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路上方知白的话,沈煜对国术也有所了解了。
随着灵气的日渐稀薄,在前清时期内功就开始没落,武者走向了开发自身的道路,经过数百年一代代加以完善形成了现在的国术修炼体系,不过经过当年那场波及全球的战争以及国内的动乱,以往的武学世家和门派现在已经百不存一,加上现在科技方便生活富足,肯苦心练武的人越来越少。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沈煜有些疑惑。
“大多是书上说的,我家里有不少古籍,对这些都有记录。”方知白所在的家庭也属于现代少有的武学世家之一,家族又不少外界失传的古籍。
“那你现在属于国术的什么境界?”沈煜问道,他相对比一下看看自己相对现代武者属于什么层次。
“暗劲巅峰,我全身筋骨外膜已经贯通,正在尝试洗髓入化。”方知白说起这个语气倒是颇为自豪,不过一想到刚才在沈煜手下如同稚子般毫无还手之力不由有些心虚。
“那暗劲之后是什么?”沈煜好奇道。
“化境,力透全身,调理内脏,掌握全身所有器官,甚至毛发,牙齿,指甲,最后达到蝇不能落,羽不能加的程度。“方知白话语间充满了无限向往。
见沈煜对国术境界很好奇,于是方知白将化境之后对境界也告知了沈煜,这些他都曾在家中古籍上看过,这些对普通人而言是秘闻,但是武者圈里都不是什么秘密,知易行难,境界大家都知道,可要达到可就寥寥无几了。
根据方知白所言,化劲之后是为丹劲,丹只是一个形容词,不是小说里讲的什么肚子里长出个金丹。丹是指全身力量浑圆,内敛如金丹,精气神,血髓浆都浓为一点,如天地初开鸿蒙未分时那一道浑圆混沌,步入丹劲可以用意念控制气血,打破人体极限;丹劲之后是罡劲,内劲高度集中,周身暗劲可凌空外透,内劲勃发甚至能撕裂空气气流,化作罡气;罡劲之后是武者的最后境界,见神不坏!
何为见神不坏?神指的不是传说中的神灵,而是自身细微敏感,主宰着身体运行的穴位,神灵掌控天地,而这些细微的穴位掌控着人体这个小天地。达到这个境界的人,就是能感知到这些穴位的状态以及发挥的作用,能够自主的控制这些穴位,从而达到完美掌控自身内外的状态,没有一丝毫多余的损耗,故此又被称为无漏境界。
虽然方知白也对这些也是似懂非懂,一路照搬书上所言,但沈煜结合自身理解大概明白了这些境界的特征。不得不说,每一种修炼体系都是智慧的结晶,或许在力量上有强弱,但在理论上国术确实比起内功更适合现代社会修炼。
沈煜不知道自己和方知白说的见神不坏境界强者实力上的强弱,但可以肯定自己在对自身内部细微了解上绝对及不上对方,虽然步入先天之后沈煜也能通过体内的真元感知到体内的经脉或穴位的情况,但论精细程度却不如见神强者。
“现在见神不坏境界的强者多吗?”沈煜问道。
方知白闻言手一抖,车辆随着一晃,有些无语的说道:“你还真敢说,其他地方我不知道,华夏的见神境界我还一个都没听说过,至于有没有不显于世的我就不知道了。”
沈煜听他这么说不由有些失望,他还打算去见识一下现代的超级强者到底是什么样,不论对方如何强大,沈煜对自己都还是很有自信的。
“沈大哥,你现在到底处在什么境界了?我在年轻一辈也算厉害的了,可在你手下。。。”方知白没有说完,沈煜也明白他的意思。
方知白之前已经告诉了沈煜自己的国术境界,还讲了诸多对常人而言难以接触到的隐秘,沈煜也就没有隐瞒:“先天。”
听到先天二字,正在开车的方知白脚下一抖直接踩死了刹车,车辆带着着强大的惯性向前滑了一段距离之后骤然停下,好在车上二人都非常人,不然非得撞到挡风玻璃上不可。
“怎么可能!”方知白眼睛瞪得老大,有些不敢相信。
沈煜也没有多言,玄武真功运转之下气势递增,散发着如渊的压迫感,一旁的方知白只感觉身旁的沈煜如同如同变成一道压塌而来的魔山,越来越强的气势让他胸口发闷,呼吸越来越急促,丝毫快喘不过气来,额头上的汗止不住的向下流。
见方知白快支撑不住了,沈煜停下动作,威势渐渐散去。
这一门运用气势压迫的方法是他在风云世界最后一段时间学会的,当时他独自漂泊在天地间,见过雪山的巍峨压迫,森林的勃勃生机,沙漠的无垠浩大,心灵经历一场洗礼,无师自通了这门运用气势的方法。
“呼。”长出一口气后,方知白靠在座椅上没有言语,似乎还没恢复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方知白这才心有余悸的说道:“枉我还拉你这么远跑来比武,完全是自取其辱啊,看来你刚才真是在逗我玩。”
方知白已经不再怀疑沈煜的话,反而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般自己居然和传说中的先天高手比试过,输了都是天大的荣耀,两眼放光的问道:“沈大哥,你是传说中的什么隐世家族出来的吗?,还是在什么洞天福地里修炼?”
沈煜听得一脸无语,有些惋惜的说道:“你想象力真丰富不去写小说真可惜了。”
方知白也觉得自己说的有点不靠谱,讪讪一笑说道:“现在修炼内功本来就没几个,更别说先天了。”
回到市区,方知白把沈煜送到小区门口,二人已经留了联系方式,临走前方知白的问道:“沈大哥,我把见到你的事儿告诉我姐没事儿吧?”
沈煜想了想,也没什么好隐瞒的说了句:“随你。”
“沈大哥,放心吧,我会努力让你当我姐夫的!”方知白信誓旦旦的说道,一想到能有个先天高手当姐夫,他顿时觉得自己责任重大。
他倒不是单纯觉得沈煜实力非凡想巴结,而是认为沈煜苦心追了那么多年,肯定是一片真心,再加上现在发现沈煜居然是先天高手且平易近人,自然觉得沈煜当自己的姐夫是绝佳人选。
“滚!”沈煜如今已经不是当年的沈煜,对方清雅也没有了当初的热烈情感,可到底这个名字在心底携刻多年,不可能轻易就彻底抹去,或许今天看方知白挺顺眼也有这个原因。
晚上接到陈峰打来电话,得知沈煜无碍后邀请他有时间出来吃饭,沈煜客气拒绝,虽然觉得陈峰这个富二代还是挺会做人,身上也没有富家子弟的纨绔之气,可自己和他并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所以事了之后也懒得再交集。
以他现在的实力不用刻意去巴结或者讨好谁,自然是随心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