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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没过几天,刘宇果然给我寻到了个活,是去给他工作伙伴的家人的朋友的合伙人的儿子的美术馆开幕式拍照。

当天我起了个大早,提前上岗,迫不及待要忙得团团转。因为去的太早,美术馆里还没什么人,我端着相机在展馆转了几圈,转得肚子咕咕叫,提示我没吃早饭。

走到自助餐台前,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头望去,只见一西装革履的五五分矮胖子左手端着餐盘,右手举着沾了奶油的不锈钢夹子指向我。顶灯在他出了油的秃头上倒影出一个白圈,仿佛是天使的光环,跟他那张充满泥土气息的脸十分不搭配。

这个人不顾我一脸的错愕,笑得把脸挤成了年画上的胖头娃娃时我脑袋里关于他的回忆终于被调出。他就是我小时候那个掰断超人腿的玩伴。看来他是毛足了劲横向发展,从小胖子长成了大胖子。

如今大腹便便,一双象腿走起路来掷地有声。他跺到我身前,把餐盘随手一扔,伸出两只肥手,要跟我握手。我举着照相机示意我没手给他握。他把手收回去,依然笑得脸颊上两坨油疙瘩。

恭喜恭喜。他忽然说道。我疑惑,恭喜什么?他说,容叔叔最近的大单谁不知道,你还跟我装。我感觉他连说话都在喷油,呼吸里都是油,自己快要被他油死了。如果超人知道这样的一尊油佛小时候一心相当超人大概会气得当场辞职,脱下紧身衣,裸奔着满天乱窜。

我一句话也不想跟他再说,于是摆出一张臭脸,说,是吗,我不知道。他的嘴角抽了抽,显然没有走开的意思,绕到我身边,热情洋溢地邀请我活动结束后一起吃饭。我说没时间。他又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一定要赏光和他吃顿饭。

其实不必,我们也不太熟,我接着张嘴胡说道,而且我最近在辟谷,打算成仙,不跟人类吃饭了。

你真幽默!他说着一掌砸在我的肩膀上,像猪哼哼一样用鼻孔吸着气大笑,啊呀一声,说,容礼,你这话说的太见外了。咱们两家是多少年的合作伙伴,你跟我怎么着也能算是发小了。他作出恍然大悟的夸张状,惊叹道,你别是发展好看不起我吧,觉得有我这样的朋友不符合你的身份了?

我翻了个白眼,拿起一只控盘,挪开几步,目光紧盯着各种吃食,懒得理他。他却像只恶心的吸血虫一样不走,探过脑袋来问我,你还被你爸找来的那个乡下人监视着呢?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皱了皱眉。就你爸资助的那个贫困生,他说,挠了挠头继续道,名字我想不起来了。那天我在容叔叔办公室看到他了,哎哟,那人模狗样的,我半天没认出来。他笑着啧啧几声,又说道,可惜打扮得再体面也是狗穿人的衣服。

我站住脚步,一言不发,放下刚捡了两块蛋糕的碟子,猛地举起相机调转方向,用镜头往他脑门上撞去。在即将撞上的瞬间我停住了动作。他吓得抱起脑袋,呼呼喘了几口气,眼睛从指缝里小心翼翼地看我。看了半天他捂脸大吼,干什么啊你!

你以为你是什么?我说,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遍,指着他身上的西装说,这件ain怎么被你穿成了麻袋?不如给他,他穿着可帅了,绝对人模人样,你怎么能穿上衣服还跟猪一样。

你说什么?他气得涨红了脸,挺着肚子冲我大吼道,给你脸你还真把自己当个东西了?他说,拽个屁啊你,你爸做的那个大单子是我们家瞧不上才施舍给你们的知道吗!

他话音刚落,我端着相机又在他眼前晃了晃,晃得他惊慌失措,连退几步。不砸你,放心。我说,刚才差点忘了这个镜头几十万,砸你那产猪油的头不值当,万一弄出血粘上一股子猪腥味就只能扔掉了。他难以置信地望着我,成了一头受了奇耻大辱的猪。我说,等下次你如果还忍不住嘴欠,提前通知我,我准备个最便宜的镜头来治治你这脑袋。

第12章

晚上我睡不着,爬起来从酒柜里拿出唯一的一瓶红酒。平时失眠我一定会在深夜喝上一罐可乐,可乐当然没有助眠的效用,只是我知道无论如何我也睡不着,黑夜、大房子、我一个人——这个沉闷又无聊的组合只能让时间更加磨磨蹭蹭。我赶不走它,只好喝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尽全力心平气和地与它共处。

可由于最近睡不着的频率太高,不知不觉满满一酒柜的可乐被我喝得一罐不剩,只能由红酒陪我度过有一个失眠的长夜。

这瓶酒大概是谁从欧洲给我带回来的礼物,我认识的人里面对酒喜爱有加的不少。可能是樊忆川,可能是刘宇和许若楠,反正不是楚悉,不然我会记得清清楚楚。

拿了酒,我绕过酒柜拎上阿盖居住的塑料盒,坐到沙发上。把阿盖放在我的身旁,我转身面对它,一边喝酒,一边费力地凝视它针孔大的无神小眼睛聊天。我聊得心不在焉,阿盖也没兴趣听我讲,一会就缩回它的壳子里去了。我有些后悔,该买只鹦鹉回来的。

考虑到盛过红酒的杯子一定很难洗,我直接抱着红酒瓶往嘴里灌。刘宇要是看到我这么个喝法,一定会痛心疾首地骂我不懂品酒,把好东西糟蹋了。然而我尝不出半分红酒的好,在我看来它根本比不上可乐。可乐是个时刻要求我克制的黑夜陪伴者——喝了几口就会涨得满肚子气,再喝不下吃不下别的东西,不情愿也只能去睡觉了。可红酒这玩意一口接一口,没个尽头,整瓶喝完了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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