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今天见过我的话,你一定会觉得我很难看。并不是指我那已经有中分趋势的乱发和不怎么浓密的络腮胡须,而是我的脸色。虽然我一直在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面对这件事情,就算我再想淡定也无法遮掩。
前天,我在街边看到一张告示,不是通缉令,而是一张寻人启事,找我。找我的人,是辛迪!
“麦克,我是辛迪,来找我,我在双山镇城外的榕树下等你。”这就是寻人启事的全部内容。我当然不会相信这是辛迪写的,如果我不认识辛迪的字迹的话!
那优美的斜体,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辛迪被安德森劫持了!我这样想着,心惊肉跳。
也许她只是被安德森逼迫着写下这些的,至于她本人很可能并不在这里…随后我这样安慰自己。
所以城外的榕树只是个陷阱,我去了不仅见不到辛迪,还会被安德森抓住,然后安德森会用我来威胁妮可,逼她束手就擒!我分析道,这个推理看起来无懈可击。
辛迪会因为遭人胁迫就写下这些吗?为了自己,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为了≦,任何这样那样的事?
她不会!
推理被推翻了。
这是她自愿写的,她从未骗过我,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所以她在这儿,为什么?!她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她怎么来的?她和安德森之间会不会有什么牵扯?我到底该不该去找她?我去了会不会被抓住?我该怎么跟妮可说?
我将告示撕下来,心乱如麻。
一夜无眠,我脑海里全都是我们刚认识那会儿的情景。
昨天,我又看到了告示,又撕了下来。
又是一夜无眠,脑海中的情景越发的清晰了。
我嚯的坐了起来,突然间很想听听妮可的意见。还是算了,猜也猜得到答案,她一定不想让我去的,因为她怕我见到辛迪就不会回来了。我真的不会回来了吗?
我想我会的。
可是我真的能丢下妮可吗?
我想我不能。
那我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
今天,我再次看到了告示,我举起手,然后又放下。我知道,我必须做些什么了。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问题只剩下一个——我想她。
从离开她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想她。在酒吧里,在赌场里,在别的女人床上;在战场上,在旷野里,在逃亡的路上,从未改变。
我一直不说,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说,而是怕说了我就会忍不住。思念如潮,泪水如雨,现在我忍不住了。
我站在妮可身边,欲言又止。
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其实我想说的很简单——辛迪来了,我要跟她回去了。
可我能这么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