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死,咋都好说。
人死了,性质就变了。
于情于理,你不赔点钱,说不过去吧?
而且,你赔点钱,在民事方面稍微让半步,那我也好顺水推舟,在刑事方面抬一手。
如此一来,皆大欢喜,岂不美哉?
贾兆文想的挺好。
然而他却不知道,张三等人的目标,可不仅仅是摆脱刑事责任这么简单,而是要刑事带民事,全都摆脱!
不担刑责,不担民责。
一分钱都不赔!
所以,贾兆文这个主张,注定是要落空了。
。。。。。。
贾兆文话音刚落,张三便起身说道:“赔偿?呵呵,我就想问问,凭什么!”
“我方三名当事人,与死者的死,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他们与死者的死并无关系。”
“那么我就想请问对方律师,凭什么要被告人赔偿?这赔偿的由头又在何处?”
贾兆文皱眉道:“人都死了啊。。。。。。”
“我就想问,哪条法律规定了,人死了就一定要赔偿?”
“民事赔偿责任,也是要有法可依的,是谁的责任,谁承担。”
“如果死者的死,确实是我方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他们确实需要赔偿,但显然并不是,那么任何人都无权要求他们对死者或者其家属进行赔偿。”
张三慷慨陈词,声音洪亮。
“况且,我方当事人与二号被告人都是见义勇为,这是国家鼓励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
“不能让英雄心寒。”
“不能让好人受委屈。”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
“如果今天,他们见义勇为却还是蒙受了不白之冤,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试问以后还有人敢见义勇为么?”
“那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何等冷漠的社会!?”
“这难道就是你们希望看到的吗?”
张三一番话,振聋发聩。
宛如在众人心口,擂响一面巨大的鼓。
轰隆作响。
直达心灵深处。
也让贾兆文彻底变得绝望。
他清楚,自己那点小小的指望,怕是也要落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