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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比试三更(第1页)

“贺兰先生啊,叶儿还在他那里读书呢,我送他一支狼毫笔怎么了。”

“哦……呵呵,原来是送给贺兰先生啊,那你买给他好了,好好的给我买这些东西干么事?我又不考状元。”

王落花板起面孔道:“谁说你不考状元了。”她踮起脚尖,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画画的好,字写的漂亮,书背的流利,人也特别的聪明,只要你肯用功,肯定能中状元。”

李逢君被她夸的心里美滋滋,憧憬的想着,如果有一天他真能中状元,那小干柴不就是状元夫人了,别说一朵通草花,就是一百朵一千朵也能买得起。

只是现在自己衰星附体,不学无术,连个童生都没考过,还考状元?

正想着,王落花已经拉住他的手朝着书肆走去,这书肆不大,也比九龙镇上墨林书斋冷清一些,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东边一间专买笔墨纸砚,西边一间陈列的书架上摆满了码放的整整齐齐的书。

进去时,店掌柜正气愤的抖着手里的一本手抄本,在训斥一个裹着头巾,着粗布短褐的伙计。

“你自个瞧瞧,你找的这是什么人,这字写的潦潦草草,东倒西歪,像狗刨似的,能入得了人的眼睛么,白瞎了我的宝墨好纸不说,还好意思跑过来跟我要什么抄书费,我不找他赔钱就好了!”

被训的是店掌柜的外甥,他自知理亏,被训的垂着头,面红耳赤,正要认错时,忽眼尾扫到王落花和李逢君,他连忙提醒道:“舅舅,来客人了。”

掌柜的立刻收敛怒容,转而微笑着迎了过来,招呼道:“二位里面请,小店刚来了一匹新书,还有新进的宣纸,徽墨,看看有什么需要的。”

王落花笑问道:“掌柜的,你们可是要找人抄书?”

她记得外婆给她讲过桓荣抄书的故事,说桓荣在抄书时还是太学的学生,后来成为有名的经学大师。

还讲过一个叫李合的,常以佣书自给,和桓荣一样,在抄书时也是太学学生,后官至太常。

如今多有书肆,学馆请人誊抄,她倒不是想着要赚多少银子,也不是想着李逢君真能像桓荣李合一样做上大官,她只想着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既赚了银子又练了字。

最重要的是让他在增长了学问的同时,不再无所事事。

掌柜的有些意外的看着她,点了一下头:“我正找人誊抄《大学衍义》和《春闺记》,若字写的不亚于墨版,抄完一本可得一两银子,若次于墨版,但字写的工整,漂亮,令人一目了然,抄完一本可得八百文钱,再次一些,不过字还能入目,抄完一本可得三百文钱。”

王落花不想这抄书费还挺丰厚,但心里有些担心过惯了浪荡快活日子的李逢君不肯答应,忙将他拉到了一旁:“你字写的那么漂亮,要不要试试?”

李逢君听到一两银子就想到那朵通草绒花,有些心动,但再想到要抄完一整本手不得酸死,而且明明小干柴有那么多银子,他还废这事干嘛。

想要拒绝,看到王落花眼里的期盼,他忽然心生不忍,正犹豫着,就听王落花笑道:“我就知道你最好了,肯定会同意。”

“……”

李逢君被她捧的云里雾里。

说话间,就急步走到掌柜的面前,“掌柜的,我哥哥字写的极工整,漂亮,他想试试。”

掌柜的怀疑的打量了一眼李逢君,虽然李逢君在村里算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但到了镇上在旁人眼里也只是个乡下小子,即使读书识字,那字能写得有多好。

不过掌柜的见李逢君生得俊眉秀目,仪表不俗,也信了几分,微笑的点点头道:“也好,就让他试一试。”转头对着外甥道,“添福,还不赶紧的将这位公子带过去试试。”

添福应了一声,正要带李逢君过去抄写,忽然门外有人冷笑了一声。

“掌柜的,我劝你还是不要白白浪费笔墨纸张了,就凭他的水平,离我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我的字你都瞧不上,不肯付一文钱,更何况是他!”

然后,又传来另一个人满是嘲讽的声音:“墨心,话可不能这样说,再怎么说我这位堂弟在学堂里念书时也是时常被罚抄抄到手软的人,这字应该还是能看的。”

李逢君从鼻子里冷嗤一声,双手抄在胸前,睥睨着二人:“我当什么狗敢在老子面前狂吠,原来是黑心狗和他的狗兄弟李逢秋!”

被唤作墨心的顿时大怒,只是畏惧李逢君的厉害,倒不敢过来,只气得瞪着两眼,瞪的眼球凸出眼眶,冷哼道:“我乃读书之人,不与蠢物论短长。”

说着,又问店掌柜,“掌柜的,你可知道他是谁,就敢用他?”

掌柜的见到此人正气不打一处来,冷着脸道:“我管他是什么人,我只认得你,你……”

甄墨心立刻抢断他:“掌柜的恐怕眼神不大好,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恶霸李逢君!”

掌柜的露出惊愕的表情。

他听过此人恶名,只是没见过。

没想到这惫懒恶人竟是眼前这般清俊的少年。

李逢秋冷笑道:“掌柜的,你若不想这小小书肆被毁,我劝你趁早收了让他抄书的心思,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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