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诱致外资侨资到台,台湾当局先后颁布了&ot;华侨回国投资条例&ot;。&ot;外国人
投资条例&ot;、&ot;奖励投资条例&ot;和&ot;技术合作条例&ot;等,建立起完备的投资法律体
系,从法律上对外资或侨资在出资比例、税收、建厂用地、公共设施等方面给以各
种优惠和保障。
除了吸收外资的法律规范比较齐全外,当局还注意从其他方面优化投资环境。
例如,保持货币和物价的稳定,加强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自由竞争机制,加
强&ot;政府&ot;与企业间的联系和合作,改良投资者的生活环境等,尤其注重提高劳动
力素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针对侨资外资对职工在文化、技能、纪律等方面有较
高要求的特点,台湾当局通过普及教育、提高教育程度来改善劳动力素质,并且积
极进行职业技术训练和在职培训,以适应外商、侨商的要求。
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大量侨资、外资涌入台湾投资市场。据统计,华侨和外国
人在台湾的私人直接投资总额,从1952年到1977年底,累计为17.11亿美元,占同
期台湾民营企业固定资本的10.15%,其中60年代中期美援停止后,侨资外资的投
资额急剧增加,由1965年的约0.4亿美元增加到1975年的约1.18亿美元。在进入
台湾的侨资外资中,又以美国和日本为主。外国主要投资重点为电子、化工、纺织、
水泥、金融、旅游及服务部门。
除了吸引外商投资外,台湾还从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大举借款
。从1961年至1971年,累计借外债9.5亿美元。当局把这笔款项主要用于官营企业
部门,如电力、钢铁、石化、交通等,以弥补资金的缺口。
数额庞大的侨资外资对台湾经济发展起了推动作用,带动了产品的出口,并创
造了就业机会,带来了新技术、新市场,对台湾经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60年代,在台湾市场已趋饱和的情况下,产品要想生存必须走出小岛走向世界
。面对日新月异的世界市场,台湾当局在工业方面着眼于增强管理效率和改良生产
技术,努力使产品物美价廉。因此,引进先进技术成为台湾工业发展的又一支撑点
。生产技术的改进主要依靠引进生产设备、聘用外国技术和管理人员、派岛内人员
出国学习和考察等来实现,这使台湾产品以质量好、更新换代快而著名。
在台湾工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到60年代末,其经济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一方面
台湾的经济结构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业为主,以进口替代工业为主转为以出口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