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这里就是那个刘凌初的住处,难道您与那个刘凌初是一伙的?”王同惊叫道。而曹神医,只是神色平静地对我们微微摆了摆手说:“这事说起来话长了,我与他认识,大概是在十年前了。”
“大概十年前?怎么可能呢?我听刘凌初的徒弟说,刘凌初来这座小城,不过三四年而已,你怎么可能十年前就认识他呢?难道您之前在别的地方,就与他相识了吗?”胡梦连忙问道。
曹神医摇了摇头说:“不,我们就是在这个小城认识的。他徒弟说的没错,刘凌初真正公开在小城中活动,也就三四年时间,但他在十年前,就已经来到这里了,但大概五六年的时间,他都躲在这个地下室内,没有出去。”
我们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他为什么要躲在这里五六年时间,要是五六年时间,都躲在如此黑暗、封闭的地方,真是太可怕了,一般人恐怕早就要精神崩溃了吧。”
王同又打量了一下地下室,不禁有些感慨地说。
“嗯,在五六年的时间里,他没出去过一次,你们也知道,他并非常人,也领教了他的手段了吧;其实,说他一次都没出去过,并不准确,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的肉身,一次都没出去过,但他的精神和意识,能暂时附在其他人的身上;
我也知道,这种精神和意识,附在另外一个人身上的情况,你们之前肯定也遇到过了,但都是在一些特殊的地域内,你们之前的那些对手,才能附在别人的身上,出了那个地域,他们就没办法做到附体在别人身上了。
但这个刘凌初的可怕之处,就是他可以在任何地域,都能轻易地附在人的身上。说起我和他的相识过程,也算是充满了诡异。
人家都叫我‘曹神医’,其实是因为我擅长医道,我天生有控制人身体的能力,也能探知人身上的病灶,而且能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把人体身上的病灶治愈,因此,我可以治疗任何病,而且不用任何药,所以这里的人们,才称我为曹神医。
但我每治疗一个病人,要耗费很多的能量,因此,每年最多只能治疗四五位病人,所以我只治疗那些身患绝症的病人,一般的病我是不治的,这么多年来,我让很多濒临死亡的病人,又活了下来,算是积德行善了,在这个小城里,我就成了有名的‘曹神医’。
遗憾的是,我能治疗的病人太有限,而找我看病的人也太多,我只能用抽签的方式,每年救几个,算是美中不足吧。
大概在十年前,一天半夜时分,我忽然做了个怪梦,梦到一个人来找我,而那人的腹内,有两个寄生胎。所谓的寄生胎,就是一个人在胎儿时期,他的孪生兄弟,在他的体内发育,等他生出来后,他的孪生兄弟,则继续在他的体内生长,形成畸形的胎儿。
一般这种寄生胎,都是发育畸形,身体很不完整,但奇怪的是,那个人体内的两个寄生胎,不但身上的器官发育完整,而且还有思想和智力,这真是太奇怪了,也就是说,他虽然看起来是一个人,但在他的腹内,还有两个人。
虽然他肚子里的那两个寄生胎,不能说话,但却能影响那人的思想和行为,也就是说,那个人说的话,有时并不是自己想说的,而是那两个寄生胎,假借那人的嘴在说话,甚至还能指挥那人的身体。
因此,那人的举止言行,显得很奇怪,由此可以说,那人的身体,其实是三个人在用————他自己,还有他那两个寄生胎”。
“既然这样,如果这是真的,为什么不去医院做手术,就把那两个寄生胎切掉呢?以现在的医疗技术,这也不是做不到。”
王同忍不住插话道。
“我刚才说了,那两个寄生胎有思想,而且和那人共用身体,如果那人准备去医院做手术,摘掉那两个寄生胎的话,那两个寄生胎一定会知道,因此,手术还没动,那两个寄生胎,恐怕就会把那人杀死了,因为那两个寄生胎,就在那人的肚子内,就像是孙行者,钻进了牛魔王的肚子里一样,要杀掉那人,对两个寄生胎来说,易如反掌。
因此,那人根本没办法用常规的手术,把那两个寄生胎切掉,所以,只能用托梦的方式告诉我,他要来找我看病,只有我有能力,先把那两个寄生胎弄晕,再把那两个寄生胎杀死。
那两个寄生胎如果死掉的话,就会慢慢萎缩,最后就会被那人慢慢被吸收掉,那人也就变成正常的了。
第一次做这个梦,我只是觉得这个梦很怪,但并没太在意,但在第二天的夜里,我又做了同样的梦,这让我感到很奇怪,更让我奇怪的是,在第三天的夜里,我再次做了一个完全一样的梦。
因为做了三个同样的梦,我就知道了,这件事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