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因而触怒了萧孟能的姘头王剑芬、触怒了萧孟能。所谓侵占背信案上了公堂后,我发现
我被告的罪状,是非常离奇的。萧孟能说他去南美前,授权我代他办事,我没给他办好,但
是,授权办的事,大都是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有的长达十八年以上。自己十八
年都解决不了的难题,丢给朋友解决,一共给了三个月零十四天,就要解决,不然就招待记
者斗臭朋友,跑到法院告朋友,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又哪有这种道德?萧孟能授权项目共有二十四项,这只是大项,二十四项下包括的人、
事、单位等一共六十九件,萧孟能给我三个月零十四天,就是一百多天之内办这六十九件
事,平均一天半要办一件,就是说,不到两天,要给他办完一件。
我自己要谋生,又不靠萧孟能养、不受酬,怎可这样迫人,要人在这样短的时间办这么
多的事?
萧孟能自己解决不了的陈年老账,我试举一例。萧孟能与《西洋全史》的作者冯作民有
债务关系,冯作民欠萧孟能一笔“呆账”。这笔“呆账”,长达十八年之久,但萧孟能并不
催还,反在萧孟能离台三个月零十四天之中,硬要李敖讨到。萧孟能上诉状中说:“与冯作
民之债务,因时间之延宕,坐失良机,迄今未解,严重损害上诉人之利益。”试问冯作民所
欠为钱,还钱就是了,为何不“解”而要“未解”?十八年问,冯作民只要汇钱给萧孟能;
或在三个月零十四天中,汇钱给李故,即可迎刃而“解”,除此而外,尚复要求李敖“解”
什么、可见全足遁同!萧孟能把冯作民找到法庭作证时,冯作民透露此款在萧孟能返台后仍
未偿还,可见萧孟能又不急了,有十八年长的时间自己不解决,惟独要李敖在三个月零十四
天内解决,否则萧孟能和冯作民两人,即在法庭上把李敖“双杀”,这岂不是故意整人?萧
孟能与冯作民两人什么关系,得使冯作民配合他在法院困扰我,我一直好奇。还是我神通广
大,终于找到了答案,是一九七四年五月十八日冯作民写给萧孟能的一封亲笔秘件,谈的是
两人的同好-许女士,全信精彩无比,值得细读:
能兄:我本以为我也可弄成一个“主妇”,和您共组一个“两合家庭”,所以三道门的
钥匙早就给您配好,这就是我欢迎您在我家“美人、名马、英雄”聚会的铁证。
岂料天不从人愿,搬来石牌后情况突然变得很坏,如今我连普通秘书都请不起,遑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