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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秀小修(第3页)

回应梁风忻的是台下如雷的掌声。

孟佳期也被她的致辞所打动,从她的致辞看来,她是真正对时尚有见解、有追求的设计师,也一直在孜孜不倦地以此来传递对生活的理解和心态。

一瞬间,孟佳期遥想到了自己的未来。

她的梦想,绝不仅仅是作为一名插画师出现在这里,而是有一天,像梁风忻一样站在台上致辞。

有一天,办一场属于自己的服装秀。

孟佳期想得心潮澎湃。T台下的嘉宾已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清场。

这时她才想起沈宗庭来了,不知道他是走了,还是仍在那里。

光明正大地回头看么,总有些不好意思。

她装作整理放在椅子上的大衣,若无其事地回头。在偌大的、背景声嘈杂的秀场里,两人四目相对。

他的目光就那样赤。裸、直白而不掩饰地看着她,唇角的笑容散漫。

沐浴在他的目光里,女孩连身体都僵直了几分,头皮有电层层扫过。

他起身,头顶射灯打下,他脊背挺括,灯光打下的阴影正好将她罩住。

“怎么,不认识我了?”

这般熟稔的语气,完全不复上次分开之时的冷淡。孟佳期有一瞬的怔然,生生忍住想要后退的念头,脸颊泛起薄红。

周围人声嘈杂,只有她成了一幅静物画,静而美。

沈宗庭很受用她这副静而美的模样,静中含羞。只是想起那天在陆彬面前,她也是这般粉颈低垂,唇角的笑意便淡了。

“认识的,沈先生大名。”孟佳期低声。就连他的衣服她都一眼认得出来,他的人她怎么会不认识?

“只是沈先生不记得我了。”她顿了顿,一句平平的问候话,被她轻哑的声音说出来,不自觉含了几分百转千回,几分嗔怪,像羽毛轻轻挠在人心上。

沈宗庭笑而不语。他的确快要不认得了。

他不是那种有心思会去记住女人的男人。

原本,孟佳期该在被他遗忘的边缘了,偏偏是今天这场秀,他百无聊赖顺带过来看一看,又重新看见了她。

右掌心中的伤口已长好,他曲起的中指和无名指,浅浅在上面按了按。伤口是好了,但有些痕迹,是永远地留下了,就像伤口愈合之后,留下的淡淡的白痕。

他差点要不记得她,说出来的话却是哄妹妹仔一样的好听。

“我记得你,连你的画我都还记得。”

“真的?”孟佳期心里生出两分惊喜,抬眸看向沈宗庭时,眸色都含了两分潋滟。

“你看,那个logo,是你的手笔吧?”沈宗庭指着一旁海报上的柴斯特大衣logo简笔。

他方才无聊时四处看看,无意看到这logo的走笔,总觉得在哪似曾相识。直到再度看见孟佳期的正脸,才想起,他在一个女孩的画板上见过的。

说起来,她真是灵气逼人的那一挂,寥寥几笔,勾勒出物件的骨骼感。

这种天赋——就像是毕加索晚年画牛,只画一副牛骨架,人也能通过他画出的骨架,补充出他笔下牛的整体。

孟佳期去看那副海报,当看到他的手指就那么悬停在她画的logo上,胃里有莫名的饱胀感,有隐隐灼烧的热痛,像是有蝴蝶从胃中涌出。

塔加拉语里有一个词,kilig*,形容的就是这种醉醺醺的、酥麻麻的感觉。

他能认出她的logo,而她能认出他的衣服。

就好像冥冥之中,他们共享一种语言,像是大海中的两头鲸鱼,发出一种低频的、只属于他们彼此的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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