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不都会有生气和情绪陷入低潮的时候吗?」
麦弗德张望法庭四周,耸耸肩说:「每个人在精神上都有病。」
汤普森盯着证人,然后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些字。「比利是否相信你?」
「不相信。」
「如果由他相信的人来为他治疗的话,他的进展是否会比较好?」
「是的。」
「庭上,我对这位证人已经没有其他问题了。」
公听会进行到中场休息之前,戈爱兰提出三天前由郭医师所提出的证言。戈爱兰希望在他传唤其他证人──乔哈丁、柯丝薇医师以及谭如茜之前,能将郭大卫医师的证言列入记录。
在证言当中,汤普森律师询问郭大卫医师有关多重人格者最好的治疗方法。他问:「医师,你能否告诉我,对于一位被判断是多重人格的病人,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什么?」
郭医生依记事本念出来,包括他在11月19日写给戈兰爱律师的信,非常详尽的提出回答:
对于任何一位多重人格病患的治疗,主治医师必须是心理健康方面的专家,而且最好是能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精神科医生:
第一:他(或她)必须接受病患有此病症的事实,绝不可由不相信的人来负责。
第二:如果精神科医师本人并无经验,但只要愿意的话,可以在另一位有经验的医师襄助下治疗病患。
第三:他必须有催眠技巧,作为治疗方法的一种辅助,虽然不是必要的,但最好能够具备。
第四:他必须读过许多有关此项病症主题的文献书籍,同时还必须不断进修。
第五:他必须要有几乎无休止的耐心、忍耐以及执着,治疗此类病患需花很长的时间、耗费体力而且困难度极高。
目前有经验的医师在处理被认为是多重人格病患时,他们采取的治疗方法有下列几项原则:
第一:必须找出并认定所有的人格。
第二:必须确认这些人格存在的原由。
第三:接下来,医师要对所有人格予以治疗,期望能加以改变。
第四:医师必须专注在那些被找到的正面人格上,并加以辨认,然后在其他变化人格中试着找到某种妥协性,尤其针对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威胁的人格,就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病患自己必须完全知道问题的性质及范围,必须透过治疗得到帮助,俾能产生正面的解决。换言之,病患必须知道治疗的程序,而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医疗。
第六:必须避免采用抗精神药物,因为我们知道,这种药物会对患者人格产生人格分裂,再加上副作用对治疗也有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