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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话音刚落,杜若予翻了个身,顺脚将这新房客踹下床。卫怀瑾挟带一团黑风滚落床底,她扶着腰哎哟叫唤,“杜若予!你!你!”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好歹。床上杜若予像是已经睡着。她只得自己爬起来,站到明亮的顶灯下,一副好身躯已经脱离混沌,摇身一变,与活着无异。室内没有穿衣镜,她踮脚欢快地走进卫生间,出来后换上米白高领毛衣和紧身牛仔裤,化有精致的妆,眉眼之间自在乐观,青春窈窕,美丽灵秀,看起来和今夜惨死黑巷的那个少女堪称云泥。被子闷头的杜若予抽空盯她一眼,悄悄嘟哝,“尸骨未寒啊……”魂魄已经又一春的卫怀瑾在狭窄室内转上一圈,疑惑道:“你这屋里有卸妆油和新睡衣吗?我晚上睡哪儿?你总不能叫我和那只狗睡在一起吧?”杜若予卷着被子在床上又翻了个身,背对卫怀瑾,懒洋洋道:“你是幽灵,天下之大,你爱去哪去哪,反正等我明早醒来,就算隔着天涯海角,你也还会出现在我面前。”卫怀瑾惊讶道:“为什么?我又不是地缚灵。”杜若予疲倦地闭上眼,嘴角却有意无意露出抹讥笑,“因为你会发现,天下虽大,能看见你的,始终只有我。”===天微微亮时,杜若予已经惯性睁开眼。她没有贪恋被窝的温暖,迅速翻身站起,穿衣洗漱一气呵成,接着她给自己热牛奶烤吐司煎鸡蛋,填饱五脏庙,便机器人般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开始翻译新接的活。三小时后,杜若予去了趟阳台,观测到昨夜的积水已退。她从阳台回来,就见消失一早的卫怀瑾又娉婷地站在客厅里,一只手牵着老脏狗的脏绳索,未语先娇笑,“亲爱的室友,我早上遛狗去了,你有没有想我啊?”“……”杜若予看着她,宛如看着个智障。卫智障垮下脸,哼了一声。杜若予从橱柜里找出一包狗粮,倒进老狗的食盆里。“这狗叫什么名字?”卫怀瑾挨过来问。“赫奇帕奇。”“拗口。”卫怀瑾撇嘴,又问,“你是干什么的?”“翻译。”卫怀瑾凑到杜若予近前,才发现自己竟然比她矮上半个头,再看她瘦削的身骨和柔软的短发,笑道:“你穿得像男人,发型也像男人,只有这张脸细皮嫩肉还像个女孩。喂,你几岁了?”“27。”“比我大好几岁,我才20。”卫怀瑾说着说着,怅惘道,“可惜我已经死了。”杜若予置若罔闻,从她身旁路过,要去洗昨夜的衣服。卫怀瑾迈着小碎步跟上,“喂,你昨晚看见那个凶手了吧?就是最开始从巷子里跑出去的那个男人!”“警察已经盘问过我了。”杜若予把衣篓里的脏衣服一股脑塞进阳台洗衣机,接着往里倒洗衣液和消毒剂。卫怀瑾捂住脸,花容失色,“你就这样洗衣服的?内衣和外衣要分开洗才卫生!”“都一样。”“不一样!”卫怀瑾急道,“你至少手洗内衣吧?”“手洗没有机洗干净。”“那就买两台洗衣机嘛!”“没钱。”卫怀瑾目瞪口呆,感觉自己对牛弹琴,无话可说。杜若予独居惯了,哪怕不慎招惹个猫狗灵魂回来,因为语言障碍,日子勉强也还清静,可如今窄居内同处了位卫怀瑾,简直比十条狗凑在一起还烦人。这位已故的卫小姐,不仅啰嗦,尤其喜欢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从杜若予的洗衣机挑剔到她的简陋厨具,又从她的生活作息辩证到饮食分量,种种摩擦在傍晚杜若予吃晚餐时达到顶峰。“你为什么只吃素?吃素并不利于饮食健康!”卫小姐自己吃不下全素菜,终于大发脾气,“我都死了!你就拿这个来招待我?你这算什么待客之道?”杜若予被吵得耳朵疼,“我并不想招待你,是你不请自来。”“是你看见我的尸体,我才来的,又不是我愿意来的!”