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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强壮的心脏每一次跳动,都能把血液一直送到体外,沿着细小的血魔血管,绕着潘志转几圈。

潘志的身形不断的瘦弱着,精元血气都被血魔血管抽了出来,慢慢的只会剩下一张坚韧的皮包裹着骨头,形同干尸。

但暂且他还没死,21点的体质,灵杖的自愈光环都在起着作用,《白骨诀》淬炼过的骨骼,阻挡了血魔血管想要汲取骨髓的行为,但是,撑不了多久的。

痊愈之灵试了试,居然不能使用,看来是被血魔血管抢夺了主导权,潘志满心焦急,该死的系统,也不说给点指示什么的帮帮忙!

妈蛋!血魔血管钻进了蛋蛋!疼死爹了!潘志寻死的心都有,这下更不敢反抗了,不然一动就扯着蛋,真心蛋疼不解释。

氧气的缺失更加严重,潘志渐渐觉得浑身乏力了,眼皮像是沾了强力胶水,朦朦胧胧睁也睁不开,迷迷糊糊中,就昏迷了过去。

潘志感到自己像是堕入了无尽深渊,永无止尽的快速坠落着,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思维也陷入了停顿状态,再这样下去,他的精神就会永远沉沦,最终意识崩溃。

就在这个时候,潜伏在潘志体内的一根不起眼的毛细血管,流淌着一抹闪亮的光泽,一股淡淡的而充满优雅与压抑的意识流,苏醒了过来。

&ldo;呵呵呵呵!想不到,我血魔这么快就寻找到一个完美的容器。&rdo;

&ldo;你们以为,把我碎尸万段,血肉分离,我就会彻底死去么,呵呵呵呵,我说过我会回来的,哪怕只是凭依在别人的躯壳上。&rdo;

&ldo;我永生者血魔,回来了!你们给我等着!待我掌控了这个躯体,促使进化,很快,我们就能再见面了,这次,我绝不会再轻敌了。&rdo;

这根毛细血管游弋到了潘志的眉心。

&ldo;渺小的灵魂,薄弱的意志,迷茫的意识,真是天助我也。&rdo;

&ldo;不能继续等下去了,万一老对头们察觉到我苏醒的气息,此刻我太孱弱了,先占据这个躯壳,正好,我的血管无意识的促进着他的进化,等我占据这躯壳后,进化大致就完成了。&rdo;

&ldo;颤抖吧血肉苍生,你们,不过都是我的食物而已!&rdo;

&ldo;安心的等待着我的进食吧!美味的食物们!呵呵呵呵!&rdo;

数千年的沉睡,血魔苏醒过来后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虽然是高手,但也依然有着自己的寂寞,自言自语,也是排遣寂寞的一种方法。

在自己的意识里发泄了一通后,他也没有耽搁,心念一沉,直接进入了潘志的意识海。

一个宅男和高中生的意识海,能有什么特别的呢,根本不可能阻挡伟大的永生者血魔大人,血魔自信满满的踏出了复仇的第一步,占据潘志的身躯!

所以有的时候,真是倒霉了喝水都会塞牙,称霸过去无数个年代,雄踞天下无可匹敌,傲视群雄谁与争锋的血魔大人,在进入潘志意识海的瞬间,就呆住了。

在意识海中,他恢复了过去的强健形象,红黑色斗篷的衬托下,整个人显得高大魁梧气势非凡。

顺着他的眼光看去,潘志的自我意识正处于迷茫中,渺小得如同路边一颗小石子,丝毫不起眼,就算是在自己意识海里,也没有呈现出半点光辉灿烂的无敌自信。

这与血魔此前的判断毫无二致。

但是,渺小的潘志身旁,却有着一颗光球。

看起来不过拳头大小,但越是盯着看,越是觉得伟岸,血魔明白这是为什么,面对远远超出自己的伟大存在时,自身所见所闻都会被对方气势所影响。

有个词叫做神威如海,一般人面对神祗时,只会感觉神祗身躯伟岸高不可攀,不可直视难承荣光,若是站在对立面,更是能感受到神祗的威压如同茫茫大海,根本无法抵御,甚至连抵挡的心思都兴不起。

如同凡人面对大海,还能如何抵挡呢?就算大海仅仅兴起一波浪涛,就已经足以让人心生绝望了。

此刻血魔面对光球,就是陷入了这种恐惧的绝望之中,整个人像是面海啸巨浪的凡人,反抗是徒劳,逃跑也是注定无功,一切,都只能这么静静的等着巨浪扑下。

意志为之所夺,完全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时间像是过去了许久,又像是只是过去一瞬间,在光球威压之下,血魔对时间的观感被彻底扭曲,失去了判断能力。

毕竟,时间也只是一种相对概念。

醒悟过来后,他眼光死死的盯着光球,血魔大人决定战略撤退,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是可惜了这副躯壳,但是既然此人意识海有着这么可怕的事物存在,为安全打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心念一动,血魔就往外飞去。

就在此时,一直安安静静毫无反应的光球中,突然伸出了一只白嫩嫩的手掌,手指小巧可爱,皮肤像是涂了一层水晶般,有着晶莹剔透的感觉,显而易见,这是一只小女孩的手。

已经逃到了潘志意识海边缘的血魔,愕然发现,自己回到了刚进来时的状态,神情动作与此前毫无二致。

在一些存在面前,时间毫无意义。

而眼看着距离还很遥远的光球,其中手掌不过略略伸出,就已经一把揪住了血魔的衣领。

在一些存在面前,空间毫无意义。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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