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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但是,我要说的就是现在这个又疯又傻的人,很像是根本上无家可归的人。我找到一个小伙子,安排好他的&ldo;任务&rdo;,回到他跟前如此这般地说,老兄啊,你交给的差事我完成了。他抓住我的小手,就像抓住一个小舞伴一样,穿过几条小街,把我拖到老阿尔巴特街一边。他说:&ldo;我有话对你说。请你给我这个悲痛万分的不幸之人意外的喜悦。今天你和我一块儿吃晚饭吧。不过,我是个体面的人呀,从这个楼门到另一个楼门,从这个火车站到另一个火车站,游来逛去,我还不习惯,我还不习惯,我只愿意在优越的条件下享用美味佳肴。因此,你呀,米哈尔娜,撒丫子快跑吧,去好好洗洗。你是不是没有家呀?&rdo;我简直要生气了。这算什么话‐‐我是个没家的人吗?我可不是那种流浪女人,我有住宅,一个房间的住宅。我就住在这间房里。里边还有热水浴室呢。工作紧张时期,里边还备有肥皂,真的……

他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微微一笑,一个劲儿地说:&ldo;米哈尔娜,你别生气,我只是为了说句俏皮话,随便问问。给你钱,买块好肥皂,好生洗一番,能够让皮肤勉强维护好。你洗好了,就回到这儿,我会给你添购衣服。否则,你这样的衣着根本就不能上餐桌‐‐我会呕吐的,什么东西也咽不下去。&rdo;我又要生气了。他干吗不喜欢我的衣着呢?这套衣服我一直穿了四年多了。但是,后来我想明白了,现在不是表现自尊心的时候,要不,请吃晚饭的主意他会改变的。就让他去买新衣服吧,哎哟,我这算什么呀?我现在钱多得成堆,一年喝酒花不了几个钱。况且,我又不是什么贪杯之人,不是一个毫无出息的酒鬼,我只是为了内心的需要,为了振作精神才喝一杯的。

这么着,也许有人把我当做傻子,只是我还没有丢掉喝两口的嗜好。我说,老兄,你倒是马上给我添购衣服呀。我拿回家,洗完澡,立马就装扮一新。要不然,我这干干净净的身子就得穿这破衣旧衫了。这儿可没有地方换衣服,难道在收费的茅房里换?那里边脏得很哪。告诉你吧,我默默地想:你真是一个又疯又傻的家伙,所以你不会讲什么信誉。我就像一个驯驯的绵羊赶忙跑回去,洗完澡,回来一看,你却无影无踪了。我拼命赶,费了不少水搓擦双脚,来来往往东跑西颠,忙得不可开交。请问,我图什么呢?那可不行,你要是急着走,那就先拿出钱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就带着衣服离开。要是你偷偷溜掉,那我终归有衣服在手。俗话说,傻瓜傻瓜好脑瓜。你骗不了我,你骗不了人!

看来,他这个又疯又傻的家伙,也不是一个傻瓜。他也不吝啬。他说啦,那好吧,米哈尔娜,我去商店给你买更好的东西,你也穿新衣服回来。只是你不要跟我一块儿走。要不然,所有的售货员都会吓得藏到柜台下面。我倒是自己能够用眼看得出该买什么东西。我又想生气了,但很快就恢复常态。一个又疯又傻的人‐‐还能指望他做什么呀?!

说到做到,不放空炮。他到商店去了,过了约三十分钟,拎着几个纸包回来。我等他的时候,在周围游荡了一圈,找到几个瓶子,藏在手提包里,会有用的。文卡&iddot;布里特也在闲逛,他问晚上有没有空儿,说塔玛尔卡过生日,今天要请大家喝酒。为防万一,我说顺便去看她。要不然,我向他吹嘘一番,说我和一个又疯又傻的人一块儿吃晚饭,结果这个人却骗了我。我当然不会饿死,但还是到塔玛尔卡家里蹭点儿东西吃为好。随便什么一块半块的东西都行,这个塔玛尔卡自己也是勉勉强强过日子,就是在她的命名日宴席上所能指望的,也就是能喝上半杯酒,再吃上两片面包。

简单说吧,我抓住纸包,实在地说是从这个又疯又傻的人手里抢过纸包,就跑回家去。好在我就住在旁边的小弗拉西耶夫斯基街上。我飞跑回家,打开纸包,仔细地看衣服。对啦,告诉您吧,我没有料到是这样的衣服。可以想到,他打定主意带我到外汇饭店里。又疯又傻‐‐他真是一个又疯又傻的家伙。不是吗,您想想看,他连裤衩和乳罩都买了。怎么样,啊?还有连裤袜哩。总之,我没有看完所有的东西,就这样我一眼就看清了这个人……就像各家报纸对于这种人所写的那样……哦,我想起来了!自作多情,想入非非,真有水平!那您为什么觉得奇怪呢?有人扔掉报纸,我就顺手捡起来,铺在地板上,或者摊在箱子上,再就是摊在放酒杯的桌子上。咕咚咕咚地喝着,看着自个儿的眼前,期待着一切都安安稳稳地过去。突然眼前出现一些文章,眼睛不由得就死盯上了。

