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丝可与我坐着面面相觑,医生走回档案柜把档案放回去,又吱吱嘎嘎地把抽屉关起来。
「好吧,两位。」他说,「真抱歉,不能多留你们一会,因为我还有事要做。」
我们点点头,感谢他抽空跟我们说明,然后就步出他那间狭小的办公室,室外温暖的秋阳让人睁不开眼睛,我们不发一语。萝丝可懊恼极了,因为她刚刚得知她的老朋友是被谋杀的。
「我很遗憾。」我说。
「从头到尾都是鬼扯淡。」她说,「不要说一个案子了,他连半个案子都没有搞砸过。而且他也不是特别忧郁,更是滴酒不沾,所以当然不会醉得东倒西歪。他不会跟摩里森打交道,或者那狗屎镇长,他不喜欢他们,就算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也不会跟他们出去混一个晚上。何况他没有家人,所以说什么他家人怎样,还有案子很敏感、帮他留点面子什么的,都是鬼扯淡。他们杀了格雷,编故事骗法医,他才不会认真查案。」
我坐着,任她发泄怒气之后平心静气下来,但她还是在想他们怎么害死他的。
「你觉得是摩里森跟帝尔下手的吗?」她问我。
「有人帮忙。」我说,「有三个凶手。我猜那三个人到他家去敲门,格雷开门后被帝尔拿枪控制住,摩里森跟第三个家伙抓住他之后拉着他的手臂,因此有瘀伤。帝尔可能拿了一瓶威士忌灌进他喉咙,至少把酒泼得他全身都是,然后架着他走进车库,在那里把他吊死。」
萝丝可将车开出医院停车场,缓缓驶过路面突起的路障,然后加速开上那条通往马格瑞夫的乡间道路。
「他们杀了他。」她说,简洁有力的一句话,「就像他们杀掉乔伊一样,我想我了解你的感觉。」
我点点头。
「那些人必须付出代价的。」我说,「为他们两人的死。」
「那还要你说。」她说。
接着我们都没有讲话,往北开了一会儿后,车子又回到了郡道,沿着郡道一直开十二英里之后就回到马格瑞夫了。
「可怜的老格雷。」她说,「他这么聪明谨慎,我真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
「还不够聪明,」我说,「或者是不够谨慎,我们必须记住这教训,游戏规则就是这样,是不是?别单独行动,如果妳看到有人找上妳,记得要拚命逃走或开枪打那混蛋。如果可以的话,紧跟着芬雷,好吗?」
她正在专心开车,在这条笔直的路上卯起来加速,心里想着芬雷。
「芬雷。」她说,「你知道吗?有件事我实在想不通。」
「什么事?」我说。
「他们有两个人,对不对?」她说,「帝尔跟摩里森。他们帮克林纳掌控整个小镇,警察局也归他们管,这两个人可以一手遮天。他们的队长是格雷,一个聪明的老家伙,又精明又倔强。他在这里已经待了二十五年,当时这一切狗屎勾当都还没有开始,他们两人来的时候格雷已经卡位很久了,他们没办法摆脱他。所以很确定的是,有天这位精明倔强的队长查到他们的把柄,发现他们在做坏事,他们也发现他知道一切,所以把他除掉。为了确保安全无虞,他们杀掉他。接下来他们必须做什么?」
「继续说。」我说。
「他们要找继任人选。」她说,「芬雷这个波士顿佬,他甚至比格雷还精明倔强。但为什么要聘他?如果格雷对他们是个威胁,那芬雷所带来的威胁可能比他多两倍,为什么要聘他呢?为什么他们要聘一个比上一任队长更精明的人呢?」
「这问题很简单。」我说,「他们以为芬雷是个货真价实的猪头。」
「猪头?」她说,「他们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所以我跟她说了礼拜一芬雷在便利商店告诉我的故事──那个在几枚甜甜圈下肚后,他才在长桌边说出来的故事。有关他离婚的事,还有他那时候的精神问题,那天他是怎么形容自己的?「窝囊废」,像白痴一样,一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出来。
「摩里森局长跟帝尔镇长亲自面试他的。」我跟她说,「他觉得自己在应征时的表现可以列入历史上最烂的纪录,一定被人当作白痴,做梦也想不到会录取。现在我懂了,因为他们真的是在找一个白痴。」
萝丝可笑了出来,让我感到比较安心。
「天啊!」她说,「真是讽刺,他们一定坐下来好好盘算过这件事。他们觉得格雷是个问题,最好找个白痴来代替他,最好从应征者里面挑一个最烂的。」
「对。」我说,「而且他们也真的这样做了,挑了一个精神暂时失常的波士顿佬,但是等到他开始工作时,却又冷静下来,变成以往那个冷静又聪明的家伙。」
这件事让她在两英里的路程上一直保持笑容,接下来我们要经过一段长长的平缓上坡,直接通往马格瑞夫。我们的神经开始紧绷,好像要进入战区似的。我们离开镇上已经有好一会儿了,回镇上的感觉并不好──本来我以为,知道对手以后会让我感觉比较好一点,但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这根本不是我在跟他们的竞赛,而是整个竞赛场地都在与我为敌,这场地不是中立的。整个小镇都被牵扯进去,一切都被收买了,没有半个是好人。我们以七十英里的时速上坡,冲进险恶的一团混乱中,我从来没想过会那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