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荻终于打发走何大壮这个麻烦了,她看上去轻松了很多,要给丁松打电话,想告诉他:“我要喝酒。”
丁松的电话关机了。郝荻只好在下班途中,亲自去酒庄买了一瓶干白葡萄酒,然后返回家中。
她打开房门,迎面扑来一股惠林顿牛排的香味,她笑了,尽管她笑的很勉强,还是为她与丁松的心灵默契,发自内心的笑了。
“你回来了。”
丁松扎着一个围裙,从敞开式厨房跑过来,抢先给郝荻拿拖鞋。
“别这样,我自己来。”郝荻心里美滋滋的,表面上还是客气一番。
“应该的。”丁松模样俊俏,眉眼棱角分明,谁看上一眼,都是一标准帅哥。谁也不会想到,他在家还是一地道暖男。
丁松接过郝荻脱下的鞋,放进鞋柜里,又要帮郝荻穿拖鞋。郝荻急忙躲闪开说:“小松,过了。你千万别这样,我……”
郝荻笑着穿好拖鞋,率先走进屋去。
“你辛苦一天了,我侍候你是应该的。”丁松走向厨房的同时,做了晚餐菜谱预告:“今晚吃惠林顿牛排,水果沙拉,罗宋汤……”丁松说到这,愣了一下说:“家里还有干白吗?”
郝荻晃了晃手里的酒瓶子,丁松冲她竖起大拇指说:“厉害。稍等,马上开饭。”
丁松返回厨房,郝荻的笑容渐渐凝固。她从柜子里拿出两个香槟酒杯,分别摆在餐台两边,问丁松:“你电话咋关机了。”
“电话没电了。”丁松端一碗罗宋汤出来,放到餐台上。把郝荻刚摆好的酒杯送回柜子里,又拿出两个高脚杯说:“这是喝干白的酒杯。”
郝荻尴尬一笑,她从来没在这上面花过心思去,琢磨一下喝什么酒该用什么杯,甚至暗自嘲讽丁松是穷讲究。喝的是酒,跟杯子有毛关系。
郝荻给自己和丁松各倒上一杯干白,见丁松欲言又止的样子,她显得有些不耐烦了,端起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几口喝干,又拿起属于丁松的那个酒杯,折给自己一半干白说:“这回行了吧。”
丁松一笑,转身返回厨房。
郝荻发现丁松的手机就放在餐台上,她拿过手机,按下开机键,要去找充电器,帮丁松给手机充电,并不忘提醒丁松说:“手机不能关机,万一有事,找不到你,就麻烦了。”
郝荻打开丁松的手机,发现手机满格电,她犹豫一下,把手机放回原来的位置。
丁松端了两个盘子,一盘是水果沙拉,另一盘是一整块牛排说:“你先吃,我那块牛排马上就好。”
见郝荻阴沉下脸,手机又传来滴滴几声信息,他解释说:“大壮来电话,约我去他家喝酒,所以我才……”
“王晟死了。”郝荻轻声说道。
“啪嚓,”丁松手中的牛排滑落地:“你说啥!”
郝荻重复了说过的话,同时流下了眼泪。她知道,何大壮肯定也是为了这事,找丁松去喝酒的。
“怎么会这样。”丁松弯腰捡起破碎的盘子,以及油光铮亮的惠林顿牛排。问道:“这是啥时候的事?”
郝荻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干白,又一口喝下说:“我不吃了,想睡一会儿。”
郝荻起身走进卧室,丁松收拾好破碎的餐盘,拿了块抹布,跪在地上准备擦地。他忽然想起什么,起身拿过手机,再次关机。
何大壮的手机再次拨打丁松的号码,传来女声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不要再拨。他以为丁松还在外面忙,没来得及回家给手机充电。
何大壮拧开白酒瓶子,“咕咚”先喝上一大口,又拿过鸡腿狠狠咬上一口,点开王晟的死亡日记,被一行字吸引住了。
从见到她那一刻起,我就死了。
何大壮会心地一笑。王晟所说的这个死,就是死心塌地的代名词,按这个逻辑思维,所谓的死亡日记,就是王晟和林薇的爱情笔记。
上高中时,王晟几乎每天都住在何大壮家里,两人同吃同住,以伴读的形式在一起,学习成绩确实有所提高了。
考上大学以后,只有到了寒暑假,王晟才能来何大壮家小住几日,偶尔向他流露一些有关家的信息。王晟不愿住在家里,他讨厌父母三天两头,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来吵去,没完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