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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页(第1页)

成本高且压不下来,就干脆改弦易辙,不走量产化道路,转向小而精的赛道。这不算什么惊世骇俗、开天辟地的想法,但确实让宋持风有一瞬间对时慈改观——这至少证明时慈还在思考,并且想把这件事儿做好。只不过电路板可没有那么听话,想要什么形状就有什么形状。像这样的所谓的高端定制,甚至连一个噱头都算不上,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概念,一个看似可行并且还算不错的概念。“做出来再说吧。”宋持风的表情依旧很淡,“他要是真的能做出来,我可以加投。”唐瑶夸张地哇了一声:“宋总大气啊,看来最近情场得意嘛。”“在商言商罢了。”宋持风知道她那哇的一声里或多或少有那么一点儿戏谑的意思,也不甚在意,伸手把幺弟抓到面前:“宋星煜,锻炼你的时候到了。”“啊?锻炼我?”面对幺弟一脸犯蒙的表情,宋持风毫不客气:“待会儿你站到门口帮爸招呼客人,我没时间。”“……”在宋持风的计划中,宋星煜应该先不情不愿地拉扯一番再被自己赶出去干活儿,但出乎宋持风的意料,宋星煜竟然相当殷勤地站到了门口,自愿充当起了门童这一角色。不过这个“门童”倒是相当会看人下菜碟。宁馥和林诗筠被宋持风接到宋家老宅的时候,宾客已经到了不少。宋持风的车和徐嘉致的车几乎同时到,而宋星煜连看都不看亲哥一眼,直直地奔向徐嘉致那边去了。宋持风给坐在后座上的两位女士开门的时候向那边瞥了一眼,就见自家幺弟笑得像只柴犬似的,围着徐家的那个小姑娘转来转去、嘘寒问暖,就差把大尾巴甩起来了。这个人怎么这么没出息啊?宋持风看徐家的那个长得像瓷娃娃似的小姑娘面对幺弟一脸淡漠,始终连一点儿笑模样都没有,心下判断幺弟这初恋十有八九得夭折。宋持风没有看弟弟碰壁的恶趣味,带着宁馥、林诗筠走到父亲和继母的面前。“哎,你是……”还不等宋持风介绍,宋老爷子已经先一步认出了宁馥,“你是不是《江飞雁》的主演,演飞雁公主的那个?”宁馥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宋持风的父亲认出来。站在宋老爷子身旁的那个极有风韵的女人也啊了一声,激动地握住了宁馥的手:“天啊!你好你好!我当时看你表演的那个舞剧,就觉得你好漂亮。如今一见,你这本来的样子更漂亮!一会儿你可以跟我合个影吗?”“爸,你和阿姨还去看了《江飞雁》?”宋持风毕竟十天半月才回家一次,对父亲和继母的行踪早就没有条件关注了。宋老爷子柔和地看了一眼身旁的女人,向宋持风和宁馥说明:“你阿姨一直就喜欢古典舞,也很关注古典舞剧。四月的时候,那个舞团在庆城一共演了几场,你阿姨就去看了几场,喜欢得不得了。”“我年轻的时候本来也学过一阵子古典舞。”女人认真地看着宁馥,笑起来的时候就连眼角的鱼尾纹都透着一股温柔,“后来因为自己实在是没有天赋,就从喜欢跳变成喜欢看了。”眼看这豪门寿宴就要变成一对一的“粉丝”(追星者)见面会,林诗筠已经蒙了。直到进了宴会厅,林诗筠才回过神儿来,戳了戳宁馥的手臂:“宁啊,刚刚那位豪门阔太……是说要等到宴会结束之后跟你合影吧?”宁馥也晕晕忽忽的。她看向一旁的宋持风:“宋持风,你继母好温柔啊。”宋持风笑了笑:“她确实挺温柔的。不过宁馥,你想知道我现在的感受吗?”“嗯?”宁馥有些好奇地看着宋持风,“想啊。”“我感觉非常非常地自豪。”他说。在宁馥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在他家人的面前之前,他的家人更早一步认识到的是作为舞者的宁馥。她通过自己的力量,将名字传到了他的家人的耳朵里,这比他无论怎样郑重其事的介绍,都要强上百倍千倍。