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颂的手不是他的。
他的手,掌中心有一颗痣,手指骨节有些大,不是特别好看,而被换过的手却白皙细腻,指如削葱,完美无比,没有一丝瑕疵。
在换了手的第一年,乔颂是觉得怪异而别扭的,对那双手几乎抱着避之不及的态度,可手安在他的身上,他又能避到哪里去。从害怕恐惧到习以为常,从拿着筷子都颤抖不已到行医治病手到擒来,花了五年时间。五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三岁,少年已经长成长身玉立的青年。
乔颂的父亲乔丞云是一个钢琴家,在国内说不上数一数二,也算小有名气。自小,乔颂便是坐在钢琴架上长大的,十八岁那年,他理所当然上了国内知名的音乐学院。哪知,他的人生才刚刚起步,便飞来横祸,死了爹,丢了娘,多了个妹妹,手还被换了。因为当时换过的手对于他而言,像是残废了一般,所以他放弃了钢琴,辍了学,带着八岁大的新妹妹乔伊堕落的生活了一年,不上学也不工作,成天纸醉金迷,把父母留下的财产挥霍如土。若不是乔伊突然病倒,查出患了白血病,想必乔颂还会继续放纵的混日子。
白血病是很烧钱的,刚开始时,化疗、放疗、标靶、中药配合治疗,九岁的小乔伊便被折磨不成人样,小小的女孩子瘦骨嶙峋,脑袋瓜子上没有一根头发,连眉毛都稀疏浅淡,仿佛没有一般。这个妹妹是母亲留信让他照顾的,可如今却被他照顾成了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虽然乔颂不满母亲在父亲死后扔下个累赘便消失无踪,但小乔伊跟他生活了一年,早已当作亲生妹妹。他这一年过得浑浑噩噩,小乔伊却是他午夜梦回里唯一的温暖,让他觉得他还是有家的人,即便这个家人丁稀少,冷冷清清。
他承认,他是个怕死的人,不是怕自己死,而是怕身边的人死。
惜命的人都是胆小而敏感的。乔颂惜的是别人的命,所以他并不胆小,反而胆大妄为,净做些‘惊天动地’的事。
因为给乔伊治病需要花很多钱,父母留下的遗产很快便消耗殆尽,他不得不开始想方设法的挣钱,由此,他发现他换过的手的一些特别之处。比如,他的手可以治疗不举之症!(别问他为何有这个功能,他也不知道。也别问他是怎么发现的,后面会说。)学习写字、画画、乐器等等对手的灵活性要求很高的,他都手到擒来。但他要挣钱,哪还有时间学习那些附庸高雅的东西,高雅的东西往往费钱又费时。
他治不举之症,手到病除,但用他那双手治好的人,只能对男人才能硬。他偶尔也挣点外快,拿人钱财,替人掰弯。他的一双手替直男做过手活后,那直男必定会弯,因此他的外快来源就是接单去掰弯某某某。这个兼职他也引以为荣,因为他觉得为计划生育做了贡献。
渐渐地,有人叫他神医,也有人叫他掰弯大师,称他的手为神手。
四年时间,乔颂便是在神医和掰弯大师两个职业之间来回转换,不停地挣钱送给医院。好在他这般拼命,总算是有收获的,在医院吊命四年之后,乔伊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匹配者找到了。现在白血病的治疗方法并不是传统的骨髓移植,而是捐献人进行造血干细胞过滤,再注入患者身体之中。这样的方法可以防止骨髓移植之后因为不匹配而死亡,但它有个缺点,需要每过一段时间就进行一次过滤捐献。同时,患者的抵抗力弱,也有可能产生并发症。但好歹是不会死亡了。
乔颂这一日没有摆摊,便是去见乔伊的捐献者的。
夜色会所。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样的地方,乔颂已经很久没来过了,四年前的记忆一闪而过,竟仿若隔世。
捐献者到底是什么人?为何要约他来这样高档的会馆见面?
多想无用,乔颂将手塞进裤袋,朝夜色的大门走去,背影挺拔,仿佛古时奔赴沙场的将军。乔颂当然不是什么将军,只是一个背负着妹妹性命的哥哥,要去与位高权重的救命良药见面。
“请问是乔颂先生吗?”乔颂进入大门,一个年轻男人微笑着朝他走来。年轻男人的西服上带着一个牌子,上面有‘经理’二字,他五官平凡,笑容却带有一份独特的魅力,温和得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乔颂微微颔首,“我是乔颂。”
“乔先生,莫总已经预约了房间,请跟我来。”经理伸手引路,朝前走去。
莫总?捐献者的身份似乎不低,他真的会愿意为乔伊过滤造血干细胞吗?
乔颂一边想着,一边跟着经理朝里走去。夜色会所的消费非常高,在他挥金如土的那段时间也只来过几次,里面出入的似乎都是一些高官贵族、明星大腕。在乔伊生病之后,他再也没有进过这种会所,连小型酒吧都没有去过。在这么高端的会所见面,应该他请客吧,若他请了客,对方又不愿捐献骨髓,那岂不是浪费一笔医药费?
作为神医,乔颂外表像个高冷帝,为了乔伊,他内里却是个吝啬鬼。
“到了。”经理微笑着为乔颂打开门,做出请的姿势,“乔先生请进,莫总请你稍等,他还有十分钟到。”
“谢谢。”乔颂道谢,进了雅间。
经理注视着乔颂进了房间,才把门关上,掏出电话:“莫总,乔先生已经到了。”
电话对面:“嗯,我知道了。林邺,给乔先生开一瓶82年的罗菲,再把匹配资料给他看看。”
“是。”
林邺挂了电话之后,拿出对讲机,吩咐道:“001号,拿一瓶82年的罗菲到201来。”
林邺将匹配资料找出,又接过红酒,敲门道:“乔先生,莫总让我给您送一些东西。”
“请进。”乔颂道。
看着桌上被打开的红酒,乔颂面色不变,心却在滴血。
这是要他喝自己的血啊!他有一段时间很喜欢红酒,尤其喜欢82年的罗菲,但是已经戒了多年,现在的他就是个穷光蛋,根本喝不起这么高雅的玩意。若是捐献者在逗他玩,不符合条件或不肯捐献,他非要了他命不可!
“这是莫总给您的。”林邺为乔颂倒上红酒之后,又把匹配资料递给他。
乔颂接过,一眼便看到了上面98%的匹配度,眼睛瞬间睁大,酒杯从右手滑落,嘭地一声掉在地上,碎裂开来,玻璃酒水四溅。
有红酒溅到乔颂脸上,像是一抹血痕,他却不管不顾,抓住林邺的肩膀,激动问:“他在哪儿?莫总还有多久来?”
这时,一道冷漠而威严的声音在门口响起:“你好,我是莫上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