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正少年,年轻的皇太子,受万千宠爱,臣民瞩目,眉眼都是飞扬的,一件月白色箭袖的衣袍衬得他长身玉立,俊逸非凡。他的相貌像极了仁孝皇后,眉眼精致的惊人,微微一笑俊美无俦。她看得呆了,忍不住多望了他一眼。
那时他们多年轻,谁又想过有一日他们将垂垂老去;一辈子多漫长,谁又知道,转眼间,一切都如云烟般荡然无存。
宣示遗旨的声音还在进行,那是他一笔一墨亲手写下的诏书,专等他合眼后公诸于世。
他是真的不在了啊。他再不会应她,再不会眉眼弯弯的对她笑,再不会在深夜捂住她发冷的手脚为她取暖,再不会因她一句无心的言语而伤心而与她生气,再不会千方百计的逗她高兴……这世间的人千千万万,而真正了解她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溪则抬头,夜色多好,墨蓝墨蓝的天空,莹光照耀的圆月,这本该是个团圆的日子,可是从今以后,她再也没有团圆,她的灵魂缺失了一半。这样如水温柔的夜晚,再也没有人在她的耳边轻唤“溪则”,将她拥入怀里。
与君百年,终有一别。她该知足了,他们白头到老,已是多大的幸运。他们有几十年的回忆,每天都想一点,也足够到她百年。
“额娘。”身后不知何时站了荣哲,她双眼通红的担忧唤道。溪则转过身,温和的望向她,轻声道:“陪额娘回宫吧。”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真是太聪明了,辣么早就造他们要穿回去。。。话说我忘了他们分别是哪个日子穿过来的。。
番外是酱紫的,先是古代会写一部分,溪则还在嘛,她没了才好穿,然后再是现代,篇幅会短短的。
☆、第七十六章
我叫永玠,是我皇阿玛的第二个儿子。我是很厉害的人,因为我玛法是皇上,阿玛是皇上,我大哥是太子,以后也是要当皇上的,奴才们说,二阿哥皇室贵胄,尊贵无比,不管做了什么,都没人敢怪罪,人人都得将阿哥敬着供着,要有谁敢不敬,准得吃不了兜着走。
我觉得这些奴才挺机灵,说得有道理。
原本便是这样以为,直到有一日,皇祖母宣口谕,再也不许素来最受宠的三叔踏入慈宁宫一步,连皇阿玛去说情也不顶用。我才明白,不是的,这世上,没有谁可以厉害到为所欲为,皇阿玛不行,三叔不行,我就更不行了。
三叔是皇祖母的老来子,直到快四张才有,自然是宠爱逾常,皇玛法也常以三叔为傲——我没见过玛法,我出生的时候,玛法已经不在了,但我听人说,他是一个很厉害的君主,厉害到“”,这句话挺绕口,我才四岁,刚上书房,还听不太懂,反正意思就是我玛法很厉害。宫里的老嬷嬷说,我和玛法长得极像,都有浓密细致如远黛的眉毛,有黑如点漆的眼睛,有笔挺的鼻梁,有嫣红如画的嘴唇,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的一般。
因此,我很骄傲。
还是说说三叔吧。三叔如今有二十了,古语有云,二十加冠,加冠就是大人了,皇阿玛早赐了他贝勒的爵位。给我讲课的,号称爱新觉罗家最有文化的,比三叔公还厉害的十七叔公果郡王胤礼说封爵这一篇章说到绍章皇帝立下的规矩,“皇室子弟无可圈可点的功绩者,不可进爵”,如果三叔不够努力,无能建功立业,那他以后就一直只能做个贝勒了。这样挺难为情的,本来贝勒就很了不起了,可因为我们家的人都很厉害,皇阿玛和大哥就不必多言了,二叔靠着留洋回来开书院,向天下人传授西洋学问的功绩,早就是亲王了,连二叔家的大堂兄也是贝勒——对比起来就显得三叔很不行。我挺为他着急的。
可是我着急没用,三叔一点也不急,还惹皇祖母生气了。具体是怎么的,我也不太明白,听皇额娘和二婶闲谈时说的,似乎是这样,三叔往江南游学时,看中了江南官宦之家的一名淑女。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就在春日如花的江南美景中,三叔早前江边散步,绿如蓝的江水映着晨起的朝阳,看到了一位比这婉约如诗的美景更令人神往的女子。
三叔一个头昏脑胀,过了几天风流日子就许下了“一定娶你”的诺言。清醒过来,才发现,坏事了。本朝婚假虽不如以前严格,男女间是可见面,相互满意了才好成婚,但是,也是要父母之命的,父母不同意,这婚就不能结。当初,皇额娘就是皇阿玛亲自挑中,二婶也是二叔中意,二婶更强悍,开始她不中意二叔,觉得二叔留洋了五年,怕要和蛮夷学坏了,怎么也不肯嫁,幸好二叔“脸皮厚,赛城墙”(皇阿玛说的),软磨硬磨,最终还是赢得了佳人心。
由前两位推论,三婶也是三叔自己相中的。没错,三叔已经成婚了,还怎么“一定娶你”?
那天,皇祖母指着带着“真爱”来求皇祖母接纳的三叔的鼻子,一字一句,说的铿锵有力:“你要纳她为妾,问过综楚(三婶)就可,要娶她为妻,想都别想,我不承认!”皇祖母不承认,婚事办不成,何况,家里还有三婶呢。我很为三婶惋惜,她是一个很温柔的女子,每次进宫都会对我笑,她一笑,我觉得哪怕是在寒冬腊月都不冷了,这么好的女子,又是三叔自己选的,却要经受如斯难堪。真是可怜。
最后,三叔为了“真爱”,男子汉了一把,朝祖母叩了三个头,出宫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