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费,则练饷、剿饷等项未可除也。&rdo;1对照大顺政权的&ldo;三年免征&rdo;和清朝
多尔衮进入北京后立即宣布废除三饷,赋税按万历年间的册子征收,多少可
以看出弘光政权完全继承了崇祯朝竭泽而渔的赋税政策。只是在自己管辖不
到的地方,弘光君臣才慷慨地施与恩惠,如五月十五日登极诏书中宣布:&ldo;自
弘光元年始,山东钱粮全免三年,北直钱粮全免五年。&rdo;2这不过是毫无实际
意义的政治宣传罢了。
弘光政权在军事上毫无作为,军费开支却极度膨胀。李清记:&ldo;上即位
后,楚镇(指左良玉部)及四镇频以匮告,而司兵惟务姑息,不知汰无用,
核虚名。楚镇兵五万余,需银一百八万;四镇兵各三万,需饷二百四十万,
本色一百万。五镇不足恃,且还为我虞。居重驭轻,有京营六万,需饷一百
二十万,锁上游,控江北,复有江督、安抚、芜抚、文武操江、郑鸿逵、郑
彩、黄斌卿、黄蜚、卜从善等八镇,共兵十二万,计饷二百四十万。合之七
百余万,而川、楚、东、豫督、抚、镇不与焉。乃大司农综计所入止六
百万,关榷俱在焉。而七百万外有俸禄、国用之增;六百万内有水旱灾伤之
1《国榷》卷一百一。李清《南渡录》卷一记,甲申五月弘光朝廷&ldo;命十七年练饷已征者尽数起解,无得
乾没,至明年全免。旧饷、辽饷速催&rdo;。
2管绍宁《赐诚堂文集》卷五《宣谕山东北直地方安抚官民奖劝义旅诏》、《宣谕北直人民诏》。
减。太仓既无宿储,内帑涸无可发,漕粮改折,此盈彼诎。&rdo;1到这年十一月,
工部与户部上言:&ldo;今天下兵马钱粮通盘打算,缺额至二百二十五万有奇,
户部见存库银止一千有零耳。&rdo;2
财政既入不敷出,户部采取的对策是变相加征。甲申十二月决定&ldo;凡民
间田土,熟田每亩二分,熟地每亩五分,山塘每亩一厘,给予弘光元年契尾
一纸&rdo;3,合计江南一年另&ldo;加折色银五十万六千四百五十余两,道路哗然&rdo;
4。地方官胥趁机横征暴敛,剥民肥身。时人辛升作《京饷》诗云:&ldo;一年血
比五年税,今岁监追来岁银。加二重头犹未足,连三后手急须称。可怜卖得
贫儿女,不饱奸胥一夕荤。&rdo;《县令》诗云:&ldo;世局于今又一更,为民父母
虎狼心。鞭笞只作肉鼓吹,痛哭如闻静好音。&rdo;5弘光朝廷敲骨吸髓地搜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