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头的人轻描淡写道:“我知道你恨我,我可以放你一年的自由,但一年后你必须回来。”
在舒望去世后,秦因书被接回了秦家。
在秦家他不愁吃不愁穿,可无论怎样也无法从这些人身上汲取到任何一丝温暖亲情。而他唯一的依靠沈叔叔也在舒望去世后离开了水都,不知去向了何处。
在这世上他还有一个至亲,可他宁愿没有这样的亲人。
直到现在,马上就是舒望一周年祭日了,他也不曾见过秦宥一次。
这人估计还在国外风流快活着吧,秦因书暗自冷笑,背上书包骑着自行车就去上学了。
虽然同是秦顶天的孙子,但他同他爸一样在秦家是个不受宠的存在。他大伯的儿子秦峻岭每日都有豪车接送,而他只能骑着自己攒钱买的自行车。
秦因书虽然不爱慕虚荣,但这种明显的区别对待他还是能感受出来的,在秦家呆得越久,这种寄人篱下的滋味就越浓。
他知道自己能住在秦家全凭身上流着秦家的血脉,不是出于爱,只是出于所谓的血浓于水。
不过,每天骑车上学他也乐得轻松。他的堂哥秦峻岭可谓含着金汤匙出生,生来就锦衣玉食,受尽宠爱,身上公子哥的毛病多之又多,可不是个好相处的。
当然,秦因书在五岁前,也有过一段非常快乐的日子,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一家三口也是幸福美满,其乐融融。那时舒望没生病,秦宥没出轨,两人也没离婚,每天都把他当作掌心宝一样宠着。
他忽然想起,原来自己也曾是家里的小皇帝。
“喂,你要上来坐坐吗?”在秦因书踩着单车逆风疾驶时,一个倨傲的声音顺着偌大风声一同灌进了他的耳内。
扭头看去,一家法拉利正与他并驾齐驱着,坐在后座的秦峻岭高傲地扬起下巴看着他。
“不用了。”秦因书微转龙头,有意拉远了与法拉利的距离。
他从来就不喜欢秦峻岭,无论对方是好心或者恶意。或许是因为他是嫉妒对方的吧,嫉妒对方生来就那么好运,能被那么多人爱着。
“真扫兴!”秦峻岭的脸一阵青一阵白,他恶狠狠地剜了秦因书一眼,便吩咐司机加大马力,顿时扬长而去,把秦因书远远甩在了身后。
冷冷看着那辆法拉利消失在视野之中,秦因书一拐龙头,驶进了街边的一个小巷内。
在上学前,他还有件事得做。
“大娃,大娃。”停下自行车,秦因书弯着身子在这狭窄幽暗的小巷子内四处探寻着。
舒望死了,他被秦家接去了,大娃彻底成了孤家寡人,只能终日流浪在街头,靠吃着垃圾桶里的剩菜剩饭度日。
秦因书虽然不能把大娃接回秦家养着,但每天都会来看望它,并给它偷偷带些食物。
“呜呜呜~”一阵有气无力但又隐隐含着喜悦的声音吸引了秦因书的注意,他循着声音走去,果然就在垃圾堆旁边看到了一只怏怏趴在地上的老狗。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大娃每日都被好吃好喝的供着,被养得油光水滑,白毛胜雪。可现在,它每天吃不好睡不好,身上原本柔顺雪白的皮毛早已变得枯黄干燥,像稻草般死死纠结在一团。
除了外貌上的改变,大娃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也变差了很多。
在舒望去世的那天,在家等了三年的大娃竟像是有心灵感召一般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只是才刚狂奔到马路上就被来不及刹车的大卡车撞断了一只腿。
即使现在大娃只是趴在地上,也可以清楚看到它有只后肢很不正常地萎缩着,这就是那只被撞断了的腿。
秦因书从包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塑料盒,揭开盖子摆在了大娃跟前。这里面装的是鸡蛋与香肠,虽然没有大娃最爱吃的鸡胸肉和牛肉干,可在看到这一切时,它已经拱起了小半个身子,眼睛刹那就亮了起来。
“慢点吃慢点吃。”秦因书笑着揉了揉大娃毛茸茸的大脑袋,心里却满是苦涩。
大娃现在已经是一条十岁的老爷爷狗了,身体又不好,也许活不了多久了,现在他只能尽可能地把最好的给它。
可大娃并没有如秦因书所预料卯头大吃起来,而是甩着尾巴看向另一边轻声呜咽了起来。
大娃看的正是一个幕天席地靠着垃圾桶呼呼大睡的怪人。
比起流浪汉,秦因书更愿意称这个人为怪人。
这人似乎在更早的时候就住在了这个小巷子里,秦因书每次来找大娃就会看到这怪人在那睡着大觉。怪人全身脏兮兮的,穿的衣服就没有变过,他已经分辨不出那是究竟蓝色还是黑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