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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雨夜歼敌(第1页)

弧形的闪电横跨长空,紧跟着一声炸雷骤然在天际擂响,大滴的雨点顷刻之间便自天而降,雨借风势,风助雨威,这场雨甫一开始,就声势惊人。狂风暴雨这中,三百扶风骑兵分成了三个箭头,向着前方不远处的马匪营地奔去。

暴烈的风雨将这些马匪本来设置的一些明岗暗哨都给赶回了营地之中的帐蓬里,狂风,暴雨,劈雷,掩饰了骑兵冲锋的马蹄之声,当三百扶风骑兵从三个方向刺入这个简陋的营地,高高跃起的战马毫不留情地将帐蓬践踏垮塌下来,自外掠过的扶风骑兵,挥舞着战马,对准帐蓬下蠕动的人形挥刀便砍,帐蓬破烈,从裂口里喷溅而出的鲜血,眨眼之间,便将地面染红。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虎头兴奋的挥动着手里的陌刀,舞得风车一般,瞬间便从营地这头冲杀到了另一头,他原本也是使马刀的,不过自从居里关兵坊研制住了这种重达三十余斤重双面开刃的陌刀之后,他便爱不释手,也不管这玩意本身是研制出来由披甲步兵使用,专门克制骑兵的。此刻这柄数十斤重的陌刀之上,已是鲜血淋漓,在他这个彪形大汉手中,便如同一个轻巧的玩具。

横刀一直没有换过他的兵刃,他惯使的是一柄九环刀,厚背薄刃,刀的背脊之上,穿着九个铁环,每一次挥动,便是哗啦啦一阵乱响,对敌之时,倒是可以拢人心神。

这两人都是白羽程麾下的干将,原本在马匪队伍之中充当的就是攻坚拔寨的先锋角色,两人身形高大,武器又及其别致,临敌之时,极易给敌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

步兵策马立于战场的边缘,在他的身边。两名扶风骑兵战刀出鞘,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步兵手里的长弓之上搭着羽箭,整个弓身却垂下对着地面。步兵发现,他根本没有用武之地,这批马匪没有丝毫防备,看看那些在营地这宫乱窜的战马就可以知道,这些马,连鞍鞯都没有配上。绝大多数还没有搞清楚状况便已经伏尸就地,而侥幸从倒塌的营帐地逃出来的马匪,没头苍蝇一般地跑不了几步,便会被纵马而过的扶风骑珍砍掉脑袋。

三股扶风骑兵在营地之中纵横交错,这是一个极其有效的杀戮机器。这三百骑兵的成员有些复杂。有贺兰部骑兵,有马匪,也有出身扶风的本地兵员,虽然来源不一,但现在却有了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有效的指挥和严明的军纪。

扶风骑兵自身就不用说了,而贺兰族骑兵,本身就是由贺兰雄在参考了扶风的练兵之法后重新组建的,与扶风兵相比,他们不仅有严明的纪律,更有比扶风兵强悍得多的马技。至于马匪,就只有横刀与虎头两人了。

相比起虎头与横刀的大声吆喝呐喊着冲锋陷阵。其它的人,却都是闭着嘴巴闷杀,然而这种沉默的杀戮,更人的压力却是更大。

步兵确信自己没有必要动手,他的眼光便追随着前方那团跳动的红色,那是贺兰燕。就算没有一点的危险会威胁到他,步兵也必须在她哪里保持足够的主意力。

这不是一场战斗,而更像是一次屠杀,当松散的马匪,碰上军纪森严的军队。他们的下场基本就已经确定了。天色渐明,大雨仍在下着,但战斗却已经结束了。这个简陋的马匪营地,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修罗场。绝大部分马匪,已经殒命当场,有幸得上老天宠爱的幸运儿,侥幸逃出了生天,此时已经不知逃到了哪里,还有十几个倒霉的家伙被压在倒塌的帐蓬里面,在扶风军打扫战场的时候生擒活捉。

当雨势渐住的时候,远处,孙晓的步卒终于赶到了,贺兰燕率三百骑兵前头探路,扫荡溃兵,孙晓和这一千步卒却还要押运着数百辆装满物资的马车,而随着这一千骑兵而来的,还有上千民夫。

孙晓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贺兰燕也刚好从一顶尚完好的帐蓬之中,重新换了一身衣裳走了出来,毕竟是女子,激战之时不觉得什么,但战事结束,被雨淋湿的衣衫穿在身上就显得不大合适了,不仅是他,连贺兰燕的两个贴身女护卫苏拉和乌拉也是如是,三人只能钻进帐蓬,换了一身干爽的衣裳。

