶紧起来开始行动。然后就出现刚才发生的那一幕。

也正因如此,面对面对曾彪的步步逼近,表面呆如木鸡的眼镜并没有一点点恑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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