卫怀瑾丢下筷子,双手叉腰想做出个气势磅礴的姿态来,“赫奇帕奇全告诉我了,你这个人,只要亲眼看见什么尸体,那尸体就会在你眼前活过来,不管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所以你平时只敢呆在家里,非要出门,就必须把自己装成半瞎,就连吃饭,也只敢吃素!人家客气的喊你大仙,不客气的骂你是怪胎!”伸长舌头卷狗粮的老脏狗蓦地被揭穿叛变事实,立即紧张地缩回桌洞,不敢看杜若予。杜若予给自己夹了粒青豆,懒得搭理这一女一狗。见她面不改色,卫怀瑾的气焰便跟花火似的,砰砰炸两声便一去不复返。半晌,她凑低过来,整张脸挡到杜若予眼前,“哎,我是不是在你眼前‘复活’的兄友妹恭卫怀信在国际出口见到了卫家来接自己的司机。那司机穿着合体的黑西装,见到卫怀信,原本还自在轻松的脸霎时换上副郁郁悲怆,待卫怀信走到近前,才低沉着嗓音,叹了口做作的长气,“少爷,你可回来了!小姐她……太可怜了……唉……”卫怀信自小在民主国家的灯塔里长大,对国内卫家自封的少爷小姐老爷太太的称呼无法适应,也懒得辩驳,便不应腔,只是自己推着行李箱,大步往外走。他身上西装大衣带起的风透着股金融精英的味道,上至低调的大牌围巾,下至锃亮的手工皮鞋,都引起国际机场里不少瞩目,卫怀信却视若无睹,像是早已习惯。短腿的司机追上来,想帮这位常年不归国的英俊少爷推行李,却被卫怀信错手避开。“怀瑾的灵堂是设在家里,还是殡仪馆?”卫怀信终于开口,语调平静,听不出什么情绪。司机忙道:“按规矩要在家里停灵三日,可从前天出事后,小姐的尸体就被收在殡仪馆,警察说是要法医尸检,今天才能去办手续领回来。”卫怀信顿足,“谁去领?领了吗?”司机又说:“本来是老爷去,但太太这两天哭得太伤心了,家里也来了不少亲戚朋友,他们就说等你回家后再去一趟殡仪馆,由你去领。”卫怀信不做犹豫,直接道:“那你直接送我去殡仪馆吧。”“诶?”司机诧异,神色不愿,“不先回家吗?太太还等着呢……哪有一回来就先去那地方的……”卫怀信瞥他一眼,猜到他心里所想,漠然道:“不是说怀瑾可怜吗?”司机被噎了一句,还想争取,仰头却见卫怀信斜眼看过来的目光比寒冬的风还要冻骨三分。他心里一咯噔,苦恼地垂下头,也只能往那最不吉利的地方去。===卫怀信其实记不清卫怀瑾的模样,他七岁被送去美国,出国前,卫怀瑾尚未出生。他一个异国小孩,被寄养在洛杉矶一户华人家庭里,协议里只负责一日三餐早晚接送,偶尔看病也是两相推诿。父母为他设定的成才之路非常春藤不可,他们出钱,他出力,天各一方互相协作,竟也让他一帆风顺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高材生。求学期间,卫怀信还能按照假期每年回一趟国,毕业后进入华尔街,或许是他已经习惯这样的家庭关系,即便两三年不回卫家,也无关痛痒。关于父母,他是有记忆的,可和那位唯一的妹妹,哪怕零星共处片段,他都挖空脑子记不全。二十岁的卫怀瑾,待她离世,他最直观想起的,也只是母亲半年前在电话里聊过,说妹妹越长越漂亮,气质出众。可到底如何漂亮,如何出众,他想来想去,居然只对卫怀瑾的一张十六岁证件照有印象。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领着卫怀信去认尸时,卫怀信确实看见了一具青春貌美,身形窈窕的女尸,尸检的痕迹都被工作人员用漂亮的衣服和浓丽的妆容小心翼翼遮盖住,尸体饱满的双颊上甚至还晕染着诡异的两抹红,在停尸房的白亮灯光下显出刻意的生气。工作人员问卫怀信,“确定是你妹妹吗?”卫怀信不答反问:“你们抬出来的是卫怀瑾吧?”工作人员立即正色,“那当然!这还能错?”卫怀信面无表情,“那就没错了。”工作人员咋舌,看卫怀信的眼神渐渐生出几团疑窦,怀疑这是位人模狗样的偷尸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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