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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2页)

从窗口翻出,略软的膝盖让他跌落,立刻挣扎着站起来奔跑,他无需顾及自己的脚步声,一切都在于与时间拼斗的胜败,几秒后终于近了‐‐是车。他用枪指着正背对着自己从车上取东西的人,毫无迟疑地连开两枪。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方式了,作为一个初学者,以他的枪法绝对无法顺利射中目标,与这些平日里搏斗惯了的好手自然是没办法比的。他唯一的机会,就是刚刚出去采购,手上拎着大包小包食物的两个男人。

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有人向你射击,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惊慌失措的两个男人下意识地跑开几步,甚至连手上的袋子都忘了丢下‐‐这一刻的慌乱就够了。

陆以华疾跑两步蹿进车里拉上门,近乎于翻滚地将自己栽到驾驶席上,一油门踩下,转头冲向大门。

心跳与引擎声混杂在一起,没有汗水,冰冷的手指牢牢握住方向盘,他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这是一辆经过大幅度改装的车,普通的子弹无法轻易地穿透它。而当那些人启动车追上来时,一切都会晚了。他会用最快的速度冲入闹市,任何有灯火的地方。

轰鸣作响,身后有人追赶而来,也有人奔去开车,陆以华慌乱过后以近乎于麻木的心态在开车,当这些令人恐惧的情绪超过一个人的负荷,就再也没什么可以恐惧的了。一辆,两辆,穷追不舍,但始终无法将距离拉近。因为他们在奉命追逐,陆以华却是在拼命逃亡。

他要活下去,然后要做一些比他活下去更有用的事。

‐‐齐爷的处境并没有比他好上多少,孤身陷在t市,自家势力却不知道能不能顺利的展开援救,甚至有可能后院起火,两方面一起出现问题。这样一来,莫说地盘,便是性命,只怕都要被人分割。仇人,在你呈落败之势的时候都会不嫌麻烦地踩上一脚。

s市并不太远,它在n市的西北方向,开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不过是十三四个小时的路程。陆以华不敢给n市的任何人打电话询问情况,包括主宅的一众人等,都已经不再是值得完全信任的对象了。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遥远而陌生的s市,尽管那并不像一个能对齐爷有帮助的地方。

s市不大,与n市t市相比都小了很多,是个相对落后却也平静的小城市。

那座城市比较有名的是花,湿润的气候,肥沃的土壤,得天独厚,栽花种糙的理想之地。一般来说,这样的地方也适合钓鱼、散步、野餐,综合起来说,适合养老。无论怎么来看,也不像个隐藏着巨大势力,能够给齐爷提供帮助的地方啊。

不过,这已经是陆以华能想到的唯一途径了。

十三四个小时,从夕阳落山,从夜色茫茫,从晨光破晓,一直到几近正午。不知道是什么时侯甩掉了那些追踪的车辆,也忘记了加油时是怎样与站员对谈,陆以华感觉得到自己处于一种虚浮的精神状态中,肉体极疲惫,精神发钝却又清醒非常。

车开得极快,风迎面吹来却吹不进车内,这种感觉令人窒息。陆以华的理智提醒他需要休息,如果不能休息,也要采取一定的手段让自己清醒,疲劳驾驶的代价就是未到达目的地就已经失去生命。

而这手段,他的第一反应并不是以前熬夜工作时煮的咖啡,而是齐爷的烟。齐爷很少抽烟,心烦的时候喜欢点上一支,掌心与指节处常有烟糙的味道,不浓重,总令人觉得是一种成熟而沧桑的感觉。

神经在拉扯着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折磨得人几欲疯狂,他继续想,不敢停下。他想起很多很多东西,其中浮现出的种种影像虚幻不实,从小到大。从只有自己与家人,到出现方此辰。那之后,只有方此辰,然后是齐爷,最后……陆以华看着窗外因车速飞快而连成一串的灯光笑了。

最后,有齐爷也有自己。

在他近乎于执念地将方此辰当做生活的重心并为此付出极大努力之后,他的生活中,似乎就已经不见了陆以华这个人。凡事种种,为了方此辰,为了方氏。为他人愁,为他人喜,一心追逐着一个人,满心满眼都是他,最后把自己追丢了。

然后那人渐渐圆满,便功成身退,顺便再被丢给齐爷,像是很可悲的过程,事实上不尽然。再可悲也是自己选的,没什么可后悔。男人,有一个目标可以为之付出,失败了也不要回头骂上两句,平白失了脸面。

无论是方此辰或是当初的自己,他都不打算去责怪。这种事情,本来也不是责怪便有用的,而通过鄙薄过去的自己而显示如今自己如何如何的成熟坚强,更是过于小气的表现。错了,错了怎么办。错了就挣扎着满身泥淖地爬出来,站起来,把自己清理干净,从头到脚从外而内地洗一遍,把自己找回来,就可以了。

这个过程中,幸好有另一个人的存在。

那个人没有说过一句安慰的话,不曾诱哄也不曾安抚,甚至不肯给一个怜悯的眼神‐‐他不用那些方式表达他的温柔,也许他根本不觉得自己温柔,更不认为自己需要温柔。

但陆以华始终相信他是个温柔的人。

他救过他,顾及他背上的伤口,尊重他的习惯与偏好,在自己最痛苦的时候,他沉默,扔给他一件用以遮掩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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