看着那些衣裳上还在滴滴嗒嗒向下滴水的军汉们毫不在乎地打扫着战场,贺兰燕再一次体会到了当初高远跟她所说的,女子在外征战的诸多不便。

“教头威武!”孙晓竖起了大拇指,“以少敌对,赢得轻松之极,即便将军亲自指挥,也不过如此。”为了在将来能得到贺兰燕的配合,孙晓不惮于将贺兰燕架得高高的,赞美之词如流水价般地喷将出来,连一边的步兵听着也觉得有些恶心了。

“以有心算无心,以有备击无备,不过一群溃兵而已,有什么值得骄傲的。孙晓,这里抓了十几个俘虏,你来审吧,我懒得问,这些不同的马匪,聚在一起,准备干什么来着?问个清楚明白。”贺兰燕淡淡地道。

“好的,没问题,这样的小事,您就交给我得了!”孙晓笑咪咪地说着,“教头,这里距积石山不远了,还得烦请教头派出哨骑去打探一下那边的情况。”

“天亮之后,横刀和贺兰捷已经去了,相信用不了多长时间,他们两个人就可以回来了。”

“那敢情好!”孙晓连连点头。

十几个俘虏被孙晓提到了一边,民夫和兵卒们也忙碌了起来,这片修罗场得收拾,兵甲当然得收起来,这些东西,从来是只嫌少不嫌多的,即便是断刀断枪,拿回去回炉重铸也是好的,而且马匪们四处抢掠,每个人也是身家丰厚,掏口袋那也是必须的。弄完这一切,就得挖坑将这些死尸埋起来了,眼下天气炎热,如果不收拾的话,用不了一天的功夫,这些尸体便会腐乱,如果发起瘟役来,那可不是好玩的,一场瘟役,可以让一个强大的部落在极短的时间内衰落下来。

审讯的结果让孙晓又惊又喜,惊的是,积石山那里,已经被一个匈奴部落给占领极长时间了,想来也是,这样一处地势显要的地方,又有水源,肯定是不会没有主人的,喜得是,这支匈奴部族力量不强,这些马匪聚集在这里,就是打着这个部落的主意。

这个部落也不知是运气好还是怎么的,居然没有受到多少战火的侵袭,不仅牛羊颇多,而且看起来,族内财产也是极为丰厚,而他们能拿得出手的骑兵,不会超过四百骑。

虽然只有四百骑,但也超过了这些马匪中的任何一股力量,所以他们聚集在一起,准备向这个部落下手,不成想,他们还没有向这个部族动手,自己就先被扶风兵收拾了。

“教头,这是一个叫公孙的部族。首领叫阿蛮。今年四十出头,手上力量不强,只拿得出四百余骑人马,有些麻烦的是他们在这里经营很久了,只怕老营很有些坚固。”孙晓兴冲冲地找到了贺兰燕,”教头听过这个叫公孙的部族么?”

贺兰燕点点头,”听说过,原本与我们贺兰族也差不多,本来以为他们没有逃过草原这一劫,想不到却生存了下来,居然还挡在了我们的前面。不管他们是谁,挡在我们前面,就是一定要拿下的,先等横刀回来之后再说吧!”

“教头说得是。对了,教头,这支公孙部族,倒是符合将军所说的招揽的对象呢,只是不知道他们识不识务,如果能向我们投诚最好,不然,也只能灭了他们了!”孙晓摸着下巴,道。对方有四百骑,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是什么特别强大的力量,现在他的手上有贺兰燕率领的三百骑骑兵,有自己亲自指挥的一千步卒,那一千余民夫,平素也是进行军事训练的,打起仗来,一人发一杆长矛,不说冲锋陷阵,吓嘘对手也是好的。在实力之上,自己是占了绝对上风的。而在军械方面,那更是没得比,要知道,在自己身后的马车之上,光是床弩便有几十具,那是准备建成积石山要塞之后,安置在城头之上用来防守的,但现在,用来击破对手的老营也是利器。更不用说臂张弩这些玩意儿了。

“这里离积石山只有不到五十里,想来对方也知道有人要打他们的注意,说不定会来偷袭,孙晓,先扎下营盘吧。”贺兰燕道。

“他要是真来可就好了。”孙晓笑了笑,”可就省事了。”

“不要大意,狗急了还要跳墙呢!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任何人都可能迸发出极大的能量的。不要小瞧了别人!”贺兰燕摇头道。

听着贺兰燕的话,孙晓本有些轻慢的心倒是立时警惕起来,拱手向贺兰燕道:”多谢教头提醒。”

埋好数百具尸体,扶风兵们将数百辆马车圈在一起,组成了一个简易的车阵,这里,距积石山已经不远,孙晓不准备在费时费力地扎营了,他要直接去积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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