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臣设更有如雍正九年卫、彰等处之旱荒,将何以赡之?倘有如汉、唐、宋、明一二千里之水旱,皇上即不惜数百万帑金以赈之,而水路不通之地虽有米粮,将如何转运,况邻省亦无积谷乎?……
臣愿我皇上,熟计审处,断自圣心,勿以浮言而阻实政也。[5]
方苞的上述想法,可以说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也很能动人听闻,对于皇上坚定增强仓储的决心乃至粮政上的巨大改变,可能起过重大的作用。
乾隆以前,清代仓储存在许多不尽人意之处。清代初年,政府即使有心也无力于增加仓储。康熙朝平定三藩之后,屡次劝捐仓谷,但屡积屡散,实储多不足恃,有事多靠中央储备。雍正间尤赖省际调拨,而辅以民间商业流通。其时国家仓储虽有定额,实储远为不足。故曰:&ldo;康熙间仓储,有银无米;雍正年间,虽经整饬,亦未详备&rdo;。[6]因此不管方苞所奏是否动听,当时仓储的实际情况和粮政本身的重要性质,确实为今上提供了一个选择的可能和施展抱负的宏大舞台。
乾隆二年五月,上宗谕:&ldo;养民之政多端,而莫先于储备&rdo;;&ldo;今天下土地不为不广,民人不为不众,以今之民耕今之地&rdo;,理应&ldo;储蓄有备,水旱无虞&rdo;;而&ldo;我国家休养生息,民物滋繁,宜其户庆盈宁,蓄积饶裕,乃犹时虞匮乏之虞,其咎安在?&rdo;[7]表示在粮政方面将有一番大的作为。
清代政府手中的粮食,分为中央和地方储备两种。清初以来因财税支给制度的某些变更,本色税粮已远较明末为少,[8]其构成以漕粮为主,起运贮存京师。这四百余万石税粮,在满足宫廷、政府机构和军队使用之外,常有剩余,可以拨济受灾地区(即所谓&ldo;截漕&rdo;)。但就用途之专、数量之大而言,分布于各地的仓储则显得更为重要。其中包括常平仓(设于省、府、州、县城市),社仓(设于乡村),义仓(设于市镇),以及旗仓(设东北),营仓(设近边),盐义仓(设濒海)等。其中最重要的当属专为赈恤和平抑粮价而设的常平仓,按规定于春夏出借(有息),或平价出粜,秋冬籴还;凶岁则给散贫户。其来源则主要动用正项采买及捐输(如捐监或按田粮分捐)等。
采买涉及政府财政,给地方政府的日常行政带来很大麻烦,如用何种价格买补,买价能否超过(平粜)卖价;在粮食的保管方面,则有亏损、挪移、赔补等等问题。所以当日的问题,乃一在于&ldo;买&rdo;,一在于&ldo;存&rdo;。为避开这些矛盾,最好的一个办法,可能就是捐监了。
继各地采买开始之后,乾隆三年正月谕令开捐,于本省交纳本色。[9]计划除各省额设常平仓谷二千八百余万,应予买足之外,增定捐监谷三千二百万石。[10]以使常平仓谷总数达到六千万石之多。
过去学界不免想当然的以为,皇帝是一个&ldo;热血青年&rdo;,并不了解底下的实际情况,最新利用档案资料的研究表明,不同级别的官员通过不同手段向他反映了许多真实情况(无论是在仓粮的使用上,还是在其存储上),他对底情是相当了解的,只不过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ldo;知其不可而为之&rdo;罢了。而且,正如他所说的:有治人无治法,惟在卿等大吏与司道府县各员,竭力奉行,因时制宜。[11]舍尽力而为之外,并无其他更好的方法。在昔日仓粮较少的情况下,这可能不难应付,在仓储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事情就不会这么简单了。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注定了日后粮政努力的最终失败。[12]
随后发现,捐监的成绩并不理想,实际上大量的仓粮还是采买来的。政府采买遇到的最大难题,正是粮食交易的定价问题。清代实行轻赋与永不加赋的原则,因而预算是固定的,在总收入固定的同时,各类开支项目及款数一经确定,也历数百年不再变动,而不复能随物价的变动而加以增减。但粮价却不能使之不变,特别是经过雍正年间的相对平稳之后,乾隆年间,出现了长时间的&ldo;(微)通货膨胀&rdo;。此外,&ldo;官谷&rdo;与&ldo;市谷&rdo;相较,必须干园洁净、斗斛较满,也对价格不无影响。因此派购、勒买,弊端百出,成为仓粮买补中的常见问题,官府购买几乎成了低价强购。
仓谷粜价不敷籴买、以致赔累,是仓粮买补的最大障碍之一,针对这些现象,乾隆元年,饬督抚筹划籴粜便民之策,禁止派买。[13]二年命筹常平仓出粜买补之法,不许短发价值。[14]并决定买补若遇价贵,&ldo;准动存公银两&rdo;,照依时价,&ldo;据实报销&rdo;;[15]改变州县&ldo;俱于本地采办&rdo;的&ldo;向例&rdo;,为向邻封价贱处购买;[16]仓粮运脚,亦准报销。[17]但都不像表面看来那样容易解决。
为加强仓储,乾隆初年,御史陈其凝曾请将田赋照时价输谷;[18]都统布兰泰请于直隶、山西边外地亩&ldo;改折本色&rdo;,以筹边方积储;[19]七年,漕运总督顾琮请将两江来岁田赋额征(五百余万两),悉征本色;[20]八年,鸿胪寺卿梅瑴成请将漕粮已改折者暂征本色;[21]江西巡抚陈宏谋请于捐监无人、难于采买之处,&ldo;以谷代银&rdo;交纳田赋。[22]这些建议虽大部未被采纳,但仍被多次提出,并经过反复&ldo;筹量&rdo;,显见决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