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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短暂的宁静(第2页)

只因其不但能满足自身对禁忌事物的求知欲,还能满足自己一直以来对于力量的渴望!

欢欣鼓舞的阿卡姆,根本不知道自己此举正中了某个老家伙的下怀——赐予了他巨大的荣耀,以及教会中最美丽的女人为妻,自认已经做出足够补偿的会长大人,正愁找不到合理的方式令对方接受这种禁忌的训练呢!虽然让对方自投罗网,有朝一日自己管不住好奇,进入图书馆的禁忌区域乃是其众多计划之一。

有时候知识这东西,的确经不住经验的考验……只因很多经验是以书本无法记录的知识;或者说拥有经验的人们,很少会将自己的宝贵经验记录到书本里去……好让子孙后代永远都要在现实中经历一番磨砺。

禁忌的武技训练,只设有一个项目,那就是:挨打。

一天挨三顿打?那也太轻松了……要一天到晚的挨打!

只能挨打,不能还手,若敢还手,往死里打……尽管原本就已经能够把人打得死去活来,但当阿卡姆某日终于忍不住还了一次手……只因昨日还是普通的木棒,今天就给换成了铁棒!他才终于明白死去活来不是挨打的最高境界,把你打成差一口气就要死去再救活过来才是!

禁忌神教从来不缺乏各行各业的大能人物,只因各行各业总是会涌现出为整体所不容的存在。这些异端、败类、变态、疯子统统都被教会所收容,并且给他们提供了继续做异端、败类、变态、疯子的条件……由此也能够看出教会隐藏的实力是多么的强大。所以,当阿卡姆每次认为自己就快要死掉的时候,总是会出现某个神奇的家伙以某种更神奇的方式,把他从郁闷的死神手中生生抢夺回来。

圣贤追求的不是快乐,而是源于痛苦的自由……同样,强者追求的不是力量,而是源于变强的希望!而痛苦,极端的痛苦,如果有足够坚韧的意志去承受,无疑将会令人飞速成长!这才是禁忌的武技训练的目的:让训练者在忘记甚至征服痛苦以后,再学会给敌人带来无尽的痛苦!这种训练原本是某个邪教用以培养狂信徒的方式,最终难逃被正义之士所灭,结果受庇护于禁忌神教之下。

阿卡姆记不得那段日子究竟延续了多久,就连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在拥有力量后,报以极大的勇气才敢尝试的……不知同为禁忌事物的禁魔之躯是否有助通过禁忌的武技训练,总之后半段的训练过程,自己特殊的体质的确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只因刀枪棍棒在身上轮换一遍后,威力更加巨大的魔法就出场了!

其实禁魔之躯,并不能完全免疫魔法带来的伤害……就像大火烧不死你,燃烧周围的氧气却能把你闷死。他虽然能够防御魔力的作用,却是防不住魔力的副作用——比如冲击力。

禁魔之躯也是有一个成长过程的,起初只能将作用于体表的魔力消泯,也就是只有当魔法打击到自身时才会进行分解;慢慢就能将这个距离扩展到十厘米、三十厘米、半米、一米……直至史料中记载能力的极限:三米,同样是当初那位猎人的成绩。

这种情况,令最初禁魔之躯还处于原始状态的阿卡姆,可是没少当空中飞人……只因一颗火球虽然会在击中身体后熄灭,但那瞬间的冲撞却是实实在在的!同理:一颗水球虽然会在击中身体后溃散,但却无疑会把自己淋成个落汤鸡!一颗土球……话说真的有这一种魔法么?然而落得个灰头土脸却是肯定的。一颗……植物,在木系魔法的魔力消失以后,停止生长的藤蔓爬满全身的感觉同样难以言喻。

更不要提高级的连珠火球、水连环、石森林了……尤其是石森林!无数的地刺从屁股低下冒出来那种脊梁骨发寒的感觉,令已经拥有躲闪权的阿卡姆在速度上简直突破了人类极限!

我觉得阿卡姆已经快要成为主角了……毕竟他已经连续出场多达一万字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但是到时候究竟要选其成为队员,还是选维吉尔……这个念头却是第一次产生了摇摆不定。我承认,将人物的故事描写的越是细微,我越是会对这个人物产生强烈的同情……让大叔进入无限空间,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当然最终,你们的决定,也将占很大的份额,离本次剧情结束的时间已经不远了。

“屠……龙……斩!”

