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另一方面我又极重感情,老同学刘显叔的太太陈烈看到我写《你不知道的彭明敏》在
《商业周刊》前几期的连载,笑着点破:“我现在才知道你李敖的弱点了,原来你是温情主
义者!”-我的温情,使我对患难之交有了隐忍。对彭明敏就是最鲜明的一例。
在我发表《你不知道的彭明敏》后,有一个插曲,很逗。
当时彭明敏挑选出来的副总统候选人谢长廷,忽然发表了护航式的谈话,见报以后,我
老毛病发了,乃饷以挂号信:
长廷老弟:
上月十四日你当面“敬请李敖先生指正”的书——《谢长廷新文化教室》,我读过了,
我特别注意到你那“动态道德观”的立论,那是你在咖啡厅里向我一再陈述的重点。今早看
到《联合报》第四版,在报道李敖出版《你不知道的彭明敏》新闻后,有这样一段话:
支持彭明敏参选总统的立委谢长廷则认为,李敖陈述不足以采信,因为并没有“受害
人”出面指控彭明敏。
我看了,不禁失笑。照你老弟的法律观点,则希特勒干掉三百万犹太人也自然是不足采
信的,因为并没有“受害入”出面指控希特勒-事实上,这三百万犹太人也永远不能出面
了,因为他们都被杀光灭口了。不过,没有“受害人”出面并不等于死了三百万犹太人的事
实不足采信,事实毕竟是事实哟!
我写《你不知道的彭明敏》,陈述的全是事实,从彭先生诬陷朋友到诱奸女生、从彭先
生出卖同志到不义寡情,无一不举证历历,且我自己就是“受害人”,你怎么可以在彭先生
只手遮天以后,跟着双乎遮天,说出那种话?是不是你的法律观点认为“受害人”本身之言
不客观?你令我回想起我被彭先生诬陷后关在军法黑狱的日子,不论多少“受害人”向军法
酷吏喊冤,说被刑求逼供,但军法酷吏们千篇一律的判决总是:“空言狡展,不足采信。”
长廷老弟啊,你这次不足采信的话,真使我“故“狱’梦重归”呢!
也许我老了,赶不上你们年轻人的动态,在道德上尤其赶不上,但你的老师李鸿禧跟我
一样老。在台大第一宿舍,我住第四室,他注第三室。他成名后,在外张扬,说当年台大有
“二李”之称,指李敖和他,是鼎鼎大名的学生。其实,我们但知当时只有李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