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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快慢平衡 生活可慢思维要快(第3页)

第二天,哥们儿问我和校花怎么样了,我得意地跟他炫耀了一番。

3

16岁:iPhone[26]“土豪”

高一那年,iPhone4横空出世,成为“土豪”的象征。谁拥有了iPhone4,谁就是班里最有钱的人。

为了拥有这个“土豪”的象征,我求了我妈近两个月,最后以期末班级排名进步40多个名次和一个月不玩游戏为条件,争取到了我妈的同意。

买来手机那天,我把手机盒放在客厅的桌子上,蹲在地上,一点点撕掉塑料包装纸。

我拿出手机,笑容映在了屏幕上。

装上电话卡,开机,第一件事就是下载QQ,然后赶紧发了一条空间动态:iPhone4也没有你们说的那样好啊!配图是iPhone4的盒子。

当时,我每天要发10条空间动态,没事就跟朋友聊天,让他们看看我的QQ状态是iPhone在线。甚至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用电脑登录QQ了,因为用电脑登录以后,就不显示iPhone在线了。

那段被iPhone“覆盖”的岁月令我至今难以忘怀。

4

18岁:人在塔在

高三那年,《英雄联盟》游戏在国内非常火爆,我们班和另一个班比赛,约定输的班级要在学校的百度贴吧里开个帖子,说自己班里玩《英雄联盟》的都是傻子。

我们打比赛那天,一开始,双方势均力敌,人头和推的塔[27]的数量都差不多。

到了40分钟的时候,双方还处于胶着状态。45分钟的时候,我们队伍的ADC[28]去带线[29],被对面的刺客和打野[30]盯上了,我赶紧过去拖住他们,ADC跑了,我也“死”了。

对手看到我们这边已经有一个人“死”了,立刻开团,5人打4人,直接把我们队“团灭”。

他们带着兵线推到了高地,有千军万马,而我一人在塔下。

我把鞋和所有的攻击装备全卖了,买了5个狂徒和1个反甲。[31]我自己站在塔前,凭着7000的血槽,11。0的回血速度,还是架不住他们5个人轮番轰炸。快“死”的时候,我在所有人的聊天框里大喊:人在塔在!

我“死”了的时候,4个队友都在水晶旁边复活,漫天的技能飞向对面,“团灭”了对方。

“Aced!”[32]浑厚的女声快要跳出耳机,大家一鼓作气推倒了水晶。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去学校西门的烧烤摊庆祝,我兴奋地站起来大喊:

为了21班的荣誉,

我将带头冲锋!

愿意为您效劳!

德玛西亚万岁!

国王万岁!

邪恶祸殃!

人在塔在!

别怕,我来啦!

我可以成为一个热血的傻子,没头没脑地燃烧自己!那时候真的很开心。

5

20岁:年少有为

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豪情万丈,想当一个像推特创始人伊万·威廉姆斯那样的传媒人。

大二那年,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开了一家传媒公司,拿着自己好不容易赚的2万块钱往里砸,做了3个月,团队前后花了差不多20万,终于做出规模了,公司的业务覆盖了全国70多所大学,微信公众号有了80多万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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