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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伟大小说家的诞生(第1页)

苏守安,宁波人,老同盟会会员,现在是寿安保险公司的董事长,家在法租界的拉斐德路12号……

“组长,你关心这个人做什么?”沈墨不知道程默为什么让人调查这个人做什么。

“我得知道我老丈人是干什么的,不然怎么知己知彼。”程默嘿嘿一笑。

“组长,你这是公器私用。”

“苏守安的女儿苏沫儿也是我们小组成员,我了解一下她的家庭,这怎么算是公器私用呢?”

“组长,虽然上峰给了我们自由招募组员的权力,可你也别乱用。”沈墨提醒道。

“放心,我不会乱来的,苏沐儿也是青浦班受训的学员之一,她本来就是咱们组的人。”程默点了点说道,“只要有了电台,她就是咱们组的报务员。”

“真的?”沈墨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

“当然,我不会干违反纪律的事情,行了,辛苦你收拾一晚上了,回头我请你吃涮羊肉。”

“你跑去约会看电影,让我给你收拾屋子,就一顿涮羊肉?”沈墨不满道。

“一顿不行,就两顿,别墨迹了,一会儿,雪下大了,你就回不去了。”程默把人直接往外推道。

“那我走了,有什么事,再联系。”沈墨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

回到新家楼上书房,程默坐了下来,仔细考虑自己接下来该如何赚取工作经费。

这个时期的通俗文学流行的就是鸳鸯蝴蝶派,俗称礼拜六派,代表作家张恨水、包天笑,甚至后面的张爱玲也属于这个派别,主要以些男女情爱和猎奇的消遣娱乐的小说为主,又兼顾一些揭露社会黑暗和批判,但主要还是因循守旧,饱受批评指责。

它确实有它的时代局限性,不符合这个时代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需求,但它也有它存在的合理性。

这一派在上海的十里洋场,那是最受欢迎的,尤其是上海沦陷后的几年,沦陷区的普通民众也只能通过这一类的东西来慰藉和麻醉一下自己了。

程默知道,自己一旦开了这个头,只怕日后自己也很会成为批判的对象。

但他只是想搞一点儿经费,这年头当个特工也不容易,国共两党的特工人员都要先养活自己,才能继续战斗,很多人都是饿着肚子干事儿,那真是信仰强大,一般人真做不到的,若能找到更好的来钱的途径,他自然不用再用这个方法。

他现在可选有三个题材,言情,武侠和科幻。

言情他选中的是民国背景的小说《鬼丈夫》,武侠是梁羽生《萍踪侠影录》或者《四大名捕》,然后科幻的话可以选《卫斯理》,那火起来的话,连载,就是下蛋的金鸡。

因为这几个故事他的记忆比较深刻,大致的情节,加上自己二十年混迹文坛的经历,还能写出来,再润色一下,也容易被这个时代的受众接受。

《鬼丈夫》本身故事背景就是发生在这个时代,男女主角的虐恋,缠绵悱恻,对忠贞爱情的歌颂,尤其是以女性的角度,这种题材,符合新时代女性解放的特征,很容易一炮而红。

不过,他没写过古言,也不知道自己写出来会是什么样子,但故事脉络他还是记得的。

没想到自己潜伏先来,先要给自己的潜伏小组赚经费,第一副业竟然还是写作。

这是个来钱相对容易,还相当安全的途径。

还得给自己起个笔名,总不能把后世的那个直接拿来用吧,不合适,也丢不起那个人。

算了,还是重新起一个吧。

思来想去,程默终于在纸上写下了一个笔名:风起楼兰。

这一晚,一个伟大的通俗小说家诞生了,他还是一个多面手,言情,武侠,科幻甚至革命小说都能写,简直就是一个“妖”的一样存在。

这一下笔,文思如泉涌。

一直写到手指发麻,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写了有二十余页了,稍微的润色修改一下,就可以直接投稿了。

再一看时间,已经半夜两点了,赶紧用热水洗漱一下,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程默就将昨晚辛苦的稿件用“宋”体誊写后,出门找了一个邮筒,寄给了《小说月刊》的编辑部。

《小说月刊》是上海滩最大的小说类的杂志,发行量很大,甚至在北平、天津、武汉、重庆等地都有发行,最多的时候一份月刊能卖出几十万份。

卖的越多,自然给予作者的稿费也越多,而且是小说是按照千字计算稿费的,一般是2-3元,好一点儿的4-6块,顶级的能达到千字10元,这里的元过去是银元,现在是法币。

也是说,如果按照前世自己的写稿速度,只要被采用的话,一个月能挣四百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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