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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三少盗梦番外上(第1页)

本来说好了等找到新的梦境师再动手,但雇主催的实在太紧。道姆柯布别无选择,只能叫上自己信得过的老队友,又临时凑了个本领稍次的梦境师还有药剂师。

好在这次的目标也不是很难——提姆潘尼沃斯,潘尼集团的掌舵人,亿万身价的钻石王老五。道姆熟悉这一类的“上流人士”,他有办法对付对方从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而一旦进入梦境,这些只精通商战却不理解梦境之战的商人当然不会是专业盗梦团队的对手。

阿瑟确定提姆潘尼沃斯没有受过反盗梦培训,但他也坦言,关于提姆潘尼沃斯的信息收集得并不全。在对方十七岁之前就像一张被人刻意盖住的白纸,而在对方十七岁之后,则是透明又无趣到了极点。

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一心一意都放在学业和公司事务上。提姆潘尼沃斯的正常向爱好很广泛,知识渊博,一派绅士作风。他甚至都没有一个绯闻对象,阿瑟黑进这位总裁的电脑时,里面不是专业性的文献就是公司业务,连个小黄片都没有!

“我们只需要那份竞标书。”道姆说道,他给团队每个人都安排了具体的任务。

在计划中的那个宴会上,伊姆斯穿着笔挺的西装,在一位贵妇的引见下认识了提姆潘尼沃斯,他们端着香槟酒杯短暂地聊了几句。伊姆斯装作半醉的样子,笑着拍了拍提姆的肩膀,然后仿佛站立不稳似的晃了晃,他在对方礼貌地伸手扶他的时候,往酒杯里扔了药。

道姆和团队其他人躲在宴会暗处看着提姆扬起手,将掺了安眠药的酒一饮而尽。

十分钟后,道姆扶住了“喝醉了”的潘尼沃斯先生,将他带入最近的休息室里。团队里的人早就准备好了所有仪器,道姆将昏迷的目标放在沙发上,动作熟练地为他戴上仪器。

“他的保镖大概会在二十分钟后发现不对,我们最多能拖延到半个小时。在梦境里也就是六个小时,一旦到了时间我们必须离开,除非你们想被抓起来。”伊姆斯说完就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地方躺平,戴上仪器,然后慢慢闭眼进入梦境。

在道姆的计划里,他会让提姆潘尼沃斯先经历被人追杀绑架,而他们会装作来救他的警察。把潘尼沃斯救出去后,他们会带对方去梦境里的警局。

人在经历凶险后到了安全地带都会更加放松,而警局的特殊性也能顺利套出目标的话。谁还会在差点被绑架后,再对来录口供的警察说谎呢?

然而,一进入梦境,道姆就知道事情出了差池!

“梦境师和药剂师呢?还有这是什么地方?这不是我们事先安排好的潘尼大厦。”

是的,这不是他们预先设计过的梦境世界。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笼罩在夜幕中的陌生城市,四处都是阴暗潮湿的小巷,破旧的贫民房屋檐低矮,仿佛只要稍稍挺直腰背就会撞到头。

空气里有腐烂的垃圾臭味,还有淡淡的血腥味,天上淅淅沥沥地在下小雨,让一些没有铺水泥的小路更加泞泥不堪。有野猫躲在暗处低声叫唤,在黑暗中放出绿莹莹的眸光。

这特么简直就像是恐怖片的标准开场背景!道姆整个人都不好了!

“没想到这个潘尼沃斯的内心这么阴暗?他是从哪里看到这些的?哪一部恐怖片?”伊姆斯踢走了脚边的垃圾,那个垃圾罐头在地上弹动翻滚,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声音在万籁俱静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阿瑟转头瞪了他一眼,伊姆斯无所谓地耸耸肩膀。

“我们的目标呢?你们谁有看见?”道姆保持冷静地问道。

“不知道,但我们或许该弄懂这个世界的模式……”“哇喔,我猜我知道这是哪里了。”阿瑟和伊姆斯同时开口说道,又互相瞪了一眼。

伊姆斯指了指远处的一栋高楼,刚才被一块破旧的广告牌挡住。此时指出来后,才发现这栋高楼十分惹眼,任谁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它。

“韦恩集团,听起来有些耳熟,不是吗?”伊姆斯说着又扯下了一张某脱衣俱乐部小广告,递给同伴们说道:“看看时间和地址,我们在三十年前的哥谭。”

“这么说,我想起来韦恩集团……三十年前的哥谭确实有一个韦恩,布鲁斯韦恩,就是近代历史中一定会被提及的那位义军领袖,蝙蝠侠。”阿瑟说道。

“如果这不是一部恐怖片场景的话,我猜我们知道了这位潘尼沃斯先生的来历?他是哥谭人,按照年纪来算,他现在应该还只有十二三岁?”伊姆斯依旧用那种满不在意的口气说道,他似乎对三十年前的哥谭很好奇。

“童年的印象在潜意识梦境中会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道姆冷静地分析道:“我们得找到潘尼沃斯,而我们只有六个小时。现在梦境师不在,这个梦境并不由我们做主。”

“但它毕竟是个梦,而且我们是一起进来的,目标不会离我们太远。”阿瑟刚说完这句话,就被一声凶恶的声音盖过——

“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三人回头就看见五六个拿着刀子和钢棍的凶恶大汉贪婪地看着他们身上得体的西装还有手表。好极了,潘尼沃斯没有按照计划“被绑架”,反而是他们一进入梦境就被打劫。

即使被杀,也不过是回到现实,但他们不能承受任务失败后,位高权重的雇主的怒火。他们三个人现在谁都不能死,至少在那份竞标案到手之前。

道姆和他的团队在不熟悉的小巷里奔跑,他们只有三个人,在不惊动梦境主人的情况下,没法违反逻辑地变出重武器。所以打不过只能跑了……

然而,他们毕竟不熟悉哥谭的地型,很快就被围在了死路上。

“该死,真是好极了,你的认路能力真不错,阿瑟。”伊姆斯这时候还不忘讽刺道。

“这不是我设计的梦境!”阿瑟用低吼回应:“哥谭的岔路太多了。”

看着几个恶棍一步步朝他们走来,伊姆斯翻了个白眼,好吧,往好处想,至少他们不会真的死在这个肮脏的小巷子里;往坏处想,至少半年内他要过着居无定所的逃亡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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