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她后世知道,其实老爸挺有钱!
她的挣钱之路早就开始了,就等着来一场东风,给她一个机会。
这一世,她绝对能够把整个家都给翻过去的!
因着爷爷答应了给她买种子、坛子,一路上,静娴都是乐呵呵的,还哼起了歌来。
后世她的记忆不是很好,读书的时候还好,就算记忆不好,也要逼着自己去记书本上的那些知识,毕业之后不用读书了,不用死记硬背了,脑子就彻底的放飞了。
结果她就发现,她的脑子,真的是一点都不好用,时常今晚上看过的书,第二天睁开就能给忘得一干二净,就是别人欠的钱,过个天,也保证能忘掉。
可,怎么就是忘不掉自己欠别人钱呢?
说远了。
虽然在哼歌,但都是记着的曲子,不成曲,甚至不是一首曲子里面的。
但就算这样,也是把前头小林给带动起来了,坐在车上都是随着调子一摇一摆的,话说,小孩子为啥会对音乐那么敏感呢?
但凡是她见过的孩子,甭管是刚生下来没多久的婴儿,还是岁的小孩子,一听到歌儿,特别是欢畅一点的,就立马给你摇摆,也是有趣的很!
☆、第三十一章:
孩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现在乖巧的小林就是个小天使,看着他拍着手,扭着小身板乐呵呵的,静娴看着高兴,也就换了更欢快的调子。
两人开开心心的回了家,老姐已经起来了,不过还在被窝里头没舍得起来。
老妈在厨房烤火,锅里煮着一大锅的粥,静娴这才想起,家里的猪食好像是没了。
至于老爸?
她瞄了一眼,在屋里头练字呢。
别看老爸小学文凭,但那一手的钢笔字,可是羡慕了她一整个初高中学期,至于之前为啥不羡慕?
因为小学还不懂。
至于大学后又为啥不羡慕了?
不是因为她也练得了一手的好字,而是因为,大学她已经甚少用笔写字了大学毕业之后,直接都是敲键盘,写字的时间更少。
都不讲究这个了,她哪里还有羡慕老爸的那一手字?
话说起来,她现在要不要也开始练字?
可是没有字帖,就她自己练的话,她没自信啊。
她又不是老爸那种自学都可以成才的。
不行,钢笔字练不了,她可以拿木炭练习一下粉笔字,要知道,初中的时候,她可是负责过一段时间班级黑板报的。
虽然,是负责画图那部分,但要是能写一首漂亮的粉笔字,也有面子啊!
更不要说,初高中,那是上台几率最多的时期,她可不想再次上台写字,还总是被同学说她写得太小、太草,根本就看不清。
哼,不改变人生轨迹,重活一回儿,怎么也得有点能自豪的事情吧?
别到时候街头有人问题你,有啥是她一辈子能吹的事情,她还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ldo;静娴丫头,想什么呢,叫你都不应?&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