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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一直要找的人不是他,是你。”莫上丘目光热烈而急切的盯着乔颂的左手,透过手套,他仿佛看见了十三年前,少年递向他的那双手。
乔颂几天前听林邺说过手心有痣少年的事,知道莫上丘误会了黎宿是他,但他觉得当年那不过是举手之劳,根本不用铭记于心这么多年。他的手被换过,手心早已没痣,也没想过要用这微不足道的恩情来胁迫莫上丘继续为乔伊捐献造血干细胞。但此刻莫上丘的话,好像是在像他说明,他什么都知道了。
不仅乔颂惊讶,林邺也是惊讶的。作为助理,作为兄弟,作为多年的暗恋者,林邺一直知道莫上丘对曾经对他有过一饭之恩的少年有多深的执念。他以为,这辈子,莫上丘就非黎宿不可了,却没想到,这时却听见莫上丘对另一个人说‘我要你’。他该高兴还是该更加难过呢?
见乔颂呆愣着不说话,莫上丘松开了乔颂的衣领,像对待珍宝一样从病服里捧出一张照片:“这个孩子是你吗?”
那是一个穿着礼服的少年,穿着得体的依靠着钢琴,右手在盖琴盖,左手想要挡住镜头,一颗小巧可爱的红痣乖乖的躺在手的正中心。
这张照片似乎是房东给他照的……当时他是要拒绝的。
乔颂:“你从哪里来的?”
“回答我,是不是你?”莫上丘继续追问,问完便不停地咳嗽起来。
乔颂急忙上去扶住莫上丘,给他顺气:“是我。”
“哈哈……咳……”莫上丘一边咳嗽一边大笑,咳嗽缓过来后,才欣喜的看着乔颂:“可以给我看一下你手心的痣吗?”
“这……”乔颂犹豫的脱掉手套,“我的手被换过,莫总不知道吗?”
“我高兴得忘了,对不起,小颂。”得知乔颂是他找寻多年的人,莫上丘立马换了称呼,想要与这个人更亲近些。
乔颂:“……莫总,你不必这样,当年的事不过举手之劳而已。”
“对我而言,却是救命之恩,小颂,你别叫我莫总,叫我上丘吧。”
乔颂一时不能适应这样的改变,想要出去静一静:“我还有事,下次再来看你。”
“小颂,等等,我先前说的话是认真的,请你好好考虑。”
“什么?”
“我愿意在剩下的两年无偿的为乔伊捐献造血干细胞,也不需要赵子书为我培育心脏,只需要你陪伴我这最后的时光。”莫上丘直视着乔颂的眼睛,无比认真道,额角的疤痕也变得温顺起来,“别现在回答我,你考虑几天吧。林邺,送送小颂。”
乔颂想要拒绝,在此刻却说不出口,只好先离开了。
听到莫上丘和乔颂对话的不止有林邺,还有前来探望却驻足门前的黎宿。这两人,一人暗恋莫上丘多年,一人对莫上丘的爱弃之如履。
林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场景,所以面上并不显露心底的哀伤情绪。反观黎宿,听到莫上丘要放弃他的话,本应该是高兴的,加上这人要缠上的是表哥的爱人,更应该欢喜,但喜悦一瞬即逝,看到乔颂走后,苦涩感蔓延开来,他感到难受,为什么?难道他竟是喜欢莫上丘的吗?
不可能……
黎宿这样对自己说完,没有去见莫上丘,离开了医院。
……
赵子书一天的通告跑完,本想立刻回公寓见乔颂。现在的他,对乔颂,当真是古人所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爱一个人的感觉,很幸福。
带着幸福的微笑,赵子书来见一个人——丈母娘姚婧。
姚婧皱眉看着‘花枝招展’的赵子书:“穿得这么好看,笑得这么灿烂,赵子书,你是又背着小颂去勾三搭四了吗?”
这位……丈母娘有点犀利啊,不好对付!
赵子书收起脸上的微笑,一本正经道:“伯母,这不是要来见您吗?所以非常高兴,穿着得体。”
“油嘴滑舌。”姚婧虽然对这个儿媳不大满意,但儿子喜欢,没有办法,只能接受。她找赵子书却是与乔颂无关,另有要事:“子书,我找你来,是想了解一下你的家庭。”
“您说。”赵子书有些奇怪丈母娘为什么会想了解他的家庭,难道是想让他们结婚?
“听说你的家族都是经商的?”
“对,父亲也一直希望我能回家继承家业。”
“那,你的父母有没有特别喜欢钢琴的?”
“啊?”问题的画风转变得有点快,赵子书反应不及:“您说钢琴?”
经商和钢琴没什么相关吧……赵子书很想问。
“对。”姚婧严肃的看着赵子书,“或者说他们有没有特别喜欢的钢琴家?”
赵子书想了想,回答:“我没听说他们喜欢钢琴或钢琴家,他们一门心思全部都在经营公司上,哪有闲情雅致欣赏钢琴。倒是我有一位学钢琴的小姨,常常听她说一个钢琴家,似乎叫乔言礼,哎,还跟乔乔一个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