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锅鹿肉刚炖烂,牧羊人沈不兰就来了。
他犹如一条影子,来去踪,去无影,但有一个规律便是每当秦良玉这里有好吃的,他便会如期而至。
这让秦良玉很无语。
但没办法,对方身手了得,而且还是朱脚公子委派过来,专门负责传递消息的。
“沈大侠来了。”
“来了。”
“请吃肉。”
“好,我请你喝酒?”
“不必了。”
“呃,好吧,那我就不客气了……”
看着沈不兰大口撕嚼鹿肉,还不时的灌几口烈酒,秦良玉神情恍惚,突然想起自己的夫君马千乘和两位兄长。
当年在战场上,他们三人便是如此吃肉喝酒,对生死之事浑不理会……
“沈大侠,可有最新军情传来?”秦良玉突然问道。
“十二贝勒阿济格死了。”沈不兰含含混混的说道。
“啊?阿济格死了?!”秦良玉脸色突变,急切的问道:“谁杀死的?可是中了曹文诏的埋伏?不应该啊,曹文诏满打满算两万人,还以步兵居多,根本不是一万骑兵的对手啊……”
秦良玉站起身来,正色道:“谁杀死的阿济格,本将军代表三千白杆兵,定要向他致谢!”
沈不兰神色古怪,抹一把油腻大嘴,笑道:“估计你想不到,堂堂十二贝勒爷,阿济格,竟是被一个小小的猎户一枪打死。
唉,这还真是天意。
想当年,阿济格在辽东战场上耀武扬威时,谁能料到,要他命的人,会是一名小小的猎户,哈哈。”
沈不兰心情不错,哈哈大笑,忍不住又灌了几大口烈酒。
“被一名猎户打死……了?”秦良玉有些不相信,“在万马丛中,能一枪打死建奴贝勒爷的,定然是神功盖世之人,岂能是一名小小的猎户?”
沈不兰笑道:“还真是一名猎户,不过,此消息尚未传递开来,估计就连曹文诏都不知道,这一支兵马的主帅已经被人莫名其妙的给干掉了。
那名猎户叫陈兴志,原本也是大明一老兵卒,曾参加过喜峰口之战,枪法了得。
后来,他流落民间,在逃难途中被魏忠贤贩卖给了郑芝龙,稀里糊涂来到苦兀岛,成了一名垦荒农夫,闲暇之余经常打打猎……”
秦良玉:“……”
这还真是……有些意外。
想那阿济格贝勒,多么显赫的建奴大人物,若非皇太极殒命、莽古尔泰争夺皇权后登基称帝,以他的沉稳、奸诈和凶悍,估计都会成为大明朝的心腹大患。
不料……
“看来,建奴这一次注定要吃个大亏了。”秦良玉道。
带兵之人,不仅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须相信一些冥冥之中的事情,简单而言,所谓的“天意”便是如此。
“那当然,遇上朱脚公子,算他们倒霉。”沈不兰轻笑道。
“你真不喝几口?这是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