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魔将,巴沙特,高等魔族,拥有暴食君主的美称,在魔界也算镇守一方的大人物,他的青翅城堡位于魔界中土壤略显肥沃的地带,所谓的土壤是肥沃是相对魔界其他寸草不生,盐碱化严重的地区,其实他的领土在人族眼中不算是种庄家的好田地,所以就苦了像小阿里和他父亲那样生活在领地里的普通魔族,他们倚靠种植各种能吃的植物和饲养家畜家禽作为供奉献给巴沙特,来换取不受魔兽和其他魔族侵害的条件。但是,巴沙特作为暴食君主,他的胃口之大,几乎仅次于第十魔将贪食君主,而且随着他最近魔气的不断提升,他的胃口变得更多,这便是士兵们不等供奉日期到来就提前去各个村子里收缴粮食的原因。
今天,一贯懒得动的巴沙特去了地牢,要看看士兵们口中所说的人类,若不是人类在魔界属于极其稀罕的事,而且自己确实很久没尝到人肉的滋味了,第六十四魔将也不会特意从他那张八米长的石椅子上爬下来,迈动十二条肥短的腿,屈尊降贵的离开摆满了各种诡异食物与酒水的大殿。
地牢潮湿阴暗,巴沙特厌恶的皱眉,在地牢的看守带领下,进入到牢房的最深处,那个人类正像标本中的蝴蝶一样,被吊在半空,双臂向上。
巴沙特直接又走近到跟前,沉声呵斥道:“人类,抬起头,让我好好看看你究竟值不值吃。”
听到一声粗粝的声音,阿明吃力的睁开眼,与巴沙特对视,良久后,前表情不变,嘴角只溜出一句话:“在我面前的……是一只披着地毯的肥毛虫吗?”
一记鞭子凌空袭来,在他脸颊一侧留下火辣辣的伤痕。
“这是不敬之罪。”看守边说边收回鞭子。
“怎么是个男人,肉一定又硬又臭。”巴沙特的语气溢出丝丝怒火:“这就是你们说好献给我的美食?”
小队长匍匐在地上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挂在墙上的他反而平静的问:“你吃过人?”
“去人间狂欢时吃过,还很多。”巴沙特说:“人类的肉并不见得比魔兽好吃多少,你们人类又胆小又偏执,总认为我们魔族嗜好人肉成瘾就像你们贪吃牛羊肉一样,根本不对,我们更喜欢鲜嫩多汁的亚龙族和飞禽族魔兽的肉,但我不一样。我是美食家,魔界的暴食君王,我有一套专门烹饪人肉的方法,能把你们人类弄得像亚龙肉一样柔软多汁。我最喜欢你们的幼崽,肉嫩,没有成人的体臭,怎么做都好吃。”
“那你也吃你的同类?你管辖下的村民,你会吃他们吗?”
“那些低等如同家畜的东西怎么可以说是我的同类。他们的味道还不如你们,吃他们只会降低我的声誉,没兴趣。”
“哦,这我就放心了。”
“……”
“你就不能找点别的吃的?以你的身份地位,不缺一口吃的。”他又说道,记忆中,他模糊记得自己曾经吃过很奇怪的食物,比如动物的内脏、蹄子和飞禽的爪子,但事出有因,一,当时环境艰苦,有的吃就不错,不能挑三拣四,二,那都是他心爱的女人做的家乡菜,他愿意吃。
看守倒吸一口气,举起鞭子又抽了他一下。
巴沙特愣了愣,呵呵的笑了。
“人类,你的名字叫什么?居然能活着抵达我们的世界,实在好狗运。”
名字……他的名字……叫什么来着……威廉……
记忆中,一个他所思念的身影在不断呼唤他,可他却听不见。
“我在抵达魔界时,给忘了。”他说。
“你是怎么穿越界限来到魔界的?”
“如果我记得,我就不会在你面前多停留一秒。不过,你有办法去人间吗?”
“没有。”接连两个问题都没得到答案,巴沙特却没发脾气,反而解释道:“我们魔界与你们人间被一道时间结界阻隔,像我这种高等魔族无法通过,反而是最最低等弱小的家伙偶尔能从时空裂缝传过去,反之,你们人族也有倒霉的,误入我们魔界。那可是不错的美餐。”
“是吗?可你们不是数次进攻过我们人间吗?又是如何做到?”
“那是魔王的能力。在我们中只有历代魔王有能力打穿时空结界,并能输送我们的大军去往人间作战。可惜现在我们当中还没选出魔王,所以你们人间能暂且苟延残喘一阵子,哼哼,也不会很久的。贝伦斯大陆,迟早是要落入我们魔族之手,而人间也将彻底属于我主黑暗神。”
“狗屁大话。”
啪!看守甩出一鞭子,他的右脸颊顿时浮现一道如刀割过的血痕。
巴沙特不以为意,将他肥厚得能冒出油的胖脸贴近这个人类的身体,在青绿色带黄斑的皮肤的褶皱里睁开一双浑浊的黄眼珠,像蜗牛的触角眼睛那样伸出长长的一截,探向他的左肩,变幻着角度观察那魔法图案。
“人类,你很特别,因为通常能来到魔界的只有死人,那腐烂的尸体只会让我反胃,如果这些蠢蛋是把你的尸体献给我,我绝对不会多看你一眼就直接把你连同他们一起扔到魔犬坑里喂狗。但你真的很不同,不仅因为你正直壮年,血肉都处于鲜活味美的状态,除此之外,我能从你身上感觉到我们魔族特有的魔气,你非常特别,非常非常特别。”
“什么意思?”
“你虽然是人类的模样,但内在恐怕更接近于我们的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