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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第1页)

看破红尘,宁愿自闭的。这样子与“鬼”为邻好一阵后,我们往往忘了第三房还有一个人

在。听说他早就服刑期满,只因为只身在台,找不到保人,因而不能出狱。他后来被送到绿

岛“候保队”了,这样子的囚犯,某年某月某一天要魂断孤岛,也是自在意中的。“息先

生”的例子,使我特别留意到囚犯的交保间题。留意之下,发现政治犯胡虚一他们所说“从

没见过一位难友是无保放人的”之言,确是实情。不过,在我入狱之前,我却听说有过无保

放人的例子,那是魏廷朝对我的一段自述。魏廷朝第一次坐牢出狱时,是没有交保的。这一

自述,给我很深的印象,所以记得清清楚楚。魏廷朝这次跟我坐牢时,他因为早我二十四天

被抓,所以早我二十四天出狱。他出狱后,“仁爱教育实验所”负责人告诉我:现在你李敖

要出去了,依法要有人做保才能出狱,你随便找两个朋友保你吧!

我一听,就立刻拒绝了。后来他们纠缠不止,我这时记起魏廷朝无保放人的自述,我

说,保什么啊?魏廷朝就无保释放过,为什么老找我麻烦,不料他们说,谁说魏廷朝没交保

了?

我们拿证据给你看!随后他们果然拿出证据给我看,原来魏廷朝是交了保的!看了证据

后,我心里一阵沮丧,在我眼中的台湾英雄,原来如此!不过,既然事已穿帮,我还是“执

迷不悟”,我说,不必管魏廷朝如何了,反正我自己去英雄就是,我就是不肯交保。所方看

我态度强硬,就暗示我没保就不会放人,我说我就是没保,你们不放我可也。最后他们屈

服,破例无保释放。后来得知,我是国民党所抓成千上万的政治犯之中,惟一一个无保释放

的个例。

最有趣又最恶心的是:我的开释证明书上有例行印好的“行状及悛悔情事”专栏,中有

例行的思想已改正字样,看了又好气又好笑,明明政治犯无过可悔,却硬要说他悔了过,这

种强制悔过症,在我以前,就施之于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元勋——陈独秀身上过。一九三七年

八月二十五日陈独秀出狱后,立即给《申报》编辑部写信,表示:“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

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

“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

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陈独秀这一书面声明,《申报》不敢把它登出来。四十年

后,国民党“进步”了,至少不再发消息说李敖“爱国情殷,深自悔悟”了——他妈的国都

被你们丢光了,还爱个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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