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动物,拥有一种本能的天性,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无非这么几种举措,找个安全的地方缩着脑袋蹲着,或是撒丫子跑了,实在是躲不了,也跑不了,再决定玩命。
正常的人类,看见手中提着棒子拿着石头向自己走来的人类,心里或多或少也会有点B数,要么蹿了,要么笑脸相迎但求大王饶命,要么准备拼死一搏……
但是,船上有这么一个水手,看见了那些向众人走来的当地土著,欢天喜地的迎上去,拉都拉不住,金璜怀疑他是在船上呆时间太久,终于看到几个新鲜点的面孔,便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哦别去,小克里斯多夫,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们也许会吃人的。”有人劝道。
小克里斯多夫用手指挑了挑自己的头发,得意的一昂首:“他们至少看起来是人对不对,所有的女人,都会拜倒在我英俊的外表之下的!!”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相信的。
他看见土著的队伍里,有几个看身材像女人的人。
金璜默默扭头,不必说土著女人的审美到底是什么样的,起码她这个东方女人也看不上这一身毛发茂盛,肚子大的好像怀了几个月的男人。再加上在海上飘了这么久,就他这一身馊臭的海腥味,再加上几个月没洗的油腻头发,没有理过的胡子,整个人看起来跟个黑毛大猩猩似的,而且还是在泥里滚过的那种,只怕西方女人也受不了他。
到底哪里来的自信?
唉,要不要救下他呢,再怎么说,起码也是可以沟通的一员,如果土著人发起飙来,他至少可以……唔,挡一挡?
想到这里,金璜悄悄扣住袖子里的匕首,快步向前,准备在小克里斯多夫被土著人撕成碎片之前,把他给救下来。
她对土著人的战斗力预判为:力量应该比自己强很多,柔韧说不定也很强,但是攻击应该不会有章法,他们平日里应该常与野兽打交道,跟没脑子的畜牲打交道多了,自己也不会有什么提高。
肯定也没什么有出息的战术。
稳赢。
脑中设想了许多个动手的可能,就等着小克里斯多夫与土著接触了。
做为中国人,在金璜的观念里,对方还没有真的动手,那自己就不能动手,动手了,就变成自己理亏了。
双方一步一步的慢慢接近,土著手中的木棍已经扬了起来。
金璜已经握紧了匕首,忽然听到身后一阵枪响,一个土著应声倒在地上,林中的飞鸟被惊动,扑啦啦的腾起了一片。她转头,看见哥伦布手里的长枪,枪口,还在悠悠地冒着烟。
土著们当时就吓傻了,他们从来没有听说棍子里可以喷出火光,发出那样惊天动地的巨响,他们其中一人把手里的石头向哥伦布砸去,可是石头还没出手,又是一声枪响,这次是哥伦布身旁的大副手中的枪响了。
两具尸首,趴在地上,身下缓缓流出一片血红,被沙滩吸了进去,只留下一片颜色。
土著们飞快的逃蹿进了密林,金璜皱了皱眉头,哥伦布这个做法,以保全自己为目的,也确实没有什么问题,先发制人,虽然她还是很欣赏不了这种作法,不过,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自己也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
“哈哈哈,看,他们害怕了,他们害怕了。”小克里斯多夫张扬的狂笑起来。
又不是怕你,你这么高兴干什么……金璜完全没有理睬这个逗逼的兴致。
哥伦布放下枪,冷冷的喝道:“回来,小克里斯多夫,谁允许你擅自行动了!”
小克里斯多夫摊开手,耸耸肩:“哦,我亲爱的哥伦布先生,很遗憾您没有认识到,您的手下拥有我这样一个机智勇敢的水手,是多么值得高兴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