我带上装在纸包里的肥皂和洗发液走进浴室。我痛快淋漓地洗了个澡。全身干干净净的时候,你就觉得无比轻松舒服,这可是千真万确啊。我的头发真是成绺成绺地脱落,满手都是凌乱的头发。我最近一次洗头是什么时候?好像是一个月以前,要不就是更长的时间以前。您可不要以为,我是一个邋遢人。我是有意少洗头的,因为头发掉得厉害,特别是洗头的时候,更是不得了。如果根本不碰头发,甚至不梳头发,那还能保持得住。

我走出浴室,使劲穿上这些衣服。一切好像都很合适,连内衣都也很合适。很遗憾,没办法照镜子瞧瞧,没有镜子了。为什么没有呢?是被人打碎了。文卡&iddot;布里特去年就把镜子打碎了,这个混蛋喝醉了,就跟塔玛尔卡的野汉子干起仗来,他们撞倒了镜子。买新的吧‐‐又舍不得花钱。要是还有多余的一个戈比,最好是花掉买酒喝。也就是我想说的,买好多酒,把朋友招来,大家坐在一起,温温暖暖、亲亲热热、痛痛快快地喝一回。您别琢磨了,我不是什么酒鬼。我甚至还能工作哩,只是图什么呀?让我退休领养老金,是我要求的,我有充分的理由嘛。就算我还不老,这也不是什么要紧事,我从十八岁起就做有害的工作。对啦,剧团的工作就是有害的差事。白天做排练,晚上就演出,经常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这些芭蕾舞女主角倒是轻松多了,上帝保佑她们一个星期只演一个剧目,可我们群舞演员,每天都闲不着。女主角多的是,群舞演员就是这些人,固定不变我们应该在三十三岁退休,领取养老金。对我说谢谢吧,我在三十五岁以前还双腿飞舞哩。所以说嘛我的退休金虽然不多,可这是我用血汗换来的,是我完完全全应该得的几个钱。而且,我还要说明一件事,从芭蕾舞团退休后,我最先是到铁路上工作,当调度员。当时我很漂亮,漂亮极了,男人们都围着绕来转去。我娇小玲珑,身材匀称,步态轻盈。铁路局的一个大首长那时追我,向我献殷勤,是他安排我当调度员。他说,我想让你离我近一点儿,从我的办公室到你的办公室,只用十来分钟就能跑到。铁路局位于红色池塘街上,他把我派到喀山火车站工作,离得很近,就在眼前。当时,我热切地指望着这件事能如愿以偿。要知道,我已经三十五岁了,除了会跳芭蕾舞,我没有任何专业,您也知道,我受的教育不多;我很想建立家庭,不想让自己的家庭受苦受穷,而能够过上体面的好日子,这无论如何都没理由拒绝呀。这个首长欺骗了我这件事,用不着说也会明白。我是那样地想嫁人,当时还不晚,还能生孩子!他总是开空头支票,答应马上和他老婆离婚,我就相信了。这一切的结局怎么样呢?他喜欢喝酒,而且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喝,而是要人陪着喝。我自然也是他的一个陪酒女人。从大清早他就在办公室开始饮用,直到深夜十二点钟,他仍然喝个不停。他说谎造假,说什么工作繁忙,大会小会折磨着他,累得要死,就这样他骗得妻子的信任。我也陪他喝,很想让他喜欢我。我到底是怎么考虑的呢?最好是让他和我一起喝,因为如果我拒绝陪他,他一定会找到别的伙伴。谁能保证不让他再找到一个既漂亮又自由的陪酒女人呢?没有这样的保证。谁也不能作出这样的保证。因此,我的选择就像学前班的算术那样很简单:要么让他和别人一块儿喝,要么我自己和他一块儿饮用。没必要瞒着,他喝酒的时候,说话特别好听,我真爱听,爱听得要命。什么我是世界上最优秀、最美丽、最亲爱的女人呀;等到他的子女稍微长大一点儿,他就一定娶我为妻啦;没有我,他甭说活不了一天,就是连片刻也活不了啦。他喝得醉醺醺的时候,我听着这些话,就像吃了定心丸,当然也就不表示反对了。而且,我自己还和他一起……对于他这个又笨又臭的肥猪来说满不在乎,可对于我一切很快就结束了。女人在这件事上弱于男人。总而言之,这给人造成我爱酗酒的印象,我被解除了工作。我们的爱情随即也就告吹了。他这样对我说,胖臭娘们儿,像我这样一个杰出的大局长,不可能有一个酒鬼老婆。请您回答我,我算什么酒鬼呀?连自己都记不得,为了半杯酒,连亲娘都给卖了的人才是酒鬼哩。可是,我的意识完全清醒呀。哎,算了吧,我这是又想起往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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