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一直知道,嫂子永远是站在我这边的。”谢欢低头擦了擦眼角。
“所以啊,我的傻孩子,你值得的,你值得这世上一切的美好,你值得喜欢与被喜欢。”沈如雨轻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说,“不管是谁,他对你好,你也不想失去他,那就是喜欢了。喜欢没什么不敢的,你可是谢欢,谢欢永远是自由的,谢欢永远享有喜欢一切的权利。”
小的时候,谢欢嫌弃“谢德华”这个名字难听,沈如雨就笑着说:“有德行有才华,哪里不好听啦?”
小谢欢背着书包哼唧唧:“哪里好听啦?我妈连问都不问我,随随便便看了部电影就给我取了个别人的名字,我就不能有个属于自己的东西吗?我的一切都是爸爸给的,什么都不是我的,今天我才知道,就连名字都不是我的。”
“那你想叫什么呀?”沈如雨哄孩子似的。
小谢欢想了想,说:“我想叫自己喜欢的,但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
“……那就叫小欢好不好?”
小谢欢自己念了念,点点头:“好吧,我喜欢这个。”
沈如雨温柔地摸着他的脑袋:“我,你,还有梁翊,咱们三个偷偷的,以后都只叫你喜欢的。”
他是真的喜欢“谢欢”这个名字,所以在进入娱乐圈后,为了跟家里划清关系,也为了自己喜欢,他给自己改了这个名字。
因为谢欢是自由的,谢欢享有喜欢一切的权利。
饭菜的香味传来时,谢欢已经收拾完了客厅,沈如雨过来喊他去吃饭,看见干净不少的客厅,鼓励道:“咱们家小欢真棒!”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别拿哄孩子的口吻夸我。”谢欢觉得脸热,他都二十二了,再过不久就要二十三了。
“无论多大,你不还都是要叫我一声嫂子?”沈如雨拉他坐下,递给他筷子,“尝尝好不好吃。我快两年多没下厨了,你不在家,梁翊也不在,我都没有做饭的动力了。”
谢欢夹了一片牛肉放进嘴里,又嫩又软,他说:“好吃。”
“真的假的,你可别学你侄子哄我。那小子就为了偷懒,哄我说‘妈妈做的东西世界第一好吃’,然后自己跑出去玩。”
“梁翊还懒?我刚搬到这里的一年,他几乎天天放学跑过来给我做饭。”谢欢舀了勺汤喝,“他比我还小三岁,有时候我真挺不好意思的。”
沈如雨笑了:“侄子伺候小叔叔那是应该的,我生的儿子必须这样,只会贪玩偷懒可不行。”
谢欢跟着也笑了,沈如雨真的宠他,好像梁翊才是那个捡来的孩子。
他现在住的别墅,其实是沈如雨的弟弟,也就是梁翊的舅舅送给梁翊的十岁礼物,哪知道被沈如雨抢了来给谢欢住。
梁翊倒也挺乐意的,一个二傻子,还成天屁颠屁颠为他鞍前马后。
谢欢垂下眼睑,默默地吃完一顿饭,送走了沈如雨。
又是一个人了。
时间啊,好慢。
看着屋外的雨,谢欢脸上带着几分迷茫。
讨厌雨天跟思念陆玺,好像一点也不矛盾。
到底是为什么思念,为什么要思念,为什么是他。
因为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