刚才继母双眼放光、握住宁馥的双手的时候,宋持风满心是无与伦比的激动与自豪。这是他的女朋友,让他引以为傲的古典舞者——宁馥。这场寿宴,看得出为了让宁馥能吃得安心自在,宋持风确实花了一番心思。宁馥和林诗筠的位置被安排到了杨开远的旁边。宋持风的用意相当明确,就是让杨开远对两个姑娘关照着点儿。除了杨开远,宁馥看过去,对同桌的其他人也有一点儿眼熟,虽然说不上来自己具体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他们的。“你好你好,我是宋持风的发小儿(从小在一起玩耍的朋友),不是他的亲弟弟但胜似他的亲弟弟的杨开远。”见两个姑娘过来,杨开远那张脸上已经笑出褶子来了。他伸出的手直接越过宁馥而握住了林诗筠的手,然后他继续自我介绍:“‘杨树’的‘杨’,‘开心’的‘开’,‘远见’的‘远’!”林诗筠正犯蒙,还没反应过来,手已经被杨开远握住。她给了宁馥一个眼神,大概的意思就是——这个圈子里的人都这么热情吗?宁馥回忆了一下自己之前与杨开远遇见的场面,发现这个圈子里的人怎么样,自己不清楚,但杨开远好像一直是这么热情的。“呃,你好,我是宁馥的大学同学兼室友,叫‘林诗筠’。”见宁馥朝自己点点头,林诗筠顿时有种“这群有钱人可真平易近人啊”的想法,然后回握住杨开远的手,在空中颠了两下,学着他方才自我介绍的模式道:“‘树林’的‘林’,‘诗句’的‘诗’,‘温庭筠’的‘筠’。”这两个人的会面的正式程度堪称史诗级别。宁馥站在旁边,总觉得杨开远的小眼神儿好像比前几次自己见到的更亮一些。作为旁观者,宁馥自然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但林诗筠所关注的重点显然和宁馥所关注的不太一样。“哎哎哎,宁,你看那个女的。”林诗筠微偏了一下头,一双“火眼金睛”迅速锁定从远处走来的身穿宝蓝色衣服的女人,哪儿还顾得上眼前的杨开远?林诗筠用手臂撞了撞宁馥:“你有没有觉得她好眼熟?”杨开远顺着林诗筠的目光看过去,热情地介绍说:“她是唐瑶。在我们小时候,杨家、宋家、唐家就经常来往。我们都是一起长大的朋友。”唐瑶本来准备回自己的那桌,一侧头,发现杨开远正指着自己说着什么,便迎着他的目光大方地走过去,朝他挑了挑眉:“杨开远,什么情况?拿我讨好美女是吧?”唐瑶的五官属于美艳型的,眼角微微上挑,仔细看的话,能看到她的右眼下缀着一颗精致的泪痣。像这种撞色极其大胆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不但不显得俗气,反倒有一种雍容感,令她看起来俨然如同一朵行走的人间富贵花。连宁馥这种记不住他人的相貌的,之前在宋氏年会上见过唐瑶一面后都能一直记到现在,可见唐瑶的这张脸有多么令人惊艳。只是宁馥想起自己上一次见唐瑶,好像并不是在宋氏年会上,而是在林诗筠发过来的照片上,就是唐瑶与时慈在餐厅里的那张照片。后来宁馥拿那张照片给时慈看,时慈说当时自己和唐瑶在讨论投资的事情,聊到时间渐晚,就请唐瑶吃了一顿饭,后来也确实是唐瑶给时慈的项目投了那笔钱。“哪敢啊?我就是一个‘弃妇’。”杨开远还记着刚才唐瑶形容他的那俩字,用余光向林诗筠的小脸蛋儿上瞄了一眼,又朝唐瑶得瑟地抖了抖眉毛,“你什么时候认识大美女的?不够意思啊,唐瑶,也不给我介绍介绍。”“你想多了。我现在就是一个‘无业游民’,上哪儿认识美女去啊?”唐瑶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认识林诗筠的,倒是对宁馥的印象深刻,“应该是今年年初在宋老板家的年会上见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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