原地跳起……三十余米?令方才站立着的地方向外扩散出两米的龟裂痕迹,达到了火焰领主的头顶上方,一刀携九天怒雷之势直劈而下,古拙而狰狞的刀身泛起强烈的血色光芒。巨人形态的恶魔那燃烧着熊熊火焰,由岩浆半冷却所形成的流动状外壳,就如同纸糊的一般变得不堪一击,整个身子,从上到下,整整齐齐,分为两半!

但是施展出如此惊天绝技的亚瑟却深知,仅仅做到这种程度还不足以将对方击杀!熟读《屠魔守则》这本祖传典籍的男子,明白破除火焰巨人这种恶魔坚硬的外壳才只是第一步,想要彻底将之消灭,还必须要找出其庞大身躯中隐藏的能量核心!用炼金名词来说:也就是火焰之心!

许多恶魔都是有心的,正因那里同样维持着自身的生命。但恶魔之心的位置却并非和人类一样,就算会出现生长在左侧的罕见例子,但终归都集中在胸口;恶魔们的心,是最难以捉摸的,同样是最难以寻找的……除非,你能摧毁它们强悍的外表,才能令其暴露出脆弱丑陋的内在!

最强的地方也是最弱的地方!它们的身上很少会有致命的弱点,但只要暴露出一丝破绽,在强者的眼中就足以致命!

领主级的火焰巨人,遭受如此巨大伤害,难免也要陷入短时间的虚弱……融化成一片岩浆的身体正在竭力的重塑,但是当亚瑟观察到其中某处格外灼热的地方后,就注定了这头元素恶魔只能重归天地的怀抱。

虽然也已经有一些力竭,但亚瑟绝不容自己停歇!落地踉跄了几步站稳后,伫立于前的龙血之刃却是突然不见了踪影……再次出现在手中的,则是一把通体漆黑的长弓,与一支尖部略微呈暗金色泽的箭矢。

以肉体最为强悍的黑龙之骨作为弓身,身姿最为灵活的绿龙之筋当做弓弦,攻击最为强大的金龙之齿制成弓箭……故此物名为:猎龙弓,灭龙箭!

以龙之力而屠龙——这才是亚瑟的家族每每能够消灭巨龙的原因!龙血之刃所命名也并非只是因为饮尽了无数的龙血,而是当年祖先杀死了一头变种巨龙——血龙之后,将其龙魂封印制作而成的一件神兵!

所以,在激发出武器的龙魂之力后,身为领主级恶魔的火焰巨人,才会变得不堪一击!所以,在拿出完全由龙的身躯所组成的一套弓箭后……弱点暴露在眼前的对方命运就已注定。

“噌嗡!”

小山般庞大的火焰巨人,只有拳头大的火焰之心,在这呼啸声彷如龙吟般的一箭过后,剧烈翻滚涌动着已经组成了下半身的岩浆……轰然坍塌!

看着在一片岩浆中静静躺着,似乎又陷入了沉睡的灭龙箭……亚瑟手中的猎龙弓却是已经自动收回;乃是神器高贵的意志在作祟,对这个尚不够强大的主人使用自己有些不情不愿,所以一天最多只会出场一次就不再露面。

虽然身躯经受过龙血的浸泡,从而拥有了远超凡人的力量,浑身彻底精疲力竭的男子也不敢淌着岩浆过去拾捡,这便有些懊恼的拍了拍头道:“似乎炼金公会的那些家伙,愿意开出一百万美元一颗的价格……收购火焰之心呢,而完好的火焰领主之心,怎么说也要卖个一千万吧?可现在貌似已经变成一堆品质上佳的火焰之晶了……”

不要以为猎人都是很富有的,虽然每猎杀一头恶魔的确能卖出不菲价钱,但是最终落到亚瑟手里的钞票却百不存一……就是因为他的装备实在太烧钱了!每日必做的保养就不说了,家传的神器只能当大爷供着;唯一能够长时间使用的龙血之刃,却是继承了血龙的天性,喜欢以其它生物的能量核心当口粮,尤以龙族的龙晶为最!而恶魔全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大概也就是这玩意儿了。

怪不得当初老爹将其郑重交付给自己之时,假装不忍的脸上却是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这不是坑爹吗?爹你在坑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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