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年孙观汉跟我“同谋”营救柏扬,我乃在一九八四年二月三日写公开信给孙观
汉,要他表态。孙观汉不负所望,终于在五十天后,给了我公开指教。他的指教登在四月十
日的《自立晚报》上,标题竟是《将相和》,我看了以后,认为孙观汉又糊涂又伪善,因此
提出反驳,我指出:
……《将相和》的第一条件是“将”的方面要负荆请罪,“将”本人有此觉悟最好,本
人若没有,他的好友要以大义相责,督促他有此觉悟。孙观汉先生是“深明大义”的人,又
是柏杨的好友,他不以大义相责柏杨,督促柏杨向李敖谢罪,却把“将相和”的责任,要蔺
相如一起分担,这是大错特错的……
廉颇虽然对蔺相如嫉妒……“将”对“相”虽然不和,却绝无忘恩负义。……双方
“和”的条件,基础上是平等的。但是“柏李二位”却不如此。柏杨当年是阶下囚的地位,
我既辛苦、又冒险去救他(孙观汉先生救柏杨,因是在美国遥救,辛苦异常,但是无险可
冒),最后且变成我坐牢的黑罪状之一。警总保安处处长吴彰炯少将他们追问我种种细节,
并追查“国际奸人”,我曾饱受刑求,我的朋友梅心怡等“国际奸人”,直到今天还不准再
来台湾。我在柏杨受难之时,前后七年,援之以手,身受其害……如今孙观汉先生“深知李
敖营救柏杨内幕”,却按下不表,不施善人,反为忘恩负义者隐恶,把大义凛然的“将相
和”,弄成是非隐晦的“将相和”、糊里糊涂的“将相和”、和稀泥式的“将相和”……这
种“将相和”,只是拖着蔺相如一起打屁股的大义、只是要义人为不义者“牛排分担”的大
义、只是私人吵架又和好了的大义,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营救柏杨的入中,除我以外,至今还有两个人,一直不被正人君子们所提起,那就是
柏杨的第二任太太艾玫和称柏杨做老师的屠申虹。在柏杨被捕时,艾玫只是在校的大学生,
并在中国广播公司任职。柏杨被捕后的第二天(还没被起诉),柏杨的四十年老友、中国广
播公司总经理、假基督徒黎世芬,就强迫艾玫辞职,很快的,艾玫发现黎世芬不是一个,而
是许多个,原来所谓几十年的老友,都一个个躲开了,除了海外的孙观汉和岛上的屠申虹和
柏杨新友李敖外,大家都识时务者为俊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